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幼儿园不愿意招收特殊儿童,认为其会降低幼儿园的生 源,家长则由于不能接受现实而把孩子仍在家中,这也导致 了孩子很难接受早期的教育。
二、做好特殊学前教育的一些建议1、把相关的学前康复机构正式纳入学前教育的范畴中 去现在我国公办的特殊学前班或者是特殊的幼儿园比较少, 根本无法满足特殊儿童的需要,而私人创办则由于资金和国 家政策的支持不够,起到的效果达不到要求,所以,根据这 种情况,应该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将其纳入到学前教育中去, 更好的为特殊儿童服务,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2、对学前 特教师资进行一定的培训我国现在面临的特教短缺的现象 非常明显,并且执教水平很差,所以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培 训,不但要增加数量,还必须特高其质量。一些学校应该开 设特教专业,培养出合格的特教老师;
其次则应该在培养幼 教的课程在加入特教的相关技术和知识,进行特殊教育;
最 后对幼教进行一定的培训,帮助其掌握更多的学前特殊教育 技能和知识。3、积极开展特殊儿童的学前家庭教育对于特 殊教育而言,家庭教育是特别重要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 态度,将会直接对教育结果造成很大的影响。我国可以对家 长进行一些培训,帮助其掌握技能和知识,做好特殊儿童的 学前教育工作。
三、结语 特殊儿童对于社会而言是若是群体,对其进行关注,保 证其受教育权是和整个社会都有关系的,我们必须加大对其 投入,结合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做好特殊儿童的学前教 育工作。
第二篇一、大专培养模式 我国目前的大专级别院校分为高等专科院校以及高等 职业技术院校两大类,两者各有所长,从本质上讲几近相同。
目前大专级别的特殊教育专业拥有两种学习模式,一是连续 进行五年的大专学习,主要招收初中文化的毕业生;
另一种 是进行三年的大专学习,招生对象是高中文化的毕业生。连 续进行五年的大专学习招收对象为初中毕业生的模式,目的 是为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师资培训。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 会有侧重点。可是伴随着特殊教育的逐步发展,这种培养方 式的弊端也逐步显露,由于生源的平均质量不过硬,导致培 养出来的教师水平较低,从而导致学生被用人单位拒收,其 就业难度相当大。所以现在很多大学的五年制大专的招生人 数正在逐年缩减。进行三年的大专学习招生对象是高中文化 毕业生的模式,通常依据特殊教育对象的不尽相同来进行培 养方向的划分,着重培养有针对性的师资力量。这种模式解 决了五年制大专所产生的生源质量不足问题,所培养出来的 师资水平相对较高,而且由于进行的是针对性的学习,所以 在就业的时候拥有很强的竞争力[2]。可是因为这种模式的 培养时间比较短,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仅仅要进行基本知 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特殊教育基础技巧,还要将理论应用于 实践,从而积累就业所必备的经验,所以在培养的过程中, 不论是对高校还是学生,都有着不轻的压力,能否进行大面 积推广还有待考察。此外,有研究表明现如今的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对于受聘者的最低要求是本科学历,所以专科毕业生 又有了新的就业压力。
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分析 (一)通识课程 (二)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存在的意义是给学生们教授所学专业的基 本情况、基本规律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是学生们进一步深 入学习专业课的奠基石。这在大多数的高等教育院校中包含 相关学科基础课程、教育基础课程和师资教育课程。不仅如 此,很多高等教育机构还把实践作为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 节,笔者将其归入师资教育类课程之内。各个高校特殊教育 专业进行基础课程开设的主要依据如下:一是差异性。虽然 专业基础课基本以心理学、教育学类别的课程为主导,可是 在各个高校的学时、学分及占总学分的比例却是大相径庭。
