一、自我意识动力 自我意识是主体对自身、自我与自然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意识,是主体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对自己思想与行为的反 思,是“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对立与统一。马克思 指出,动物不会把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分开来,“人则 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 象。”人通过自我意识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为自己的意识, 从而使人为“我”而存在,成为真正的人。“正是由于这一 点,人才是类存在物。”①践行主体之所以能成为主体,除 了要具备一定的生理基础外,更为重要的是践行主体具有自 我意识。自我意识是主体不断调整和超越自我的内在力量, 正是因为有了自我意识,践行主体才由“自在”的存在,变 为“自为”的存在。践行主体因为有了自我意识,才使自己 能够自觉地接受、自愿地选择、主动地践行,才使践行主体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合的思想理论体系、价值理想、 价值取向和价值规范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观念成为可能,才使 践行主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可能。
自我意识之所以能成为践行主体的内生动力,主要是因 为践行主体的自我意识中存在着“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 的矛盾。主体自我意识的形成是主体与客体相互影响和互相 作用的结果,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和矛盾的对立统一过 程中,形成了主体的自我意识。主体自我意识的矛盾,将“自 我”分成了两个“自我”,即将“自我”分解为“理想自我” 和“现实自我”。主体通过自我意识活动用“理想自我”去 审视和评价“现实自我”,对“现实自我”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监控和监督。主体以“理想自我”为标准,不断地观察、 分析、指导和帮助“现实自我”,主体进行反思和不断地调 整,使“现实自我”越来越接近“理想自我”。这样就实现 了“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又一次统一。正是这种统 一,使“自我”实现了一次超越。但是,这是一种相对的超 越,暂时的统一。这种统一必然会产生新的“理想自我”与 新的“现实自我”的矛盾,开始新的一轮的统一。这种对立 和统一不断实现,推动了主体自身发展的不断推进,为主体 自身发展提供了动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现主要目的就是使践行 主体的思想和行为能够满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从 而使践行主体成为全面发展的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 以能成为满足践行主体“理想自我”的要求,是由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 本内容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又可归结为宏观层 面和微观层面。“理想自我”表现为宏观标准和微观标准。
宏观标准指的是宏观的理想信念,“信念、信仰、理想是超 越现实,对未来美好远景和远大价值目标的自觉的价值追求, 是超越自我塑造、发展自我、面向未来、努力实现更高价值 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以自我为对象的意识,反映自我价 值关系、价值追求,努力实现更高价值的意识,就是自我意 识”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一国家层面的价值 目标是主题,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信念,“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一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规定了价值目标 的性质和方向,它们共同构成了“理想自我”的宏观标准。
微观标准主要表现为行为规范,它是宏观标准的实现路径,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价值规范,为宏 观标准的实现规定了行为规范和实践路径。践行主体要不断 完善自我,必须要在宏观标准即理想信念方面坚持,在微观 标准即行为规范方面恪守。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 大公约数’’,①。在当今中国,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就是 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能够符合和满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 求。也就是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我”是全体 人民共同的“理想自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践行 主体“理想自我”的要求。主体要想实现“理想自我”,必 须构建“理想自我”。所谓构建“理想自我”,就是要不断 地进行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论和价值观念等, 形成对“理想自我”的正确认识,并以此为标准,对“现实 自我”进行反思,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从而使自身的理论 观点和价值观念不断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标准靠 近,实现“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的统一,从而推动践 行主体的思想理论和价值观念的进步。正是“理想自我”和 “现实自我”之间的矛盾运动,从而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理想自我”和“现实自我”之间的矛 盾也就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主动力。