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对我国高校 法学专业的教育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法治化水平相对 落后的边疆民族地区来说,如何培养少数民族高素质法治人才,以适应当前社会 发展的新形势,是一项紧迫而又必须解决的任务。
塔里木大学作为地处新疆南疆地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担负着为南疆 多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的重任。我校法学专业自2005年开始,基本每年招收1 个民族班,已培养少数民族法学专业学生约300人,现在校民族学生约有100人, 主要以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为主,也包括少数柯尔克孜、俄罗斯等族学生。本文 以塔里木大学法学专业为例,希望就边疆高校法学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教学改革问 题求教于广大同仁。
一、法学专业民族学生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语言障碍严重,学习难度较大 通常情况下,边疆高校法学专业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师资、教学资源情 况,专业课程教育均以汉语进行,而民族学生一般来自边远偏僻地区,从小生活 在民族语言氛围当中,虽然在中小学阶段也开设了汉语(现在一般称国语)的课程, 具备一定的汉语基础,但由于教学水平以及语言环境问题,汉语水平通常较低, 部分学生甚至用汉语进行日常交流都存困难,连专业课教材都无法完整阅读,部 分学生整个大学期间都在为通过MHK(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而努力, 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由于既有法律专业词汇,还可能牵涉其他专业用语,对民族学 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二)民族学生知识面总体较窄,影响对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笔者注意到,相对于汉族学生,民族学生法学 专业教学难度大的另一原因就是其知识面相对较窄。民族学生大多来自较为偏远的农村,基础教育薄弱,对许多问题缺乏认识,这对于学习像法学这类需要有较 广泛知识储备的专业尤为不利。在法学专业教学中,比较容易出现诸如学生对经 济知识欠缺,影响到对经济法、税法、证券法等课程的理解,国际法、国际经济 法、国际私法等课程的讲授难度就更大。
(三)教师在给民族学生专业课程讲授方面缺乏针对性措施 从教师这一方面来说,许多教师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面,较少针对 民族学生研究、采用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基本与汉族学生一样。首先是多数教 师在课程教学中仍多用传统教学方法,多理论讲解,轻实践教学,致使民族学生 解决问题、分析问题能力不够。其次是在课堂上使用的一些案例,较少针对民族 学生做适当调整,远离了民族学生的生活实践及理解能力,甚至与民族学生的民 族习惯与风俗禁忌相冲突,致使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提高法学专业民族学生教学效果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特别是理解专业术语的能力 1.加快民族地区中小学国语(汉语)教育,提高其汉语水平。民族学生 学习的最大障碍是语言问题,要提升法学专业民族学生的教学效果,首先应该提 高其语言文字能力。而这一能力的提高,如果待其进入大学再来进行,显然为时 过晚,效率较低,也会影响高校教育的进程和质量。最好的措施就是国家加强对 边疆民族聚居地区中小学汉语教育的支持力度,由“(民汉)双语教育”逐步过渡到 完全的“国语教育”,将语言能力问题在中小学阶段就予以解决,力争在基础的听、 说、读、写能力上达到与内地学生一致的水平。
2.完善边疆高校民族学生语言教育,特别是专业汉语教育。为解决民族新 生语言困难的问题,边疆高校针对民族新生,一般采取了特别的措施。塔里木大 学的做法是实行预科教育,即民族学生入校后,第一学年集中在人文学院统一以 汉语学习为主,使其汉语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大二才分流到其他各学院,开 始专业学习。
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效果良好,大部分民族学生通过一年的预科,汉语水 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民族学 生间汉语水平也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实际上仍未达到专业学习的要求, 应该有较为科学而严格的评价机制,对民族学生语言能力进行分层,因材施教,对语言不过关的进一步采取措施,比如延长预科的时间。
就法学专业来说,因法学理论较为抽象,法律文本绝大多数都是以汉 语言为载体,法律术语与日常用语有较大的出入,这对仅具基础汉语能力的民族 学生来说,学习这些法律概念、法学理论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更何况在法学专业 教学中还要分析、解决问题,难度就更为巨大。解决这一困难的对策就是要加强 法学专业汉语的教学力度,尤其是注重学生用汉语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的培养。
(二)改革民族学生培养模式,提高其综合素质 1.适当调整法学专业民族学生培养目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当 前国内各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般有复合型和应用型两种,前者一般强 调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的培养,为考研深造做准备,而后者要求相对较低,更侧 重于培养基层法律工作者。就边疆高校法学专业中的民族学生来说,显然,定位 于培养民族地区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是更现实、更符合社会需求的目标。
2.拓宽民族学生知识面,提升其综合素质。要使民族学生较好的理解 法学理论、分析法律案例,特别是诸如经济法、证券法、商法、保险法以及国际 法等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不那么紧密的课程,需要拓宽其知识面,掌握基本的政 治、经济、商业等方面的知识。个人建议在民族学生培养方案中应该适当增加一 些边缘性、交叉性课程,同时,在选修课程上做出一定要求,从而提高民族大学 生的综合素质,这反过来也会促进其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效果。
(三)改革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提升民族学生法学教育的针对性、适用 性 在法学专业教学上,传统的教师讲授、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不利于培养 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运用能力。对民族学生来说,尤为如此。在边疆高校法学 专业民族学生教学改革上,笔者有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加大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比重,促进民族学生更好的进行专业学习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的学科,非常强调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 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最早于1870年由当时担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 ·哥·朗道尔教授创立,已经成为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 方法,国内各高校也非常重视案例教学。对于边疆高校法学专业的民族学生来说,对法学理论与概念的理解相对困难,就更应该多采用相对通俗易懂的案例来进行 教学,从而提高法学专业学习的效果。
2.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使之契合民族学生生活实践,便于理 解 边疆民族学生的成长环境、知识背景与内地汉族学生不一样,现有的 法学教材通常对他们来说并不是特别合适。我们的经验是,对教学内容做适当调 整,增加有关民族法、习惯法以及法律与宗教等相关教学内容,同时对教学素材 特别是相关案例进行针对性改编,例如,对司法考试试题中的案例进行适当改编, 使之从语言上、形式上接近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实践,但在法律适用上并不改变, 这样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形成了本地化、生活化的案例集,很受民族学生的欢 迎。
3.法学专业教学模式多样化,增加学生参与度 法学专业教学需要形式多样,注重学生参与,具体来说,除了传统的 教师讲授以外,还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方式:
第一,课堂讨论模式。教师在讲完一部分教学内容后,布置一个或若 干思考题以及典型案例,结合授课内容提出若干个问题和民族学生共同讨论,使 其进一步理解所学内容,掌握如何运用法律来处理案件和解决问题。
第二,多媒体教学模式。现代化多教学媒体教学的优点是图文声像并 茂,可以克服纯语言教学的障碍。例如使用《今日说法》、《庭审现场》和《经 济与法》等电视节目视频,其案例选取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具有典型性,且表 现形式丰富全面,冲击力强,有助于民族学生理解案情,同时还有专家点评,常 常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三,加强第二课堂教学。法学教学不应死板地固定在教室的课堂上, 尤其是对民族学生教学,应当拓宽法学专业教学的渠道与形式,如开展模拟法庭, 通过模拟真实案例,增强民族学生对案例的理解;采用法律义务咨询形式,组织 民族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无偿回报社会,走上街头,通过实际法律问题来提高其解 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作者:徐勇 来源:亚太教育 2016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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