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掀起除害灭病工作高潮,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环境质量和全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重点
在巩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向农村转移,加大对禽类养殖重点地区、大型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疫情易发地区的环境整治力度;集中治理居民生活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特别是被省政府纳入重点建设的小城镇和公路沿线等。
1、治理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各重点部位的垃圾、残土,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厕所清掏和保洁,及时清理散放禽畜粪便,加强人畜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消灭卫生死角;搞好烟尘整治,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村镇“三堆”占道、占地,清理路沟,治理生活垃圾乱倒、乱排、乱堆问题。
2、整顿市(村、镇)容市(村、镇)貌。整理各类市(村、镇)政公共设施,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及不规范的牌匾、广告。
3、大力开展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消除越冬蚊蝇孳生地,杀灭蚊蝇及蟑螂。
4、搞好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城乡居民的室内外卫生。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摒弃陋习。大力倡导不吸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
三、责任部门及主要任务
(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1、组织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清运街道垃圾、污物;清理住宅小区、街巷、居民庭院卫生死角。
2、彻底清运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及边沟内垃圾和杂物;清理辖区内乱堆占、乱搭设现象。
3、禁止城区内养猪、羊、牛、鸡、鸭、鹅、兔等动物,禁止违章养狗。
4、组织临街各单位、个体业户、居民清理临街阳台、雨搭上乱堆乱挂,消除墙面污垢、陈旧对联、楼道内张贴物;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二)城管办
1、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卫生突击日的实施;负责局包街、门前四包及大环境卫生的检查和指导。
2、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清除各种乱堆乱占、乱摆乱卖、乱贴乱画现象。
(三)工商局
1、取缔占道经营,杜绝沿街无证流动商贩。
2、清理整顿集贸市场。
3、清理不规范的牌匾、广告。
(四)交通局
1、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公路治理,严格控制和消除公路两侧的违章违法建筑。
2、清扫公路路面,清除公路两侧垃圾、残土等脏物,清掏路边沟。
3、清理整顿公路两侧的广告、牌匾和交通标志性设施。
4、清理整顿客运站内外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
(五)卫生局
1、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指导。
2、清理、整顿各类食品加工点、屠宰点及食品经营场所。
3、清理整顿路边烧烤。
4、组织指导全市开展除“四害”活动。
5、清理整顿以医院为重点的窗口单位卫生。
(六)公安局
1、整顿交通秩序。
2、整修沿街交通设施,修复破损的亭、台、信号灯及隔离带、分道线。
3、清理整顿停车场。
4、配合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市容环境整治。
(七)城建局
1、消除各种乱搭乱建现象,清理整顿刷车厂。
2、清理沿街绿篱、绿地、路树、景点内滞留垃圾和杂物,按规划搞好城区的绿化、美化。
3、修复市区内破损和反浆路面。
4、疏浚市区内窨雨井、检查井,维护好路灯。
5、对市区内垃圾点及公厕进行彻底清理。
6、清刷、修补垃圾箱、果皮箱,提高垃圾箱、果皮箱全天保洁水平。
7、清理建筑垃圾,整治建设工地。
(八)教育局
1、组织学生整顿校园卫生,净化、美化环境。
2、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城区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九)林业局
组织全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十)新闻单位。
组织好清洁月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十一)环保局
组织全市清理白色污染,整治烟尘污染。
(十二)各乡镇政府
1、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抓
好以公路两侧村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摆乱挂和占道集贸市场,禁止家禽(畜)散放。
2、清理滞留垃圾,搞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搞好村镇的绿化、美化。
四、活动要求
1、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29日至9月1日为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9月2日至9月20日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除四害阶段(其中,9月2日和9月16日为突击日)。9月2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其中内环境和除四害由市爱卫办组织实施;外环境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3、广泛动员,领导带头,全民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大环境意识,把开展清洁月活动意义和要求向群众做好宣传,调动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
4、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确保清洁月活动顺利进行。爱卫办、城管办要做好协调、调度工作。
5、监督检查。清洁月活动期间,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接待并处理好群众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在突击整治和除“四害“阶段结束后,各责任部门及乡镇要把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爱卫办,爱卫办统一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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