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收到论文56篇,涉及新闻心理、传播心理、广播电视心理、互联网心理和广 告心理等几大方面;
其中既有对基本理论的探讨,又有应用方面的研究,既注重 抽样调查,也注重实证分析。
随着社会发展与传播手段的日益现代化,传受双方更需要交互式沟通。
一些学者在上世纪末先后提出过构建我国传播心理学的设想。在这次会议上,广 西大学新闻系虞达文教授提出了积极的建议:新闻学是大众传播学的分支;
大众 传播学又是传播学的分支。似乎不宜一步到位直接建立传播心理学,可先建立与 新闻关系更密切的大众传播心理学。要构建一门学科的理论框架,必须先弄清它 的学科从属、领域范畴。传播心理学属于心理学分支,从领域来看,它是传播学 的边缘学科,应以社会心理学、普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思维心理学等相关原 理作为主线;
作为传播学的边缘学科,它应以大众传播研究的五个层次:传者— 信息—传媒—受众—效果,作为横向的基本构架。
华中理工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申凡教授认为,我国对传播心理学的研究 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主要以新闻心理研 究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虽然研究方法单一,但是它研究的传者(记者、编辑)心 理、受众心理,研究的采访、写作、编辑活动中的心理规律,在当时给人耳目一 新之感,对新闻学研究起到补充、拓展领域的作用;
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 至今,直接以传播心理学的形式展开的,虽然研究方法日益严密与科学,但是内 容要么与传播学理论重复、重叠,要么是对传播中的心理术语简单解释,这些研 究尚不能达到补充传播学与拓展传播学研究空间的作用。申凡教授建议,可以从 对传播学研究拾缺补漏的地方入手,开拓自己的领域;
也可以把传播学中已有的 心理研究作为起点,再向纵深方向研究。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再逐步构建自己的 话语体系与理论框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林之达研究员发表了对传播心理学建构革新的想 法。他认为:用普通心理学理论框架中的原理来观察、解释传播(包括传播的各 外延)领域中的心理现象,结果把这些领域中有机联系的心理系统切割成互不联 系的零碎心理现象。本研究采取另一种思路:第一步,考察、揭示了传播系统与 心理系统原来是人类精神生产流水线上紧紧相扣、不可分离的工序,传播的天职 就是为心理系统输送精神能源材料,心理系统的使命就是把传播系统送来的信息, 通过一系列心理反应,转化成与信息异质的心理能,心理能外化为人的行为,行 为做功,便产生了传播的社会效果;
第二步,沿着传播领域各心理系统本来有机 联系着的脉络建构传播心理学(包括新闻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宣传心理学在内 的各分支学科)的理论框架。
北京广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陈卫星教授的发言,从帕洛·阿尔托学派 的基本原理出发,探讨传播心理的建构过程。帕洛·阿尔托学派的语用学理论是 要把传播作为一个被整合的社会现象来考察,把人际关系与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考 虑,从元传播入手,从非传播的模态找出传播的可能性。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周庆元教授认为,整个20世纪,对于新闻 与传播心理研究对象的认知历程可归纳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孕育期,可称为 “采访对象说”,这是20世纪初期关于新闻心理学研究对象的基本认识,代表人物 是邵飘萍等;
第二阶段是萌生期,可称为“受众心理说”,进入20世纪80年代,我 国的新闻学者提出要对受众心理进行研究,代表人物是安岗、陈朗等;
第三阶段 是草创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张骏德、刘海贵合著的《新闻心理学》正式出 版,这是我国第一部新闻心理学专著,尽管不成熟不完善,然而它初步提出了新 闻心理学的框架结构,开创了新闻心理学研究的崭新时代。这一时期的汪新源先 生提出了“记者为主说”;
第四阶段是发展期,可称为“认识主体说”,酝酿于20世 纪90年代初期,成熟于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主要代表有刘京林等。
对于传播心理学与新闻心理学的关系问题,与会代表有两种意见:一 种认为传播心理学包括、涵盖了新闻心理学,目前是新闻心理学向传播心理学方 向发展;
另一种认为两者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不存在种属关系。北京广播学院 刘京林教授过去认为传播心理学涵盖新闻心理学,现在则认为两者不存在种属关 系,而是并列关系。她解释说:“按照完形理论的观点,被整合之后的对象不能 再分解为构成它的最基本的元素。同理,虽然新闻学、心理学等学科曾经是传播 学的前身与源头,但是传播学一旦形成独立的学科之后,便可以与新闻学、心理 学平起平坐,相互之间不存在归属关系。以此类推,传播心理学和新闻心理学也不存在归属关系,而是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又各自独立的学科。” 互联网心理问题是当今时代遇到的全新课题,引起了与会代表热烈讨 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张骏德、刘海贵教授向会议提交了论文《试论网络传播对 传受者的心理影响》认为,网络传播实际上突破了传统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方式, 包含着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两种传播方式。在网络传播中,传者与受者的界线变 得模糊,传受者可以为同一个人。在这种传播模式下,传受者(或称网民)的平 等意识、独立意识、参与意识被空前激活;
传受者的“超媒体思维”、移情心理、 以虚拟身份娱乐人生心理等激增。互联网是一个多媒体、超文本的巨大信息库, 网民得到了通信迅速便捷、查询信息与检索资料十分便利等好处,同时也带来了 负面影响,网民中出现了网络犯罪行为、青少年中出现了“网瘾”患者。我国已从 1996年2月起陆续颁布了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规,正在严格执行中,同时也有专 家提议,运用心理干预法治疗青少年的“网瘾”病。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