本科级别院校的专业基础课的数量、学分比例远远高于专科 级别院校,甚至很多本科院校专业基础课所占学分达到了培 养计划总学分的五成[4]。本科级别院校有着足够充裕的教 育资源来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开设,给学生的未来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样培养出来的教师不仅仅可以胜任特殊 教育学校的教学任务,还可以轻松承担普通学校的教学任务。
而专科院校毕业生所具备的只是面对特殊教育的能力,将毕 业生的就业方向紧紧固定在一线特殊教育学校上。二是存在 分歧。主要体现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的划定界限上。比如有的院校的人才培养计划把教育心理学、教育科研方法、 教育与心理测量划分为基础课程;可是这些课程在其他院校 却是以专业课的身份存在。由此可见一定要有一套进行学科 划分的标准。
(三)专业课程 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是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的主要 目的,其对本专业的实质和水准有着直接的影响。特殊教育 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熟练掌握特殊教育的 基础技能、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以及世界上该领域的发展情 况,为学生在该领域的更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我国 各个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业课程一般具备以下特点:第一, 广泛的差异性。各个高校在特殊教育专业课的所占学分、修 习学时等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各个本科级别院校、各个专科 级别院校之间都有着明显差异。除此之外,哪怕是同一所高 校在不尽相同专业上面对于课程的划分也不尽相同。因为不 尽相同学校或是同一学校不尽相同专业其学习侧重点都不 尽相同,同时各个高校也都有着适合自己学校特征的专业课 程。第二,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传统的培养方法要求学生 要有基本过硬的基础知识,侧重点在于学生的理论素养,在 人才培养的过程之中侧重的是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了解以 及掌握。绝大多数的专业必修课程都专门设有实践的环节, 一般包括课堂练习以及实验操作,还有的包括去特殊教育学 校进行实习等[5]。可是和专科级别的学校比起来,所进行的实践仍旧远远不足。第三,不完整性。表现为:一是一部 分的专科级别院校并不能够完整地开设所有的专业必修课 程,这使得学生们很难真正达到培养计划的要求;
二是学科 类课程的开设远远不足;
三是以特殊教育方向的课程为主 导;
四是开设了很明显的职业认同教育类课程。
三、总结 第三篇 1适应体育教学法的核心和教学理念 以这一核心为指导的中学体育教师在具体教学中强调 以能力为基础的教学法为核心,这一能力强调特殊体育教学 中的学生的能力而不是学生自身的障碍,强调整体和以学生 为中心的具体练习。根据适应理论,教师应该开发教学目标 和设计任务进程,这一进程中在特定的班级环境下创建最大 的学习机会。支持一个包容和普遍的设计模型来协助激励学 生。体育教学中全纳性定义是通过社会和教学实践来支持学 生的安排,不考虑学生多样的能力或者不同的身体障碍而是 提供合适的支持。全纳性教育形式的体育教学对于有障碍和 无障碍的学生都有多样性的益处,首先它可以为学习者在一 个更加自然的环境来提供一个学习和练习社会技巧的机会, 学习适合的举止,有障碍和无障碍的学生的互动,所有的学 生参加一个适合其年龄段的体育活动。理想状态下,社会归 纳性教育意味着同学之间愉快的互动,这种互动为学生之间 提供了互相之间的情感接受和互相重视对方。社会归纳性通常被描述为单向性或者是平等地位关系的。单向性也就是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互动是通常是由一个学生主动发起并邀 请其他学生参加;平等地位关系是指学生之间无论具有障碍 与否都能够平等参与到互益的活动之中。基于体育课的研究 表明学生具有容纳的感觉或者排除的感觉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学生对于与同伴之间互动的看法。