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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381(2013)02-0020-13 一、 问题提出:现代大学制度中学术与行政的二元对 立从古希腊的“学苑”原型到中世纪大学自治的行会组织, 古典大学更像一个松散的共同体,其权力与决策架构相对单 一。但现代大学从组织构成与组织活动上已经与其原生形态 相差甚远。伯顿·克拉克认为,现代大学存在两种组织活动, 一种是以事业为中心的组织活动,另一种则是以学科为中心 的学术活动[1]。因此整个大学的运作逻辑即受制于科层 组织制度及科层权力,又受学科知识生产的逻辑以及相应学 术权力的影响。从组织形式与内涵上现代大学已经成为“学 术共同体”与“科层制”复合共生体,或者是存在于科层组 织中的学术共同体。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二元结构”中 以各自不同的逻辑影响着现代大学内的组织决策[2]。
虽然中国大学的内部决策机制长期以来被诟病为强党 政权力弱学术管理或者“行政泛化”[34],但是已有研究 多从理论辨析或者思辨推理层面进行论述,缺乏对校内的院 系与大学层面的真实组织决策互动的细致而贴切的实证研 究[56]。
在组织学研究中,大学作为典型的专业型科层化教育组 织,其科层权力与专业权力之间的权力结构分立造成了其内 在的组织冲突[7]。这种专业与科层取向之间的异同会产 生这类组织中典型的“专业科层冲突”[8],即专业人士的决定基于其专业知识以及他们对专业的责任,他们更倾向 于自主决策;
而科层人员则倾向以规则与效率为出发点,自 上而下控制组织决策。学者王英杰从文化与价值的角度解析 了目前大学中存在的学术与行政权力冲突[9];
陈玉琨与 戚业国分析了内部党政权力不分以及学术权力与群众组织 参与的不够平衡现状[10];
谢笑珍则展现了大学科层制对 学术组织发展造成的诸多实践性困境[11]。上述研究均从 “冲突”层面展现行政科层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互动。
但是科层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是否总是呈现冲突的关 系呢?譬如伯鲍姆就提出了以“学术讨价还价”为特征的大 学冲突柔化形式[12]。钟秉林、王务均与龚怡祖则建议从 权力分享、权力合作以及制度规范方面建立大学学术权力与 行政权力之间的协调与包容机制[1314]。而赫尔与明思科 则提醒,如果让专业人士变得更科层化取向,也是一种协调 学术专业权力与科层行政权力之间冲突的化解之道[8]。
因此可以想见,从理论到现实,大学中的学术群体与行政群 体、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并不只是冲突或者和谐这样简 单的互动关系。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大学组 织与组织结构中的不同权力的运作逻辑及其之间复杂的交 互关系值得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
二、 研究对象:作为学术逻辑与行政逻辑载体的本科新专业设置决策 在2012年10月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 定》出台以前,中国大学并不普遍享有本科专业设置的自主 权,即各院校(在2012年以前未单独获得专业设置自主权的 院校)所提议的新增本科专业必须经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 审批允许之后,才获得该本科专业点,方具有招生的资格。
但是不论获得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与否,在院校内部必然会 经历一系列的提交协商/决策过程,以确定某些建议的新专 业能否获得内部批准与向外推荐的资格。
由于沿袭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苏联式的大学 组织架构,中国大学的本科专业是知识基础、学科人、课程 组织、文凭与对应未来就业岗位的复杂混合体[15]。卢晓 东和陈戴孝提出中国大学中的“本科专业”看似不过一个概 念[16],但带有很强的“实体”意味。它是依靠背后的三 大类实体而存在:由同一专业学生所组成的班集体、学系、 与系相连的经费、教室、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 实习场所等。
因此本科专业作为中国的大学中知识、学术和教育的实 体性分类,是否设置某新专业的决策背后既牵涉到学科知识 的发展、人才培养的知识基础等学术考虑,也涉及校内具体 的经费、空间、人力、设备仪器等实际资源的分配决定。因而校内有关本科新专业的校内决策可以充分体现现代大学 实践逻辑中的学术逻辑与行政逻辑的复杂互动关系[17]。
