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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教育在社区教育中的展开|社区教育强调的教育

来源:劳动合同 时间:2019-10-08 07:47:20 点击:

论法律教育在社区教育中的展开

论法律教育在社区教育中的展开 社区教育是以社区为中心、为居民提供各种内容和不同 形式课程的教育方式。只要社区中的居民具有接受教育的意 愿,不分年龄、性别、工作和其他条件,都可以参与社区教 育。随着我国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只有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因此,法律教育将在社区教 育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本文将初步讨论社区教育 中法律教育的开展,力求以社区教育为切入点,通过更高层 次的法律教育,为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发展提供建议。

一、社区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特点 (一)就法律意识而言 法律虽然与人民群众的生活须臾未分,但很多社区居民 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基本用不到法律,尤其部分老年群众,认 为只要老实做人,就不用和法律打交道,因此对法律未加以 重视。例如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法律规范,是最值得深 入研究的法律之一,但在社区居民看来,宪法中的很多内容 与自身生活没有任何关系,即使其中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 也没有必要通过学习宪法加以认知,所以在社区教育中开设 法律课程会非常困难。

(二)就法律规范而言 中国法律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基本以成文法为主,编制 法条时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进行深刻的抽象,以主体、客 体和行为规定权利、权力和义务,因此法条虽然在逻辑上极尽严谨和周密,但在形式上显得枯燥,且缺乏文字美感。如 不进行专业解读则难以与现实生活建立联系,作为一种社区 课程很难调动居民的兴趣。

(三)就课堂教学规律而言 社区教育更强调氛围的营造,注重寓教于乐,需要居民 在一种相对轻松和主动的状态下掌握知识。而法律教育往往 更注重对法条进行精确的解读,在案情和法律规范之间进行 穿梭对比,其对逻辑思维有较高的要求。在专业教育领域, 人们更愿意将法律的课堂视为是思想碰撞的殿堂,而且随着 课程的深入,其难度也逐步增大,受教育者的小众性也愈发 明显。因此,它与社区教育在一般情况下所追求的课堂效果 具有较大差异。

综上,法律教育从课程要求、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上都 与社区教育不易融合,因此在社区教育中开展法律教学存在 一定的困难。虽然法律教育对于社区教育本身而言意义重大, 但却因其自身的特点,难以在社区教育的课堂上普及。虽然 如此,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入进行,法律教育在生活中的地位 和作用将不断凸显,学习法律的需要将不断显现。具有战略 眼光的社区教育举办者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不断完善法律 课程的教学,提升社区教育的内在品质。

1社区开展法律教育具有一定的兼容性 2社区教育的法律课程选择必须贴近社区居民的生活 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形成统一的法系,法系中的法律涵盖社会生活诸多方面,内容宏大,根 据不同的调整对象,又可以组成若干法律部门。对于社区教 育,并非所有的法律都需要涉及,应将重点放置于居民最关 心、最感兴趣、最用得着的法律上,实现居民学有所得、学 有所用,通过学习实现依法生活、依法自卫、依法自律。具 体而言,在一个成熟的法律体系中,大部分法律与居民生活 几乎没有关联或者较少有关联,例如军事法、商业银行法等, 这些法不宜在社区教育中进行讲授;
社区居民可能因为自身 的原因对某些法律有一定的需求,但由于其适用范围的专业 性,也不应进入社区教育的平台,例如投资法、会计法、海 关法等;
还有一些法,其中的部分内容与社区居民可能具有 普遍联系,则需要选择性地进行教学,例如宪法,它其中关 于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当然是社区教育的重点教学内容,但 是各级政权机构的组成方式及职能权限则不必作为授课的 重点。类似的还包括票据法、各类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 等,都有居民非常关心的内容,可以选择性地作为教学重点。

社区教育在确定课程内容时应选择与居民生活和工作密切 相关的民事法、诉讼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 法等,使社区教育中的法律教育逐步形成既有大众性又兼具 针对性的课程格局。

3社区教育与学历教育存在明显区 别 一般学校教育的课程设计具有渐进性,以法学为例,在 一个教学周期内,课程安排总体上服从于通识至专门、简单至复杂的规律,而且在进行复杂课程的教学时,一些基础性 的知识被视为已经掌握。社区教育则不同,在进行任何一门 课程的教学时,都应当以学员零基础作为前提,教学人员对 课程中涉及到的专用名词和一般法律理论都应当进行介绍, 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居民应对其有所掌握。“法律行为”、“宪 政”、“表见代理”以及“间接故意”等词汇,在法律专业 的教师看来,由于接触频繁,因此对其理解已经成为下意识, 但这些词语中包含着的大量法律信息是一般社区居民所不 易理解的,因此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就需要尽量详尽地进行 解释。更重要的是对一些法律理论,如“司法独立”、“城 市信用原则”、“证据效力”、“罪刑法定”等在司法实务 中经常被使用又具有一定专业性的理论,授课教师更应当着 重进行说明。总之,以最直白的语言解释最实用的法律知识, 才能实现社区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目标。

4社区教育具有更为明显的双向评价性 社区教育作为一种开放性教育,其考核不具有决定性的 评价功能,却要接受居民进行的投票。参加社区教育的主动 性及到课率,是对社区教育最直观的评价。具体而言,课程 是否受居民的欢迎,居民是否愿意自发地参加课程培训,是 否能从课程中获得相关知识,这些都是社区教育是否成功的 重要评价标准。社区教育体系中的法律教育同样服从这一特 点,考虑到法律课程本身内容的枯燥和复杂,很难吸引居民 自愿参加培训,因此对课堂灵活性、生动性的要求更高。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应将自己定性为公益服务者,并竭诚为社区 居民提供最理想的课程服务,接受学员的评判,根据反馈进 行调整。