具有障碍的学生很少参 与到社交活动中,经常有被忽略的感觉。因此体育教师在计 划和实施体育课堂安排的时候需要提升经常的、适合的、和 积极的学生之间的互动。支持适应体育教学中的全纳性教育 教师需要得到良好的培训、避免形式化、使用通用的课堂教 学设计、教师应当对于适应体育教学中的社会性归纳性教育 和学生的教学具有积极的态度、使用适合的教学策略来支持 包容性教育。体育教师需要主动的为具有特殊障碍的学生提 供最好的选择来参加体育课堂活动,鼓励学生不是体育活动 的旁观者而是体育活动的积极参与者。通用的特殊体育教学 设计是一系列的体育教学原则、概念框架、理念体系、设计 一系列广泛的教学技术、课程、和环境来为有障碍的学生提 供更多的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适应体育教学法要求教师考 虑到当学生完成体育学习后需要达到什么样的能力、规定的 教学时间内教师需要教授多少的教学内容以及学生能够学 习到多少的知识、每一个年级所需要教授的教学内容、如何 知道学生的体育学习进度与整个教学目标的完成是否是相 称的、教师如何知道教学计划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教师如何能够知道自己的指导是有效的、教师如何能够意识到教 学中需要的改变。
2适应体育教学的具体实施步骤 适应体育教学中的规划涉及到学期教学计划中需要包 含多少的教学量、包含什么样的教学内容、教学计划中制定 的教学内容需要学生处于什么阶段来掌握。教学计划中需要 考虑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评估,这就需要涉及到教学中教师要 系统的观察学生对于教学内容的反应从而来决定他们的学 习需要和进步。教师需要认识到特殊课堂体育教学中良好的 教学规划是十分重要的。课堂教学规划是特殊体育教学成功 的一个前提条件,同时教师教学中需要把教学内容分拆成一 个个可完成的教学单元。体育教学中教师需要观察学生对于 课堂中各项要求的体育动作的完成,对于关键动作完成情况 的分析、确定学生已经掌握了哪一些的关键动作和哪一些关 键动作还没有掌握、发现哪一部分有错误的动作需要学生改 进、找出帮助学生改进错误的方法、通过课堂指导和游戏活 动来帮助学生改进错误的动作等。教师需要认识到教师动作 的演示对于那些能够重复演示动作的学生来说是一个十分 有效的方法,但是对于那些不能够重复演示模仿动作的学生 来说,演示教学法对于他们来说是没有效果的,这个时候就 需要教师专业性的评估,提供相关性的指导提示和反馈从而 来帮助学生的学习。同时适应体育教学中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是评估,评估需要贯彻于整个教学的过程之中。当体育教师教授学生一个技能之前,教师需要通过评估来确定学生已经 掌握哪一部分动作和哪一部分动作需要通过学习来掌握。综 上所述可以看到中学特殊体育教学中的适应体育教学法是 以学生为核心,以提高学生的体育能力为目的,教师具体的 教学中需要做好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估等工作,从而做到合理 有效的体育课堂教学。
第四篇 一、利用兴趣助其树立人生目标 经过一个多学期的努力,亮亮变得不再那么抑郁孤僻与 沉默了,他开始慢慢地接受同学学习上的帮助,不再拒绝与 同学的沟通。但是,他仍然过着一种毫无目标的生活。“兴 趣是最好的老师。”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适度紧张有序的 学习与工作可以避免心理滋生失落感,令生活更加充实,从 而改善人的情绪和抑郁心理。于是,根据平时的观察以及与 各科任老师沟通后我得出一点,亮亮最有兴趣的是与专业有 关的美术这一科。我决定利用兴趣帮助他树立人生目标,找 到了突破点,我马上按计划进行部署,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 助其树立目标[2]。第一步,我找来一些素描、水彩的美 术书,鼓励他多多发展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我注意观察,及 时发现他的进步,捕捉他的闪光点,并寻找恰当的时机,进 行恰当的表扬,让他知道我时刻都在关注他的点滴进步。第 二步,当我看到他的美术基础不断进步的时候,并为了画画 经常沉迷而忘了吃饭、休息的时候,我建议他可以考虑毕业那一年参加高等职校招收中等职校毕业生的高考。那一刻, 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我知道他心动了。第三步,心动不 如行动,打铁要趁热。参加高考必须考语文、数学、英语三 科,而他的英语基础很差,是一个大难题。我鼓励他去找英 语老师请教学习的方法,然后我发现他每天都保持着读英语 做练习的习惯。通过三步计划,亮亮树立了考高职院校的目 标。他的各科成绩开始进步,他较强的美术功底在班上开始 得到了肯定,很多同学甚至还经常向他请教。他的生活因为 有了目标而变得充实,性格也因为找回了自信而逐渐变得开 朗起来。接下来的日子,关于“马加爵”之类的传言与议论 已经被人遗忘了,亮亮后来变得非常的自信,跟人打招呼的 时候也是抬头挺胸的。更令人欣慰的是,他参加了全国高考, 考取了理想中的大学。
