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监字[2006]36号)和省局关于印发《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稽征监字[2006]13号)要求,从8月初起至9月底,决定对基层所站进行作风整顿。为切实有效地解决我分局基层所站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和薄弱环节,现结合稽征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分局规范创建活动和“三服务、三评议”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所站存在的现实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基层所站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平安交通,促进交通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参加作风整顿单位
按照省厅、省局统一部署,开展作风整顿单位的范围是:各稽征所、通行费收费站。
三、作风整顿主要内容、重点与目标
(一)加强基层党支部和领导班子建设。重点解决党支部工作不落实,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欠缺和领导班子成员素质不高、精神不振、工作作风不实、民主意识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思进取、独断专行、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请客送礼、跑官要官,生活作风不检点等突出问题。
(二)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重点解决组织、法纪观念淡薄问题。着力解决纪律松懈、作风散漫、办事效率低、参与赌博、酗酒等缺乏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突出问题。
(三)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解决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依法依规征费问题。着力解决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影响稽征形象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规范收费行为。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意识差的问题。着力解决征收工作中利用职权违规包缴、报停、封存、开票和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农用车征收标准不统一,集体、个人“养黑车”等突出问题。
(五)规范财务管理。重点解决私设“小金库”问题,着力解决挥霍公款、吃请送玩、暗箱操作、滥发钱物、克扣职工工资、生活补贴等侵害职工利益等突出问题;启动基层所站财务集中核算报帐试点工作。
(六)严肃追究和处理暴露出来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七)建立、健全领导干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内部行政事务、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通过作风整顿,要达到以下目标:基层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形象明显改善,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财务管理公开、民主,“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廉政工作机制基本确立。
四、组织领导
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分局基层所站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黄国标、曾云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江通道、袁国祥、余建潮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杨超、陈峻、李明、盛根、沈小敏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国祥同志兼任,杨超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联络员:杨超、沈小敏。联系电话:8360959、8364091,举报电话:0792-8360959。各所站也应按分局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开展作风整顿。
五、方法与步骤
此次整顿活动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注重实效为原则,采取基层自查、分局督查和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的方法,按照自查一整改一督查一再整改一通报一总结的程序进行。
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13日-8月23日)。印发分局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所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相应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部署。8月18日前,各单位要将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名单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8月24日-9月5日)。分局领导小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各基层单位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服务对象座谈会、发出征求意见函、个别征求群众意见、办理信访、举报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追本溯源,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材料,于9月1日前报分局,分局再对自查自纠材料进行汇总,于9月5日前报省局。
自查自纠的重点是党支部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内部管理等情况。即(1)党支部工作和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群众对党支部是否信赖;(2)领导班子成员有无不廉洁行为,群众反映是否强烈;(3)干部职工是否存在赌博现象和生活作风问题;(4)执法部门及
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5)基层所站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服务意识差和“养黑车”问题;(6)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民主,有无私设“小金库”、挥霍公款、吃请送玩等问题;(7)单位对外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公开、落实。(8)是否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对基层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分局将组织人员以听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对不认真自查、有问题不及时纠正及自纠不力的单位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三)整改建制(9月6日-9月26日)。(1)9月6日-9月13日,各所站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进行初步整改,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并于9月13日前向分局上报整改情况;(2)9月16日-9月23日,省局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初步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到各基层单位督促、检查,听取群众反映,结合处理有关信访、举报事项,帮助基层单位完善整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确定整改期限。对此,分局及各所站都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分局决定从9月份开始,湖口所、柯垅站开始实施财务集中核算报帐试点工作,为明年在基层所站全面推行作好准备;分局在9月21日前,制定、下发本次作风整顿工作通报以及今后加强基层所站作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并抄报省局。(3)9月23日前,各所站向分局报送整顿工作总结,9月24日—9月26日,分局向省局报送整顿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决按照省厅程受锭书记提出的“咬住目标、认真组织、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抓好作风整顿工作。各所站要从推进自身建设,构建和谐规范稽征,促进稽征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作风整顿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分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作风整顿工作要悉心指导,耐心帮助,尤其是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所站财务集中核算报帐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正常运转,及时推广;要严肃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行为干扰、影响整顿工作,对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变相抵制的人和事,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对整顿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加强舆论宣传,为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要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整改。要把整改贯穿于作风整顿的全过程,对自查自纠和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对能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向职工、群众说明,制定整改计划,并逐级汇报。二是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类研究,制定办法,形成规章制度,约束、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三是注重群众的满意度。要本着“问题不查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职工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社会、取信于车主、取信于基层干部职工。
(三)要搞好“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要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要联系实际,以陈刚毅等先进模范人物为典型加强正面教育,以李国蔚等腐败分子为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根植于干部职工的思想深处,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培育基层单位的正气。三是要与纠风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边整边改,增强纠风整体效能,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风气。四是要与“三服务、三评议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征收行为,树立稽征良好形象。
(四)要把握政策界限。在作风整顿过程中,将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还比较复杂,需要正确把握政策,既不能敷衍塞责,“走过场”,又不能搞运动,人人过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严肃、慎重地处理。同时,要立足教育,宽严相济,讲究策略,使绝大多数人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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