二、社区教育中法律教育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教学内容 1对与居民紧密相关的内容加以讲授 在课程中应将宪法规定的各类权利义务转化为具体实 例,更为重要的是,要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进行阐述,要向 学员阐释现代国家中“自由”的真正含义,使参与社区教育 的学员懂得,任何形式的权利,任何意义的自由,均非没有 边界,自由不是无条件的,更不是可以恣意妄为,不能伤害 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否则将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即使在自 身利益受到伤害时,也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方法进行自我保 护,而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 因触犯法律承担代价。总之,社区教育要通过对宪法的教授, 帮助居民培养对宪法权威的理解与尊重。

2培养参与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和技能 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在全社会培养共同的法治理念, 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技能。在这一过程中,社区教育 可以发挥明显功效。社区教育结合社会上的热点事件,以法 律为视角对其进行解读,可使学员以客观、理性与合法的方 式对待生活中的各类事件,上至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 重要举措,下至街头巷尾的生活琐事,自觉拥护党的政策,自动抵制谣言。要通过教育使居民了解到,法庭审理案件具 有专业性,要考虑很多要素,因此法院对一些案件的判决与 普通群众预计不符是一种很正常的情况,作为守法的居民不 能擅自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因为这些言论一则可能影响法 院审理工作,破坏司法独立,二则会导致言论自由的滥用, 破坏社会秩序。同时,居民还要掌握正确的法治观念,能够 以法的思维对社会问题进行思考,能够对抗网上少数极端错 误的理论。

还要注意的是,社区教育中的法律教育应尝试突出法律 的人文主义关怀,可以将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念与法律进行结 合,真正的法是为人服务的法,要给予人们关怀和尊重。只 有每个人遵守法律,社会才能充满人性关怀。

3掌握生活中常见问题的法律处理方法 社区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应关注居民生活的几个重要方 面,例如结合房屋买卖管理办法、土地登记管理办法、机动 车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护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买 卖房屋、车辆等行为以及一般市场买卖行为中的关键法律问 题进行讲解,重点介绍居民利益最容易受到损害的环节,总 结合法保护居民利益的方式方法。又如对劳动法、劳动合同 法的介绍,可以重点分析大多数劳动者都比较关注的劳动关 系确立及解除问题、工资待遇问题、休假问题等;
又如家庭 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夫妻财产协议的签订、离婚时夫妻共同 财产的分配等内容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是学员最感兴趣的问题,应重点加以讲解。社区教育的法律教学在课程设置上 必须尝试打破部门法律的束缚,针对实际情况,将不同法律 部门的内容有机结合,为居民提供系统的、具有可行性的操 作方案,必然能够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二)教学形式 在教学形式方面,社区教育对法律教学形式的多样性有 更高要求。在社区教育中,法律教育应以学员能够运用法律 为目标,对具体的法条讲解并不需要放在首要位置,在学术 上的深刻程度更无要求。因此,包括案例教学、法律诊所和 模拟法庭教学形式可以大量使用,在条件允许时,甚至可以 将基层人民法院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审理在社区学院进行 审理,更加直观地对社区居民进行法律教育。这样可以帮助 社区居民真正了解我国法律的运转模式,帮助居民确立正确 和直观的认识。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区教育中采取的多样化教学形式与 一般高等院校的具体操作办法亦有区别。以案例教学为例, 一般高等教育的法律课程在案例选择方面倾向于相关领域 具有重要影响或者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这些案件往往具有多 重法律关系,案情复杂。在社区教育中则不建议选择类似的 案件,由于普通居民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对简单,因此从实用 性角度出发,不必引入过分复杂的案例,而应贴近生活,授 课教师可以直接向学员收集案例,并加以总结分类,进行集 中讲授。(三)教学语言 社区教育的教师还需要注意课堂上语言的运用。为确保 社区教育法律教学的效果,授课教师需要淡化理论,突出实 效。授课教师在社区教育中应尽可能回避高深的法哲学内容, 否则必然使学员失去上课的兴趣。对于一些例如“正义”、 “公平”等体现法律核心价值的词汇,在讲课时很难不加以 涉及,则可以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说明,而不必展开讨论。授 课教师对法条的说明应以整体准确为要求,而不需要利用专 业法律解释方法逐字逐句论述,尽力避免课堂讲授的繁琐冗 长。授课教师应尽量回避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术语,虽然社 区教育中的法律教育属业余性质,但居民对大部分法律术语 可以理解,还有一部分术语只要进行简单说明也可以掌握, 前者如“环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望之可知其 意,后者如“民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 和“刑法”等,教师只要略加阐述即可。还有些词语虽然不 易理解,但由于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因此需要用直白的语言 进行解释,帮助居民进行掌握,最为典型的包括“物权法”、 “经济法”和“证明责任”等。另有一些法律专用名词,由 于其内涵复杂,历史渊源久远,教师在授课时可以不加援用, 而更直接地阐明意思即可,例如前文提到的“法律行为”、 “无权行为”等。教师在授课时,应避免自身的长篇大论, 应鼓励学员积极发言,尽可能保持学习氛围的热烈活泼。

(四)考核方式三、结束语 社区教育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 活,因为那并不符合教育的真谛。社区教育是为了推动社会 治理,利用零散和业余时间培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国 家要求的居民。考虑到以往活动式的普法教育重形式而轻实 效,社区教育这种重新塑造居民素质的方式,将更有助于推 动依法治国。欲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法律课程必须在社区教 育中占据一定比重,需要社区教育的组织者、授课教师和全 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焕,赵景.我国社区教育职能本位探讨[J].成人教 育,2011,(6). [2]霍宪丹.法律社会:从社会人到法律人的中国实践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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