二、单亲家庭学生―――“增减原则”的运用与尊重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出自单亲家庭。后来我了解到他 的父亲已因故去世,随后母亲又改嫁了,16岁的他监护人是 其伯父,他与亮亮是不同类型的人。他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 家庭,但是上天跟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失去父亲后又失去 了母爱。这个打击对他来说并不轻,但他却故意装出一副开 心、幸福的样子,他就这样用自己的方式来承受着不幸的遭 遇与创伤。经验告诉我罗罗是一个好强又自卑,自负又敏感, 性格倔强,自尊心非常强而又缺少家庭温暖的人。对这位情 况特殊的学生,经过几番思虑后我决定从两方面着手进行教育: (一)针对罗罗的情况,我决定运用心理学的“增减原则”。
所谓“增减原则”,指的是制造一种动态的、螺旋式上升的 心理曲线,使学生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喜欢程度与日俱增, 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尊重和自身价值的肯定,这样可使我们 的教育工作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3]。首先,我对他的思 想、心理、学习各方面进行客观、中肯的评价,并对其缺点 提出改进的建议;其次,在平时我会努力去挖掘他的闪光点, 经常恰到好处地表扬他,并做出适当的引导。同时,我会有 意无意地在他的好朋友与伯父面前表扬他的进步,让他知道 我时刻都在关注着他。慢慢地,他开始主动找我谈话,他的 自信心也越来越强,纪律开始好转。此外,从来不参加集体 活动的他在篮球比赛与运动会上的表现越来越积极,为班集 体增光不少。
(二)尊重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斯基认为:“人类有许多 高尚的品格,但有一种高尚的品格是人性的顶峰,这就是个 人的自尊心。”自尊心能使学生采取积极的生活态度,成为 推动学生不断进取的巨大动力,而侵犯和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无疑是彻底地破坏他的积极性,也伤害了学生的心灵。因此, 针对罗罗的性格与自尊心非常强的特点,第二步我从“尊重” 二字着手。他的性格倔强,自尊心又强,对同学尤其是老师 的戒备心理很强。对此,我以水般的真爱在不知不觉中渗入 他内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开始对我敞开心扉,开始喜欢在我面前表现自己的能力,开始关心班级,常常为班级管理 热心地出谋划策。后来,好强的他在班长的竞选中,得到了 同学们的一致支持与拥护。在他当班长期间,成了我最得力 的左右手,班级也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与比赛中屡创佳绩、屡 获奖项。
三、结语 真爱如水,在对待特殊类型的学生时,把真挚的爱化作 如水的柔情,去磨平学生心中的粗糙,流经学生心中每一个 阴暗的角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想 做好班主任的工作,只能亲身实践,积极探索新路。当真正 走进学生们心里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原来是一个宏大的世 界!特殊学生的内心世界,更需要每一位老师用如水的真爱 去呵护、去滋润、去浇灌…… 第五篇 一、特殊教育学校与特殊儿童权利的实现 在Beattiev.BoardofEducation诉讼案中,威斯康辛州 最高法院(TheWisconsinSupremeCourt)在1919年判决学校 行政人员可以将一位已经读到小学五年级的身心障碍儿童 开除,因为这位儿童在教室中,有下列三种障碍状况存在: 流口水(todrool)、面部表情扭曲(facialcontortions)和有 语言障碍(arelatedspeechproblem)。学校行政人员认为这 种状况会造成教师与其他学生有恶心的感觉,会浪费教师相 当多的时间,而且对学校的管教与进步会有负面影响,因此学校将该生开除,并建议将他安置在聋校学习 (adayschoolforstudentswhoweredeaf)。