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软硬件要达标 (一)建立设备现代化、办案安全化、管理科学化、指挥系统化的“四化” 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 人民检察院应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区建设工作,在建设办案工作区的 过程中,根据建设方案将办案工作区建在办公大楼一楼或者独立区域,安装防盗 门,设有安全通道,整个讯问室和询问室的墙壁需进行软包装,安装空调,所有 房间的电源线、网线全部走暗线,电源插头安装在犯罪嫌疑人不能触摸的地方, 有效地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采取使用双层吸音板材的方式进行隔音处理,为了 方便办案,办案工作区应独立一定区域,不与其它办公地点混合,办案工作区内 要设有讯问室、询问室、医务室、执勤室,物品管理室和卫生间等,形成一体化 格局,并保证达到安全实用标准。在办案工作区内装有监控录像设备,办案工作 区各讯问室、询问室、楼道均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避免了监控的死角和盲区。
在办案工作区的执勤室因配有警械具,防止突发事件的处置;医务室应配有相应 的药品和医用器具,设施齐全,保障安全。
(二)司法警察统一管理办案工作区制度 细化办案区管理规定,规定院办案工作区由法警部门管理,明确检、 警、技、办各部门职责,形成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一体化执法工作 机制。明确司法警察在办案区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在交接班、值班、 看管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办案安全。警务部门对办案 工作区的使用状况进行登记,同时,对办案工作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员不 得随意出入。做好使用准备,细致检查办案工作区环境、设备,保证电脑、监控 设备不出故障。积极配合自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采取必要的措施, 如有必要,应该只有警械器具,比如手铐等。(三)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 为了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安全防范,切实防止在办案工作区讯(询)问 人员发生自杀、自残、突发疾病等办案安全事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他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 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 侦查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不断促进依法、规范、文明、安全办案, 防止办案安全意外事件发生,检察院应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 道。1、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医院院长和法警部门负 责人为副组长的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置突发事件。2、健全应急 医疗救助设施,检察院在办案工作区建立专门医护室,由医院负责指导采购治疗 常见突发疾病的备用药和医疗救治备用器械。医院设立独立的安全隔离特护病房, 检察院与医院开通24小时急救专线,由专人负责联系,确保发生涉案人员在被调 查中突发疾病、自杀、自残危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3、 工作协助原则,建立应急突发事件专业培训机制。医院将定期组织检察院相关部 门干警开展紧急医疗救助培训,讲授急救知识和救助方法,并在办案工作区关键 部门配备医用急救工具箱。同时,定期对配备的药械进行检查、更新。
二、检查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管理 (一)办案工作区实行司法警察值班制度,强化防范意识,抓学习促理 念 法警部门必须每天安排至少一名法警在办案工作区进行值班,保证办 案工作不受外来一切干扰,防止其它人员损坏办案工作区设备,确保办案工作区 的环境卫生;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能够及时有效的为我院自侦部门提供较好的 办案环境,完善相关制度。对办案工作区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进 一步明确了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和审批程序,细化了司法警察的责任,确保 办案工作区管理规范,司法警察工作到位、保障到位、配合到位、安全到位。
(二)自侦部门使用办案区,法警部门提前检查,中间配合,事后整理, 强化保障措施,抓落实促成效 办案工作区是自侦部门办案的重要场所,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必须要规 范,不管是自侦部门还是警务部门,对办案工作区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只有这 样才能确保办案安全。在使用办案工作区前,法警部门必须提前做好使用准备,细致检查办案工作区环境、设备,保证电脑、监控设备不出故障。在自侦部门带 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司法警察应及时对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告知进入办 案工作区的规定,对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和其它不应留在身上的物品给予扣押保 管登记。
(三)办案工作区文书规范填写整理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被带回办案工作区时,应登记《办案工作区值班 记录本》,对有必要保管的物品的,给予登记《办案工作区物品安全登记表》要 让物品所有人签字,被保管的物品妥善保管,询问或讯问结束,物品应归还物品 所有人或移交自侦部门的工作人员。办案工作区值班法警要及时做好《办案工作 区值班记录本》的记录。明确办案工作区的区域划分,规范办案工作区的工作运 作程序。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案区申请、使用登记表》规定,把申请部门、 审批程序、办案人员、传唤对象、安检情况、时间登记、值班记录、处理结果都 作为必填内容,将所有的办案程序都纳入规范运作。
三、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流程 (一)办案区申请使用,警务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安排使用 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院接受讯问 或询问证人的专门场所,所以办案工作区一般是自侦部门的办案场所。办案工作 区必须先有自侦部门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表》,报分管检察长审批,警务 部门在接到分管检察长的指示后,安排使用办案工作区。
(二)安全检查办案工作区 司法警察每日安排法警值班办案工作区,使用办案工作区之前,值班 法警都会检查办案工作区,消除办案工作区的安全隐患,提供办案工作区的饮水 和休息场所。对被带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予以告知进入办案工作区的规 定,例如:“1、主动配合司法警察检查。2、身上不得带有金属的物品(包括手表、 戒指、硬币等),若带有金属物品应一律上交给法警保管。3、通讯工具应给予关 闭并交有法警保管,身上带有贵重物品应说明。4、在办案工作区内未经侦查人 员批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出入办案工作区。5、在办案工作区内若有身 体不适,应向办案人员说明。6、去卫生间必须有办案人员或法警陪同。然后按 照上述规定给予身体检查,使用金属探测器等工具检查,对需要保管的物品给予登记保管。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办案工作区的移送 对于案件的结束或阶段性结束,自侦部门带回办案工作区的犯罪嫌疑 人或被告人在离开办案工作区的情况,警务部门要根据案件的需要分不同情况分 别移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离开办案工作区必须安全离开 或正确离开,办案工作区的使用才算真正的结束。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离开办案 工作区的情况有提押押解、通知领回、自行离开等。不管是何种离开方式,警务 部门必须要有正确的方法确保被带来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离开,不留安全隐患。
(四)整理办案工作区,做好总结 自侦案件使用办案工作区要建立一案一回顾制度,每个案件结束后, 司法警察都要召开例会或总结,及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同时建立办案工作区 资料档案。检查办案工作区设施,整理办案工作区环境,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文 书。确保办案工作区环境整洁、设施良好。
四、结语 办案工作区是检察院的重要场所,司法警察是维护办案工作区安全的 重要力量,加强办案工作区的规范管理、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消除,对细节进 行把握和注意,能有效防止办案工作区安全事故发生,当前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 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从硬件建设时就要重视,使用中从实 践掌握经验,全力促进检察机关反腐和法律监督的保障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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