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对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行政区域; 2、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办证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可以配合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村级对《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 3、乡镇计生办审批。申报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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