[5]在1934年, Ohio州Cuyahoga县上诉法院 (TheCuyahogaCountyCourtofAp-peals)判决Ohio州的强迫 入学条例虽然规定6到18岁的儿童与青少年必须入学接受教 育,但同时支持州教育厅长有权利拒绝某些身心障碍儿童入 学。在DepartmentofPublicWelfacev.Haas诉讼案中, Illi-nois州最高法院(TheSupremeCountofIllinois)在 1958年判决该州的强迫入学条例�K没有规定州政府必须对 智能不足儿童提供免�M的公立教育 (afreepubliceducation)。因为智能不足学生的智商太低, 接受教育不会有任何获益。在1969年NorthCarolina州的法 院判决身心障碍儿童如果被公立学校开除之后,学生家长如 果坚持要将其身心障碍子女安置在公立学校,就是一种犯罪 行为。[6]1954年布朗控告美国教育委员会案(BrownV. BoardofEducation)中,最高法院裁决认为所谓“隔离但平 等”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了“平等保护”的原 则,因而是违法的。首席法官沃伦(EarlWarren)在概述了本 案的有关事实以及法院对“隔离但平等”原则的认识的历史 后,着重强调“在公共教育领域,‘隔离但平等’的原则没 有它的位置。隔离的教育设施从本质上就是不平等的。因此, 我们认为此案的起诉人以及其他受类似行为影响的人,由于 他们所起诉的种族隔离的原因,被剥夺了受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所保证的平等法律保护的权利。”[7]虽然,Brown案 例本身并没有涉及到残疾儿童和特殊教育学校的问题,但是 此后,美国残疾儿童的父母坚持基于宪法修正案第14条“平 等保护”条款,主张拒绝残疾儿童接受公共教育就是对这些 儿童宪法权利的侵犯。1971年,宾州智能不足儿童协会 (PennysylvaniaAssociationforRetardedChildren,PAR C)及13位智能不足儿童家长,控告州政府教育形成机构及各 地方学区案例中,在法院中,作证的特教专家学者有三点共 时性结论:对智力落后儿童提供有系统的教育方案可以促进 其学习效果;“教育”不可以只界定学科知识的学习,训练 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使其在生活环境中有良好的适应,也是 一种教育成就;愈早对视力落后儿童提供教育与训练,对其 日后的学习效果愈大。承办本案的联邦地区法院在1971年10 月8日判决:(1)宾州1949年的公立学校校法典中的部分教育 法令违反联邦法律。(2)宾州政府最慢要在1972年9月1日以 前对该州6-21岁的所有MR儿童少年提供适合其学习能力 的教育方案或训练方案。(3)各地方学区办理6岁以下的学前 教育方案时必须将智力落后儿童列入服务的对象。[8]1972 年Millsv.BoardofEducationoftheDistrictofColumbia案 例中,七位各类身心障碍学生的家长代表哥伦比亚特区的所 有身心障碍学生在1971年9月24日提出控告的原因有二:第 一,被告(哥伦比亚特区教育董事会)没有提供所有身心障碍 儿童所需要的教育与训练。第二,被告将身心障碍学生从公立中小学加以停学、开除、或安置到其他环境,�K没有依 照联邦宪法1791年第5次修正案与1868年第14次修正案的法 律正��程序(DueProcessoflaw)条款来办理。由於原告所提 出的证据事实确凿,而被告在法院中也加以承认,司法管辖 权范围包含哥伦比亚特区的联邦地区法院 (UnitedStatesDistrictCourtforDistrictofColumbia)在 1972年8月1日判决,哥伦比亚特区的所有各类身心障碍儿童 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被告有义务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给特 殊儿童。[9] 二、特殊教育学校与特殊儿童的发展 三、分类与标签的正负效应 因为特殊教育机构是按照不同类别和儿童残障程度进 行分类的,因此将特殊儿童安置在特殊的机构中,一个基本 前提就是对相关儿童进行鉴定,并将其分类。无论是法律层 面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只有对相关 儿童进行分类和标签(通过专业化的鉴定对某个儿童贴上某 类残疾及其残障程度的标签)才有可能归并到相关法律规定 的某类特殊儿童之中,得到相关的资源支持和特殊教育服务。
