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为保证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资金来源主要是采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中心常年接受社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二、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对象是××市建立工会的企业特困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
三、资金的管理与使用。⒈帮扶中心在市总财务部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中心接收捐赠资金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核算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⒉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委局(产业)工会把关,委局(产业)工会再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四、组织机构。帮扶中心成立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救助报告,研究有关救助资金的重大问题。
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一、救助范围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是××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的特困职工会员,且本人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
二、救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企业和委局(街道)工会出具证明、中心调查核实后,予以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⒈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⒉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或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⒊夫妻双方下岗后,除基本生活费以外无其它收入,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职工;⒋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辍学的特困职工。
三、救助程序及要求
⒈申请:申请救助者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章;携带《户口本》,到所在企业工会填写《特困救助登记表》。
⒉提报:基层工会在认真审核求助者身份及经济等情况的基础上出具证明,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并加盖基层工会委员会公章;《特困救助登记表》和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经委局工会审核,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
⒊审批:市总帮扶中心调查核实后,经帮扶中心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救助。对特困职工的救助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限一次。
四、对符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尚未纳入低保的职工,经中心协调,由所在企业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低保”手续。
五、具体救助由帮扶中心负责。
就业再就业服务办法
一、积极向下岗失业人员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其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
二、凡有就业能力的特困职工家属及子女,持基层工会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可在帮扶中心享受免费就业服务登记,帮扶中心为其建立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
三、根据特困职工的求职要求,中心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暨劳动就业办公室为职工提供用工信息,按规定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求职咨询、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
四、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规划,提供技能培训。需要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帮扶中心出具证明,介绍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参加常年开设的各类培训班,帮助特困职工尽快提高就业技能。
五、下岗失业的“”(女岁,男岁)人员,在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优先照顾。
六、在册特困职工在培训时享受酌情免、减、缓培训费用照顾。
法律援助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职工法律援助,是指××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符合《××市法律援助办法》援助条件的困难职工提供减收或免收服务费用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对象。家庭收入达不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或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夫妻双方下岗后,除基本生活费以外无其它收入,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职工。
三、法律援助范围。用人单位违反《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争议案件;涉及劳动关系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帮助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代理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仲裁、诉讼活
动等。
四、法律援助形式。由帮扶中心聘请的法律专业人员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
五、法律援助程序。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应填写《职工法律援助申请表》,递交有关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法律援助机关要求提供的经济状况证明(下岗证、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救济金的证件或企业工会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帮扶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移送市法律援助中心予以援助。
六、法律援助保证。中心聘请的法律工作者每星期一上午在中心集中研究援助事宜,特殊情况另行约定。法律援助中心要保证所聘请法律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办理帮扶中心移交的案件;帮扶中心为法律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施。
信访接待办法
一、信访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和《××省省信访规定》,确保信访工作秩序。
二、信访接待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实事求是和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状态,以控制和减少重访、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为目标。
三、建立信访登记制度。认真填写《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信访接待登记表》,信访案件要及时汇报,送交领导阅批。
四、建立交办、转办、催办制度。对应由其他单位和部门做出决定的信访问题,以帮扶中心《转办单》及时转送、转交。对交办、转办的信访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做到每起信访都能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五、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发扬对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敢于替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尽职尽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制度
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履行“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特困救助、就业服务”职能,努力把帮扶中心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的窗口,协调劳动关系的渠道,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
⒉要强化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快捷、高效地为职工办实事、送温暖、排忧解难。
⒊恪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严以律己,扎实工作,团结协作,无私奉献,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⒋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和记录,及时按工作程序办理,按程序汇报和请示。
⒌坚持例会制度。中心半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碰头会议,调度帮扶中心工作,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教训。
工作人员职责
一、协助党政做好帮扶特困职工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责任。
二、以“服务职工、奉献社会、扶贫助弱、维护公正”为宗旨,以“认真、热情、诚实、负责”为准则,认真倾听特困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工作求真、务实、高效,不推委、不拖延,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注重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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