三、 研究方法与数据 基于上述理论与现实背景,本研究针对学校和院系两级 对1999年以后中国公立高校新本科专业的设置过程中的相 关考虑进行质性案例研究。这里所指的本科专业是指通过国 家教育部高教司审批或备案,获得专业代码和招生名额的大 学专业。本研究亦是侧重从两个案例大学的行政管理人员与 学术人员(教师与学术领导)的角度,在学校与院系不同组 织层面了解新专业设置的过程与相关考虑,从而勾勒出在新 专业决策背后的学术逻辑与行政逻辑的复杂互动模式。
1. 案例选择。因为在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扩张之后, 各高校为了容纳急剧增加的本科学生,大量设置新本科专业 成为了院校的迫切需要。新专业在扩招后的4—5年后有了大 规模的增长。而自2002年少数高校获得了教育部下放的自主 设置本科专业的试点,形成了与以往不同的校内决策制度与 实践。因此本研究以理论抽样的方式,选取了K大学与L大学 以考察其在2004年至2006年间的本科新专业设置,归纳了六 类院系与大学层级间的互动类型,并以具体的专业设置案例 展现不同类型下所产生的“顺利”与“难产”的专业设置决定 K大学是一所具有专业设置自主权的国家重点大学。
所设专业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与安全,可不受本科专业目录 限制自主决定,只需最后向教育部备案获得专业代码。获知 被授予这项自主权以后,K大学“各系都有很大的积极性” (K-I-29-Y)括号中的代码为研究所获得资料的索引号,表 示直接引用资料的出处,以便核对原始资料。。在可以自主 设置的第一年,该校就有6个新专业获准2003年招生。这6个 专业全部都是“目录外专业”。2003年K大学只批准设立了3 个新专业,不仅是“目录外专业”,而且是“只在少数高校 试点的目录外专业”。此后,由于坚持“淡化专业”的本科 教学改革方向以及分学科大类招生的实行,K大学已经连续 两年都没有设置新的本科专业了。
L大学是一所以原师范专科学院为主体合并一所地方高 级专业学院而升格成的地方性专升本高等院校。该校在2012 年以前没有获得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如设置本科专业,需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先呈报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 议小组得出基本结论后再上报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然后获得 专业代码。1999年该校获得本科招生资格,因此部分原有的 专科专业在随后的两年中陆续申请为本科专业。在1999年高 等教育扩招的政策下,学校本科生大幅度增加。为了应对这 种突发政策性的学生数量的扩张,L大学需要设置更多本科专业来配合“完成扩招指标”(L-I-04-Y)。同时借着2000 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几个具体 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关于适当放宽部分扩招院校增设专 业数的规定,当年获得了6个专业的增设(2001年招生)。
不过后来由于要迎接2005年底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L 大学主动收缩了招生的规模,在新专业申报上各院系有所节 制。
2. 资料搜集。研究者于2004年8月与12月分别初访了L 大学与K大学,时间分别为2天与3天。在2005年5月,又在两 所学校展开沉浸式的田野研究,搜集文本和访谈两种资料作 为研究分析之用。
所搜集的文本资料首先是案例学校的相关基本资料,如 学校规模、基本历史、重大事件、学校经费的来源和分配的 基本原则与情况等。另外也搜集需要了解的学院或学系的基 本情况。资料来源主要是学校网络介绍、学校校史出版物、 学校公开宣传资料与学校所藏的档案资料。其次是从教务部 门与学校档案室(馆)搜集相关的教务资料,如专业调整的 记录、各院系的培养计划、教学计划和相关存档资料。在可 能的情况下,搜集了一些新专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会议记录。
第三类资料是学校档案室(馆)备存的本科专业的档案信息、 尤其是历年的招生目录和专业用宣传资料,以及相关的涉及专业设置的文件与档案材料。
由于本研究侧重对过程以及大学中参与者在设置新专 业中种种“考虑”的了解,关于他们的交往过程以及历史情 境和看法认识,所以研究的主要资料是来自对两所案例大学 学校和院系层面的行政与学术人员的深度访谈。
本研究的访谈对象选择也是遵循理论性的原则,在负责 和涉及专业设置决定的学校行政部门,如教务处、招生与就 业办公室,和院系(包括成功设置新专业与未成功设置新专 业)中选择行政人员与教师进行访谈。而院系的领导如系主 任和院长的行政职务一般是由学术人员兼任的。在K大学中, 由于现在的专业设置程序中增加一项,需经过学部的学术委 员会通过,所以也会选择一些参与其中的学术委员会成员进 行访谈。最后实际田野工作所接触的访谈对象情况如下。