二、需要动力 践行主体是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现 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条件反映到人的思想中是 需要,“需要是人对物质生活资料和精神生活条件依赖关系 的白觉反映。”②需要是人的本性,人的需要和动物不一样, 动物的需要是自然需要,是本能的、受动的需要。而人的需 要是社会性的,人的需要是在社会关系中形成的,“在任何 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 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 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 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 相互关系。”③人的行为动力的源泉是人们的需要,“任何 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 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④如果没有人的需要人就不 可能产生动机,人只有在强烈的动机驱使下,才会产生行为。
“就个别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 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愿望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 ⑤满足需要是人们采取行动的基本动力。需要成为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动力,是由其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需要的本质属性主要有两个:一是满足性,二是无限性。需 要表征的是践行主体处于一种匮乏或隐性匮乏的状态,致使 践行主体处于一种身心不平衡状态。需要“反映的是人在现 实生活中的贫乏状态,可以理解为人反应现实的一种形式、积极行动的内在动因。”⑥践行主体在身心不平衡的状态下 就有一种被满足的要求,于是就要行动起来寻求满足物来满 足这种需要,以恢复自身的平衡,这就构成了人行动动力的 根本原因。人是现实性和理想性的统一。人的理想性决定了 需要的无限性。因此,需要的满足性和无限性是人类行为有 源源不断动力的根本原因。因此,需要是人类一切认识活动 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人们的各种活动,直接地或间接地为 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或者是生存的需要,或者是享受的需要, 或者是发展的需要。因此,寻找人的行为的根源就要从需要 的角度来寻找,用“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⑦。培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践行主体有目的的认识 和实践活动,它是与需要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践行主体没有 需要,践行主体也不会产生动力,也就不会产生接受和践行 的活动。因此,践行主体的内在需要是践行主体的重要动力 来源。
人的需要不仅是无限的,而且是广泛的。马克思主义认 为,生存的、享受的和发展的需要是人们最主要的需要。“人 的需要是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 求。”①我们认为,不是人所有的需要都是践行主体接受和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力,只有人们生活中的物质的、 精神的、政治的和发展的需要才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践行主体的需要动力。物质需要是人最基本的需要, 为了维持人自然生命体的存在,必须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物质需要之所以能成为践行主体的内生动力,是因为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内含的价值目标、取向和规范,以及其理论基础, 能够使践行主体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物质需要和利益,并引导 人们正确对待物质需要和利益,形成正确的价值目标。因此, 能够激励、调节践行主体的各种实践行为。作为意识形态的 存在形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我国人民的物质需要。人既是物 质的存在物,更是精神的存在物,人的需要不仅仅是物质的, 还有精神方面的需要。人的精神方面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获得 知识、追求真理,追求精神自由、愉悦、完美。其中最重要 的是获得知识和追求真理。知识是人们精神完善的基础,学 习和获得知识满足精神需要是践行主体内生动力之一。同时, 学习和获得知识的过程,也是完善人的思维方式,提高人的 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追求真理是践行主体为了实现理想、 坚定信仰而产生的动力。精神需要之所能成为践行主体的内 生动力,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理论基础蕴含着丰富 的科学知识、科学真理,体现了真、善、美的完美统一,能 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给人以美的向往和享受。在精神需要满足之后,人还有政治 需要。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性是人的最重要的属 性之一。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政治关系,人作为一种 “天生的政治动物”,都有参与政治的需要。人们要有效地 参与政治活动,必须掌握一定的政治思想、政治观点、政治理想和政治知识等。然而,社会成员的思想理论、政治观点 与国家社会对社会成员要求之间总是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这就使践行主体要不断地接受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而为践行主体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人们需要的无 限性决定了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必然有更高层次的 需要,在物质、精神和政治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就会产生发 展的需要,即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的需要。
