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司法改革涉及党、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重大利益,必须稳步推进,因 此,中央经研究第一批在全国批准了7个省(市)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上 海名列其中,由于上海地处国家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带,上海又是中国最大 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是国际著名的港口城市,因此,上海的经济建设在全国居于 前列,而且,上海的经济快速发展,也促进了上海法治建设的发展。
因此,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较好的基础,因此,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 点工作备受国内各大新闻媒体及学者们关注,上海司法体制改革也取得较好的效 果,所以,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所积累的经验值得去调研和学习借鉴。
一、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概况 上海市根据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任务的要求,以 问题为导向,针对改革试点主要包括的五项内容确定八家单位先行试点,积累经 验,而后在全市全面推开。上海司法体制改革以去行化、职业化、去地方化、司 法责任化为主要内容,具体的改革内容为:司法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司法权力 的运行机制、司法责任制、市以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人财物的市级统一管 理、司法职业保障等。
2014年7月,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市高院、市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司 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本系统的实施方案,确定4 家法院和4家检察院开展先行试点。
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遵循严谨、科学和审慎的态度,上海市法院和检察院 的试点工作方案都是在充分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基础上形成 的。2015年4月,在总结先行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市法院、检察院全面铺开改革 试点。
经过一年多的司法体制改革,上述五项改革主要内容基本完成,形成一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
二、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完成,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加强,上海对法官和检察 官实行“员额制”管理,完善司法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 成三类: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
上述三类人员占司法工作队伍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3%、52%和15%,按照 上述比例计算,则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投入办案工作,保障了司法工作人员 主要力量集中在办案一线,可以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二)遵循司法权运行规律,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上海市法院 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实现让审理案件的法 官裁判案件,并由案件裁判者对案件负责。为了保障司法权的合法合规运行,上 海市法院专门制定了审判人员工作规则,即审判人员能够为的权力范围和边界。
并规范案件分配制度、独任制审判制度、合议庭运行制度、裁判文书签发 等审判制度,而且明确规定院长和庭长如果未参加审理案件,则不得对案件的裁 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根据试点情况,在法院专门设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重 大、疑难、复杂案件适用法律,合议庭评议时有重大分歧的案件进行研究讨论, 为解决合议庭分歧和法律适用等难题提供参考意见;进一步明确三级法院审判委 员会职能定位,依法规范、缩限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审判委员会主要工作 转向总结案件审判经验、实施案件审判指导、统一案件裁判的法律适用等宏观指 导性职能。
据有关统计:仅2015年上半年,全市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93万件, 审限内审结28.01万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5.8%和11.3%,审限内结案 率达到99.13%,而且,92.1%的案件经一审即案结事了,部分案件上诉后,经过 二审审理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9%。
(三)严格司法责任,司法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得到加强。上海市法院 根据司法改革文件精神,以权定责,将权力和责任对等起来,并建立和完善了司 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如《关于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规定》。
(四)上海一边进行司法改革试点,一边将积累的大量宝贵经验和成果予以 固化,形成了一系列的司法改革制度,可供其它省市司法改革借鉴和参考,为全国司法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上海法院通过大量调研、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 等措施而制定出台的《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经过一年的司法改革试点,在试点法院经验基础上,上海高院先后制定出 台了《上海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实施方案》、《关于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 制的意见》等改革配套制度30余项,从而为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的司法改革奠定 了相关制度基础。综上所述,上海司法改革所形成的制度,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 实用性。
三、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对兵团司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一)党委的重视和有关领导的重视支持是司法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要素之一 上海司法改革取得成功,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中央及上海市相关领导高度重 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对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为上海司法体 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上海市委对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如 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为了保证上海市司法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强调指出:上海市进 行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成功与否的 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试点取得的成果能不能可复制、可推广,供其它省市司法改革 借鉴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强调指出:上海进行司法改革试点要为全国司法改 革积累经验,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参考。
兵团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兵团现有的司法资源与其它兄弟省市相比,有一 定的差距,所以,兵团司法改革如果没有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兵团党 委以及相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在司法改革方面取得成功是很难的。
(二)全面强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保障措施是上海司法改革取 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海为了加强对司法职业的保障性,对按照司法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而 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增加其工资收入,增加工资的比例暂按高于上海市 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在一线办案的法官和检察官适度倾斜,有了优 厚的物质保障,上海司法改革才能稳步推进。兵团一些司法机关地处新疆两大沙漠周边,工作和生活条件比较艰苦, 如果没有推进改革的相关保障措施,司法改革难以推进。尤其是兵团南疆地区,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没有保障机制,拴心留人都难,如果通过司法改 革,强化司法责任,又没有待遇的保障,客观上会造成司法工作人员的流失。
(三)科学的司法改革试点方案和审慎的司法改革态度是上海司法改 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是在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以问题为导 向,既接地气又有针对性,凸显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科学性,而且,上海 司法体制改革非常审慎,在全市范围内先选择八家试点单位,先行试点,取得较 好效果后,再在全市推开。
改革方案科学,试点工作推进审慎,是上海司法改革成功的关键。
兵团承担党和国家赋予的维稳戍边的重任,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 久安是兵团的首要工作,兵团如果自身都不稳定,如何有能力去维护新疆稳定, 因此,兵团司法改革必须慎重,任何改革都是有风险的,尤其是涉及个人利益的 改革,如果改革触动了一些人的个人利益,必须慎重和稳妥。
总之,兵团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借鉴上海司法改革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稳步推进,以促进兵团事业的发展。
作者:卢大林 来源:法制博览 201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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