K大学共访谈31人(教师与学生),33人次,有3人次是 在2004年12月接受的访谈。其中两位教务部工作人员在半年 前做过访谈。31人中,5人为学生,3人为学院层的教务或行 政人员,学(系)院层次的学术兼管理人员有6人,一般学 术人员7人。学校层次的行政管理人员有9人次,学术兼行政 人员有3人。访谈中主要了解智能科学专业、新闻学专业、 城市规划专业3个在K大学新开设的本科专业的情况,同时涉及了当时未申请成功的古生物学专业以及艺术学专业。
L大学共访谈15人,16人次,其中当时的教务处长在2004 年曾接受过一次访谈。15人中,4人为学院层的行政管理人 员,其中1位为一般行政人员,其他3位是有行政职务的管理 人员,其他11位中,有4位是一般教师,其他则是兼任系行 政职务的教师。访谈中主要了解艺术设计专业、教育技术专 业、新闻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在L大学新开设的本科专业 的情况,同时涉及了已开设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历史学 专业、物理学专业、计算机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英 语专业与国际贸易专业与未申请成功的应用心理学专业。
四、 研究发现:中国大学学术逻辑与行政逻辑的互动 模式及其现实彰显 根据研究者的田野观察与资料分析,在两所案例大学都 存在着这种源自大学学术与科层二元结构与二元目标取向 之间的关联。这种关联可以是歧见或者共识、冲突或者和谐。
这些互动模式在任何大学都会产生,只是不同的制度安排在 领导力的协调下会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表现。
1. 学术逻辑与行政逻辑的六类互动模式。在下图中,研究者根据在田野研究中所搜集的大学在有 关本科新专业决策过程中的资料,尝试归纳并建构中国大学 内学校与院系之间的二元结构与二元逻辑的图示,并标注出 六种潜在的互动类型。根据来自科层组织与学术单位不同的 认识论、本体论以及权力运作,简称为“行政的逻辑”与“学 术的逻辑”。而这两种逻辑的交融与冲突才构成了“现代大 学的逻辑”。
在“行政的逻辑”之下,学校与院系之间是科层组织的 层级关系。两个层级围绕着组织资源的分配、行政管理程序、 大学组织的整体定位和发展等而发生关系,强调组织的利益 和目标;
在“学术的逻辑”之下的理想类型中,学校与院系 之间是各种学科以及学科之间的论辩、或者是院系的学术委 员会与学校的学术委员会之间就知识生产、学科发展以学科 和教育为核心内容而发生的关系,强调学科发展、知识的价 值以及人的培养。
在“行政的逻辑”下,更倾向于自上而下的服从;
而在 “学术的逻辑”下,则倾向于相对平等而自主的决策方式。
因此图1中的第I类型是由学校与单个院系之间就资源分配 等科层问题而产生的互动关系;
第Ⅱ类是个别院系在学科发 展上与学校的其他学科学者组成的委员会产生的互动关系。
这两类互动都是最简单的学校与院系关系。第I类就是单纯的科层决定,学校与院系都将互动的内容核心界定为组织行 政问题,譬如规章制度的遵从或者判定,那么在这种问题界 定下直接应用行政科层逻辑,下级遵从上级决定即可解决。
第Ⅱ类则是典型的学术决定,其决定的焦点问题被院系与大 学双方理解并界定为“学术问题”或者“学术决定”,遵从 专业权威的协商与自主原则,譬如校级学术委员会对学院人 员学术不端的讨论与裁决。
第Ⅲ类是院系的资源或者权力发展与学校的整体学 科学术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
第Ⅳ类是院系的学科发展与学 校的组织资源分配、组织发展、科层权力之间的关系。这两 类关系所代表的是学校与单独院系之间就所决定的焦点问 题的“定性”(学术议题还是行政议题)以及所适用的决策 逻辑出现了歧见。譬如在第Ⅲ类模式下,某院系认为某个专 业的设置与否应该由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术上的发展前景与 需要进行决策,而大学层面则认为是否接纳该专业应该考虑 学校的资源情况,因此彼此的问题定性与适用决策逻辑就出 现了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的互动类型之结果并不一定意味 着无法解决或者永远对立。可能在一个强势的泛行政化大学 中,院系不得不臣服接受学校将该问题当做行政议题以行政 逻辑来处理的决定,即便有不满但也只能接受这样的决定。
第Ⅴ类是在组织逻辑之下学校与不同院系之间有关组 织决策的多角互动;
第Ⅵ类则是以学科发展为目标之下学校 与不同院系之间关于学科的知识判断和决策的多角互动。这两种类型是对前四种互动模式的复杂化。这种复杂性在于第 一加入了其他院系的竞争参与,第二将大学与院校之间问题 界定与适用逻辑不再简单界定为行政或者学术,而是一种异 常复杂的混合方式。在第Ⅴ类型下更偏重行政决定与行政逻 辑,而第Ⅵ类型则偏重学术决定与学术逻辑。