在实践中,也只有那些被归并某类特殊儿童之中的孩子才可 能具备特殊教育资格,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服务。
对特殊儿童进行分类和标签是一个复杂的议题,不仅涉及到 科学、财政、法律和教育权利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到情感、 伦理和政治议题。[18]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有自己证据确凿的理由。对于赞同者而言,分类和标签的可能益处在于:(1) 承认学习或行为上的内涵丰富的差异,并且标签是对这些差 异作出负责任的回应的第一步,也是必需的一步。正如 Kauffman所指出的那样:“尽管平等地应用于所有人的一般 性干预可以在不贴标签、不会给人带来侮辱性的情况下实施, 但是,没有其他的干预可以在不贴标签的情况下进行。要么 所有的学生被同等对待,要么一些学生被区别对待。任何被 区别对待的学生都不可避免地被贴上类别标签……当我们 不情愿说某人有问题的时候,我们却无法控制它,很明显, 对一个问题进行标示是有效解决它的第一步。”(2)贴标签 可能导致保护性的反应,即同样的反常行为发生在残疾儿童 和没有残疾的儿童身上,有残疾的儿童的反常行为更容易被 接受。(3)方便了专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也方便了对研究结 果进行分类和评价。(4)研究的自主和资源以及其他交互通 常都是建立在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明确分类之上的。(5)标签 使得特定残疾类别的拥护团体能够推进相应的计划并鞭策 立法进行。(6)有助于政策制定者和公众更清楚地认识特殊 需要儿童的特殊需要。但是,作为隔离式机构存在的前提的 分类与标签同时也存在着可能的弊端:(1)标签通常关注残 疾、损伤和能力上的缺陷,一些人可能只根据残疾人不能做 什么而不是他能够或可以学习什么来考虑问题。(2)可能带 给儿童侮辱,导致同伴的拒绝。(3)可能对儿童的自尊心产 生消极影响。(4)可能导致其他人对儿童的低期望值,并以标签为基础对他们进行区别对待,这可能导致自我实现的预 言效应。(5)描述儿童能力缺陷的标签通常扮演着解释概念 的角色,如某人之所以有这样的举止行为是因为他有听力残 疾。(6)即使是对那些被归入基于特定特征而划分的某一类 的人,也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认为所有被归入某类儿童的 其他特征也相同,因此减少了对于每个儿童特殊性的探究和 正确的评价。(7)标签意味着学习问题主要是由儿童本身的 一些问题所致,因此减少了对于导致能力缺陷的教育因素的 系统性考察,也减轻了教育因素对于能力缺陷应负的责任。
标签为无效的教育提供了一个内在的借口,如某人没有学会 阅读是因为具有学习障碍,而这种结果是非常具有破坏性的。
(8)不成比例的少数民族和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群体的儿童被 安排在特殊教育计划中,并因此被贴上了残疾的标签。(9) 特殊教育标签有一定的持久性,一旦被贴上了,儿童就很难 摆脱并获得一个新的身份。(10)特殊儿童分类需要大量的资 金以及专业人员和学生本人的时间,而这些时间如果用在制 定计划和提供教学方面将会更有价值。(11)基于分类和标签 的保护性反应可能导致儿童获得习得性无助和发展独立性 机会的减少。[19]分类和标签好还是不好?应该还是不应 该?争论的双方都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但是实际上,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可能只有一种思路和视角,也不可能 只有一个非此即彼的答案。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隔离式教 育机构的前提是分类和标签,而分类和标签的负面作用是客观存在的。这些客观存在的负面影响意味着隔离式特殊教育 学校模式可能并不是最有效的安置和教育方式。当然这也并 不意味着特殊教育学校就没有自己的存在价值。针对分类和 标签的正面影响和负面作用的争论,美国政府于1970年资助 了一个为期两年的研究计划,动用心理学者、教育学者、律 师共93名专业人员和31个家长团体,共同研究分类和标签问 题,结果并没有提供到底接受还是应该拒绝标签的答案,而 是提出了一些对策尽可能避免标签的负面影响:包括改进特 殊儿童的分类系统,对心理测量的使用作适当的限制,对特 殊儿童早年的鉴定方法进行适当的改进,使用个案记录须有 适当的保护措施,鉴定与安置特殊儿童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20](18-19)。研究团队的建议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为人们 给出了一个答案:人们在思考特殊教育问题的时候,一定不 要走入一个二元思维的陷阱之中。就标签而言,如果仅仅是 为了分类和单纯的安置,那么负面的影响将会超越正面的作 用。相反,如果标签是为了提供恰当的教育对策和教育计划, 为着促进儿童潜能的开发与能力和社会技能的发展,那么是 可以通过一系列的保障措施限制标签的负面影响的。无歧视 性评估和课程本位评量成为单纯心理测量和医学鉴定不足 的弥补。