三、主体性能动力 自我意识动力和需要动力存在于人的潜意识之中,为人 的动机提供了巨大的潜能,为人的行为提供了原始的趋向和 潜能,是践行主体的动力源泉。但是自我意识动力和需要动 力毕竟只是“潜能”和“趋向”,还不能成为推动践行主体 的现实的本质力量。要想使践行主体实际地产生行为,要求 主体能够对自我意识和需要产生的动机进行恰当的评估和 价值判断,主体认为这种需要和自我意识是否合理,能够产 生何种结果,通过一系列的价值判断和评估后,主体的自我 意识和需要才能发生实际作用。人们对事物价值的认识, “这一切都不仅取决于客观事物的性质、规律本身,还取决 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水平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们对 于事物有无价值以及价值大小的判断”。②要把自我意识动 力和需要动力转化为践行主体的现实的本质力量,就必须发 挥践行主体的主体性能动力。主体性是一个哲学概念。马克 思主义对主体性的理解是从主体通过对象性的活动作用于客体角度出发的,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主体性 永远是人的主体性。“人并非都是和总是主体,只有在与一 定客体的关系中通过自觉的能动活动而获得对客体的主动 态势,发挥出能动的积极作用并取得支配地位的人,才会成 为主体。”③主体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主体在实践活动中 所体现出来的独立支配自己的行为。主体在作出判断和行为 时,而不必依赖于他人.从而使自己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
强调人的主体性主要是强调要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主体 能动性又包含多方面的涵义,第一是主体对于主客体关系的 自觉性,第二是主体的选择性,第三是主体的创造性”①。
践行主体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主体 性也主要表现为自主性、选择性和超越性。
所谓自主性,就是指主体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自身活动 的能力。按照笛尔登的观点,自主性主要有三个重要特征, 即“独立做出判断;
批判性地反思这些判断的倾向;
以及依 据这些独立的、反思的判断将信念与行为整合起来的倾向” ②。自主性表现为:第一是独立性,即主体根据自己的意志 进行判断;
第二是自觉性,即主体的行为是自觉自愿的,而 不是别人强迫的。第三是理智性,即主体能够控制感情,理 智地行为。换言之,人的自主性使主体能够自主地进行价值 选择,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要发挥践行主体的自主性, 必须要增强践行主体的“道德责任感”,“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是追求真善美的价值观,中华民族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每个人心底蕴藏的善良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就 是我们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厚的土壤。”③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以“道德意愿、道德情感”为基 础。
选择性。践行主体作为现实的人,对于社会中的各种思 潮不能全部吸收,那样会造成人的思想混乱,而是要在一定 的社会条件下,以自身的需要为基础,根据自己的接受图式 和主观喜好,对社会中的各种社会思想和价值观进行选择。
践行主体总是会选择与自己的需要、能力、喜好等相符合的 思想和价值观。主体的选择性主要表现为选择性注意、选择 性理解、选择性记忆和选择性实践等。践行主体对已经注意、 选择和记忆的内容进行选择性实践,真正运用于实践,才能 完成最后的选择。选择性是以“价值判断力”为基础的。价 值判断力是践行主体做出正确行为选择的能力,以及对这种 价值判断的坚持程度的能力。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的过程中,践行主体要做出两种判断,一种事实判断, 另一种是价值判断。践行主体会在价值判断力的基础上对主 体自身的需要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一旦践行主体做出了 肯定的判断,践行主体就会努力地满足自身需要,践行主体 就会行动,践行主体内生动力真正运行。另一种是做出否定 的判断,践行主体就会放弃需要,践行主体就不会行动,其 内生动力就不能产生。价值判断力是主体在满足需要和完善 自我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主体力量。主体本质力量的重要体现是人的超越性,人的超越性是在主体通过对现实的客观世界 进行批判和超越的基础上实现的。人的超越性是人作为主体 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和不完美性,而通过实践活动来追 求人的完美,使自身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并不断地努力。
主体对自身的超越是在“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转化 过程中实现的。创新则是主体对于现实和矛盾的再创造,也 是社会发展的手段,它是建立在主体超越性基础之上的。创 造性是发挥主体性能动力的最重要的依据。因此,习近平总 书记指出:“一定要勇于创新创造。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 族禀赋。”④ 总之,主体性能动力使自我意识动力和需要动力所形成 的“潜能”和“趋向”转化为现实动力,成为践行主体的本 质力量,而主体能动力的发挥是以道德和道德责任感为基础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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