因此这6种类型展现了现实情境中会根据院校类型、院 校领导特质、管理文化、所需决定的事务性质与定性、院系 与大学关系、多元利益相关主体等因素影响而产生的由简单 单一层级与单位间的单纯决策逻辑到多元主体竞争下的复 杂混合决策逻辑。这也说明了在之前的理论或者思辨研究中 所忽略的复杂的冲突与和谐的关系类型。虽然这种类型划分 更复杂,但也更贴近现实。
由教育部规定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主要规范了从 大学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程序与要求。但通常在各个大学 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新本科专业申请前,各大学内部都有相 关的或简单或复杂,或正规或非正规的设置原则与程序。在 各院系根据相关程序与规定提出的新专业设置申请后就进 入了校内的决策过程。在此过程中,各种判断、各种权力通 过人际与组织间的交往形成了最终的校内决定。两所案例大 学中的新专业要么一帆风顺,要么历经坎坷,甚至半路流产, 才能在设置申请的道路上首先“冲出学校”“冲出学校”是 L大学一位老师在讲述本专业申请中的坎坷重重的过程时用 到的(L-I-24-W)。
这一关。在这个过程中,谁来决策、依据什么决策、决策的过程受什么影响,都值得仔细探究。
在两所案例学校的新专业设置上,这种科层组织的逻辑 通常表现为大学整体的资源分配、大学的组织定位与形象、 大学通过新专业设置需要达成的组织目标、行政程序与行政 权力的运作;
学科学术活动的逻辑则是表现为以院系为单位 的学术组织为本学科的发展、知识生产、人才培养为目标的 运作原则,学术组织的扩张,学术自主权与学术权力的行使。
这六类互动类型潜伏于研究者所了解的“顺产”与“难产” 的新专业设置过程中。
2. “和谐”互动下的顺产新专业。院系提出新专业申 请给学校以后,学校没有异议地批准或者呈递主管教育行政 部门,这个过程就是“顺利”的。这种“顺利”有两层涵义:
在一个层面上是代表着组织两个层级之间对此的看法一致, 而且由于决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从而产生一致的决策结果;
另一个层面上则是院系与学校对新专业某一方受另一方引 导,顺从一方意见而产生的结果。
(1) 院系与学校一致的新专业设置。K大学的新闻学 专业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大学确定支持“新闻与传播学 院”成立之后,自然成为了院系与学校之间无争议的“理所 当然”结果。尽管整个学院在成立之初,师资力量、专业建 设的准备都是不充分的,但是在学校的支持与院系的积极努 力之下,就在成立新学院的同时,申请成立了新的专业。这 两个专业是在K大学获得专业自主权之前通过教育部审批获得的。但是在学院成立四年之后,研究者到K大学访问的一 段时间里,从学生到领导对于该学院的办学质量提出了疑问。
譬如有一篇发表于K大学BBS上的帖子,名为《K大为什么要 有新闻学院?》,直接表达对于学院的本科教育的失望。一 位曾经在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之初就读然后留校工作的老 师是这样解读的:
访谈者:“开出来效果不一定好”这是为什么呢? 受访者:比如说有些老师很少研究这方面的课或者说只 是研究这门课的某一个领域,但是他必须得教这一门课,所 以难免效果不太好。
访谈者:是不是直到现在本科生还是有很大的意见? 受访者:对!是一直很有意见。就凭我们自己感觉,其 实我们自己也是很着急。(某大学)的新闻传播学院成立的 比我们还晚,他们在那边,感觉他们做的就比我们好一些, 从师资引入,授课方面他们做得更好(K-I-9-Y)。
学校层面的领导后来也注意到这些问题,试图采取一些 措施激励该学院改进。一个新成立的学院出现这样的状况, 或因为年轻、或因为发展不够,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单从 这个学院即便是在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也能一下获得 两个新的专业,而且每年招生八十人,则从另一个侧面道出 了在新专业设置过程中符合学校目的与有意图的院系能“顺 利地”成功。与该学院相竞争的中文学院对此是有意见的。
这其中学校决策层的认识与考虑以及对这个新学院的“偏爱”是明显地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位其他院系的老师在谈及 学校对新老学科的意见时,顺便举例评述了新闻传播学院:
举个例子,如新闻传播学院,他(学校决策层)觉得很 重要,只有两三个教授,他就成立学院了(K-I-22-H)。
K大学领导层具体对于新学院的学科以及学院发展的理 念与考虑是什么,研究者没有机会发掘到。至少,决策层决 策的依据与理念并非为大部分K大学成员所知,因此会被人 理解为“觉得很重要”的随意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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