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识研究中方法论的运用 在经济法学的研究过程当中,首先应该明确的就是经济法学的本质和 其学科研究的最终目标。只有搞清楚了这门学科它是做什么的,它的研究意义是 什么,才能找到正确的学习和研究方向,发挥它真正的作用。经济法学的本质不 只是研究经济法及其社会作用,同时还在工作实践中提炼归纳研究方法,探索它 整个学科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将这些规律反作用于实践研究中,以推动和促进学 科发展,完善知识理论体系。所以找到各种经济法之间存在的内部联系,区分它 们之间的共性与个性。用科学的思想和方法指导理论研究,是加快经济法学知识 理论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经济法学研究路径的探索 (一)路径探索的基本原则 在经济法学研究路径的探索中,首先要从宏观的角度去观察问题。沿 着它整个学科发展的历史轨迹,找到每个发展阶段共同的特性和促进学科发展的 关键因素。这样就可以理清整个发展脉络,把握住整体的研究方向和客观规律, 不至于在研究过程中走歪路。同时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仅是对一门法律的研究, 它是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交叉性的学科研究,所以它的方法论研究也要遵循一 些原则。首先它的存在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其发展规律具有客 观性。其次,法律本身是为约束和管理人类社会而存在的,所以经济法学随着社 会经济不同阶段的发展,会产生不同的实际需求变化。也就是说它的方法论不是 一成不变,它是活的,是在随时代发展,为适应人类需求而不断变化的。
(二)研究路径的基本原理之所以要探究经济法学中的研究路径问题,是因为它是不依附于任何 学科而存在,它的发展是完全独立的。主要表现在它自身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殊 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通过以自身独有的一套方法论。结合在科研中普遍运用的 方法原理,共同组构在经济法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科学理论体系[2]。它不仅 要具有整体的应用性,还要能够应付经济制度不同文法中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情况, 这就要求方法论要具有阶段性、包容性和普遍性。使经济法的研究既是包容整体 的,又是精准定位细分的,充分满足了各个阶段和层次的需求。从多种角度切入, 针对不同的情况下主客体身份的转换来改变研究策略。从研究者的角度出发考虑 的是最终的实践效果和实用性,从法律被动约束者出发考虑的是实际应用中的需 求。
(三)探索研究的方法论 在经济法学研究中要将各种各样的方法理论有机结合、综合运用,首 先要做到遵循世界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大前提就是,就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 基本的指导方针,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探索其研究问题。“必须坚持实事 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以普遍联系、发展、全面 的观点分析经济情况,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和处理经济 法问题”[3]。分清研究的层次,从经济法的本质和属性,到它的实际操作范畴和 理论支撑。最后是其在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职能。其中常用的一些 方法有整体划分法、博弈分析法、对比推演法、调查分析法等。
三、经济法学方法探索的误区 经济中的法律的问题和表现情况是错综交杂的,没有合乎客观逻辑的 规律方法,就无法深入了解它存在的本质问题。所以运用科学的方法论就是研究 者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随着社会环境及政治导向变化 的经济法问题;
循法学发展的客观规律,综合整个法学研究所作用的方法和手段, 剥离出其中适用于经济方便法学研究的实践和理论方法,同时借鉴其他学科解决 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多种角度看问题。避免因经验主义和个人主观想法导致 的研究方向发生偏离甚至走入学术误区。同时在研究中注重将个案的分析和实际 社会经济环境现象的深入剖析相联系,从“个性”中看到学科问题的“共性”。从普 遍的现象中找到本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从这些“共性”中总结归纳经济法应 用于社会的适应性和发展性。研究学者应当发挥自我检验与批判的精神,不被旧 有的知识理论所局限,跟上经济发展的时代步伐,保证思想“不掉队”。四、结语 时代在不断发展和变化,所有的学科都不可能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 的。所有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都是服务于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经济法学是 帮助经济法起航的風帆,是其扎根市场经济的基石。要维持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和环境,经济法所起到的约束作用显而易见。所以推进经济法学研究事业迫在眉 睫,我们结合中国经济市场的实际需求,建设科学发展的研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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