四、特殊教育学校与基础教育学校的变革趋势 五、融合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突围与超越 公正地说,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立和运作在特殊教育发展初期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是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
后来人们对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代表的机构化特殊教育的局 限的反思事实上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超越,而不能够作 为对隔离式特殊教育学校的否定。在家长的强力推动下,通 过立法实践,融合教育逐渐成为超越特殊教育学校之路。
(一)家长推动 从20世纪四五十年代起,在美国,特殊儿童家长积极组 织起来,成立家长团体――――全美智力落后公民协会、脑 性瘫痪联合会、特殊障碍儿童协会等。唤醒公众对残疾儿童 的关注和对特殊教育的重视,推动特殊教育立法,呼吁为残 疾儿童提供与正常儿童同等重要的受教育机会。这些家长的 努力取得巨大的成功,“在特殊儿童方面,新近父母运动的 重要性无论怎样估价都是不会过分的。许多方面的变化―― ――立法、辅助性的就业机会、法院诉讼――――都是组织 起来的父母运动推动的结果。”[26](11)我们在前面所讨 论到的改变特殊教育发展历史的BrownV. BoardofEducationofTopeka诉讼案,以及PAR C(PennsylvaniaAssociationforRetardedChildren)v. CommonwealthofPennsylvania诉讼案,Millsv. BoardofEducationoftheDistrictofColumbia诉讼案,无一 例外都有家长及其代表的身影。在美国1975年于PL94-142 法案中确定了“最少受限制的环境”这一原则之后,家长起 诉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系列诉讼案例中,逐渐确立了普通公立学校应当确保他们所提供的对于残障儿童的教育服务能 够使之从中获益,尽管这种服务不一定是最高级的,但是至 少是全面的,儿童能够从中获得进步。“一体化”、“回归 主流”等特殊教育的理念和实践的推进无一例外都是家长主 动争取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的结果。
(二)立法实践 在特殊教育由隔离向融合方向演进的过程中,各国的立 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1)阐释教育原则与权 利,建立融合教育的架构。(2)清除现有体制中妨害推行融 合教育的主要障碍。(3)要求推行融合教育的基本做法。如 规定学校应该接受社区里的全部儿童入学。(4)建立整个教 育系统内的制度和教育方法,以推动全纳教育的逐步实施。
[27](8)在美国,1974年的EHA修正案 (TheEducationoftheHandicappedActAmendmentsof1974, PL93-380)首次明确教育行政机构在安置身心障碍儿童时, 要遵守最少受限制环境的原则 (theleastrestrictiveenvironment,LRE)[28],使特殊 教育开始打破隔离式教育的局面,而向普通公立教育迈进, 开始了回归主流运动。1975年通过全体身心障碍儿童教育法 (TheEducationforAllHandicappedChildrenAct,PL94- 142),确立了当今世界特殊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和基本趋 势:零拒绝、最少受限制环境、个别化教育方案、非歧视性 评估、家长参与和程序性保护。自此之后,特殊儿童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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