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编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为了更好地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保证硕士研究生的授课质量,使每门课程在培养专门人才的教学过程中发 挥应有的作用,在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我们组织全校研究 生课程任课教师重新编写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 基本内容包括:课程的性质、目标;
课程教学的教学内容和 基本要求;
考核方式;
学时分配;
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等。为 了进一步完善教学大纲,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课程教 学大纲进行了全面审定。审定原则包括:学科培养方案中的 课程设置是否合理,能否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的 要求;
课程内容是否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本学科 领域最新研究成果,能否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每门 课程的学时数和学时分配是否合理;
是否围绕课程结构和教 学计划的整体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能否做到分量适当、 深广适宜、表述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 特点。通过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与审定工作,我 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资料齐全、规范,课程教学质量得到很大 提高。
三、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对研究生课 程教学管理进行了具体分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组织 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教学、成绩管理,质量保障体系 和监督机制的确立。学院设有专职的研究生秘书来负责教学 计划和各项培养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主管院长 负责,重要的问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重大问题报研究生院及主管校长批准。学校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 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 等文件的要求,制定了《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规定》、《研 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规定》等相关管理文件,对任课 教师的聘任与职责、课程开设要求、教学管理、监督机制、 课程考核方式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用以规范教学过程,保 证教学质量。1.任课教师的聘任与职责。我校研究生课程的 任课教师要求各学院从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授、副 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中聘任,因特殊情况需要聘任不 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承担课程任务的需所在学科提交书面 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院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安 排课程教学任务。任课教师的职责:①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 要求,在开课前准备好教学日历、教案、教材、参考书等教 学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迟到, 不早退。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保证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注重教书育人。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培养研究生分析与 解决问题的能力。③任课教师应认真听取研究生所在院、系 及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④任课教师应积极编写适用于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材、专著 和电子课件。2.课程教学管理。①任课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 要求组织教学和考核。②任课教师不得随意中途停课,如确 有特殊原因,需经所在院主管领导批准、研究院培养办公室 同意并备案。但一门课程累计停课次数不得超过3次,累计停课时间不得超过2周。耽误的课时,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 间补上,总上课时数不得因停课减少。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 得自行变更上课的时间与地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上课 时间、地点,必须在开课前至少三天(提前不超过两周)提 出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 室备案。对未经批准擅自调课、停课、他人代课等情况,将 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在网上通报批评。③为了保证授课质量, 每位任课教师在一个学期内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包括博士 生课程和硕士生课程)不超过三门,博士生和硕士生合班上 课的按一门课程计算工作量。3.监督机制。为了推进课程改 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采取以下措 施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和意见反馈。①实 行经常性的研究生课程督导制度。由研究生院聘请有丰富教 学、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研究生教育质评组,深入到研究生 课堂,全面了解课程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 内容与教学方法,并进行评价。②实行定期的课程教学情况 检查制度。包括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的全面教学检查、学期中 的开课情况抽查,定期召开教师和研究生的教学质量反馈座 谈会,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③定期组织学 生问卷调查和网上评教。通过学生问卷调查和网上评教,对 任课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 生院将质评组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研究生的网上评教结果 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研究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应的任课教师。从而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 效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夯实研究生专业基础。
四、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1.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位课程建设。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 学建设,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 模式和教学手段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与水平,学校制定了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从2008年起 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与培养模式研究。五 年来,共有105门学位课得到研究生学位课程建设项目的资 助。通过这些重点课程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课程建设氛围, 带动了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在打造高水平教学 队伍、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加强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建设成 效。2.加大投入,支持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综合实验课程建 设。为了积极发展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提高学 生实践能力,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我校制定了《工程硕士 实验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全日制工 程硕士研究生实验课程建设工作。2013年首批批准立项,资 助十门综合实验课程建设、十个工程领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计划经过几年的建设,在全校所有工程硕士领域建立起综合 实验平台,与校外实践基地相配合,解决好全日制工程硕士 校内外实习、实践问题。3.注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学术型、应用型人才并重的 模式转变,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特别是专业学 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我校每年立项支持开展研究生培养 模式探索,设立校级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综合改革试 点项目和研究生创新教育研究项目,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 目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以提高职业能力为 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五、加强考核,优胜劣汰 我校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有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 程一般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选修课可采用研究报告、大 作业等方式进行考核。试卷及研究报告必须按照研究生院规 定的统一格式,并按规定办理试卷印刷手续。考核结束后任 课教师认真负责地评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提交成绩, 并将成绩报告单连同试卷一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公共 课成绩报告单及试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公共课考试由 研究生院负责,按30人的标准考场组织考试,指定两名监考 教师;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 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或安排在期末两周内进行。学校制 定了《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规则》及《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 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格按《考试规则》进行处 理。我校在研究生学籍管理中明确规定,研究生培养实行淘 汰机制,硕士研究生在课程阶段,不及格课程总门次(含重 考)达到或超过3门次者,将被取消学籍。经过几年的研究生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有了较大 改观,教学管理日益规范,教学方法形式多样,保证和提高 了大规模扩招下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