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作为一种非视听觉的审美感觉,是中国古典美学中不可或缺的核 心范畴之一,而“情味”的出现与发展更是对中国传统抒情文化的一次全新意义的 解读,与西方所谓的“美感”文化互合,同质异名。
一、“味”:美学起源 从华夏浩浩荡荡的五千年文明征程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与“味”的和谐 从来就未中断过,事实上,在我们以文字性的形式把它纳入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之 前,它已经切合地存在于中国源远流长的传统民族文化之中。
若要从美的起源讲起,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大都被认为最早也最直 接地起源于味觉。所谓“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1},东汉许 慎在其《说文解字》中明确提出该观点以力证我们今天的汉字“美”的起源是味道 美,美的最终归宿在于“甘也”,而甘以味道为主要释义。日本学者笠原仲二亦在 其《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中提到关于“美”起源的多方意义,认为美含有“味觉 的”成分,是“对于羊肉肥厚多油的官能性的感受”{2}。
此外,味觉还往往被抬至与视觉、听觉等其他感官并行的地位,视觉 “目”、听觉“耳”、味觉“口”三者混而为一,如《荀子》言:“目好之五色,耳好之 五声,口好之五味。”{3}即是典型例证。又或者比视觉、听觉地位更高,如俗言 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禅家对该言论加以批驳,认为耳听与眼见的内容都 不一定是真实的,却从始至终未明列味觉的虚假性。依此笔者妄推而得:唯独口 舌之感的才是真实。
种种述来,“味”与美的起源关系密不可分。
二、“情味”:审美体验 中国乃是重情的国度,情味是中国人所特有的审美体验,中国传统抒情文学中“情论”的发展素来有着经久不衰的魅力,旅美学者王文生在此基础上与 “味”美学范畴相结合,提出的“情味”新论,为中国传统抒情文学拓展方向,它所 自身带有的极具中国传统色彩文化的抒情性,更将势必成为与西方美学对话的新 触点。其成书《中国美学史:情味论的历史发展》以朝代为时间顺序,以某一时 期的重要文学体裁及文学作品为例,将中国传统美学的核心部分概念化与系统化, 形成清晰、明朗的“情味”发展线索,味蕾之感与文艺之美相结合,具有中国传统 文艺思想的民族独见性。
从语义层面上理解,“情味”较之于“味”增加了“情”的人文诉求,古人 曾用“味”的单一特征来说明“情味”,今日“情味”实是“味”的升华,并包括“味”的 原初义于其中。就此而言,“味”与“情味”更多是从生理和心理上所做的区分。“味” 是人的身体感官,从生理方面承载了个人对食物的审美体验,而“情味”则在生理 体验的基础上添加了情感的心理成分,使得审美层次进入更高的情感境界,这也 是某种程度上在美学层面的探析。
众所周知,孔子对食物有些超乎严苛的要求,“食不厌精,脍不厌 细”{4},强调对粮食的精细没有限制,肉类也应切得越细越好,如此这般,却在 《论语·述而》中又云:“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5},且说明音乐的美妙已 使味觉官能不能发挥作用,食如嚼蜡而不知其味。知味、爱味之人受到音乐的熏 陶而忘却对食物的欣赏,这即是由“味”上升到“情味”的实例,亦是“情味”超越“味” 的生理感受而形成审美体验的最合理的注解。
儒家之外,道家亦然。道家讲求物质超越至天人合一,情味正是此层 次与境界的反映,它摒除身体的肉体感受,上升到理性的层面。当然,要特别注 意,这里的理性并不等于西方美学中的“理念”或“理式”,它不是永恒存在,或是 绝对真理,而是有别于纯粹感性的背面,是情感维度的高度凝结。
三、中国“情味”与西方“美感” 审美是一种感性的活动,审美的主观性远超出于它的客观性,美没有 具体客观的标准,只能从个人的情感、体味的角度出发,具有个体的主观性与差 异性。“知”“情”“意”作为人的三个心理活动,在这里我们尤其关注“情”的内涵, 中国“情味”与西方“美感”的比较亦由此为出发点。
中国与西方的思维方式存在根本性的差异。西方重视理性思辨与逻辑 思考,西方的审美态度在一定程度上被述为“美感”,中国则在逻辑思考的层次上更加注重直觉的感悟与情感的奔涌,审美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与“情味”等同。
朱光潜先生在他的一篇文章《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 美感的》中表达的第三种态度,即美感的态度就是从“情味”的角度出发表现的一 种审美态度,文章中提到木材商人看到的是实用,植物学家看到的是科学,而只 有画家看到的是美感,这位画家的关注脱离了实用与功利,仅仅关注它的形色状 貌、气韵精神。画家以美为目的,审美的感性因素发挥作用,直觉联想,抒发情 感的优越性,而前二者都是在知觉之后纳入理性因素。在这里,“美感”与“情味” 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得以异曲同工,朱先生所言的“美感的”即是“情味”的词义表达, 二者属同质不同名的类物,因文化、历史的差异等而形成其各自表达不同、意义 相近的审美概念。
言之西方“美感”,王文生在《西方美学简史》中提道:“世界上的一 切事物都会引起不同的人们欣赏或憎恶,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人在心理上对人物、 事物、景物自然兴发的感情,还不能称之为美感。美感只是这些感情通过文艺的 表现而生发的文艺感染力。”{6}笔者认为人的喜怒哀乐天性使然,已经被圈禁在 人的肉体之中,即使在心理上的对人物、事物、景物自然兴发的感情(何况王先 生还用了“自然兴发”这样的字眼)亦是美感,美感并非一定要与文艺相关,但要 通过文艺作品表现。正如我们走进大自然,欣赏一朵花、一片叶,心中自会生出 无限美感,并不一定是诗人做出一首诗,画家作出一幅画才能将美感表达出来, 美感是人人平等共有的,无须施加于任何的技巧,所谓儒家而言“人皆为尧舜”。
那么,既然美感的生发不一定是要体现在文学作品之中,而且人人平等,那么“美 感”这个词在西方获得更有地位性的称谓问题就还有待商榷。从人的本体性的角 度出发,美感的出现无关乎技巧,只要是人就有情绪的表达,就有美感的出现, 体现了“人皆为尧舜”的美感的权利。而从人的主体性出发,即应结合人的逻辑思 维方式、语境等外在的附加条件,比如前文中提及的西方人重视理性思辨与逻辑 思考,而中国人更重视的是在逻辑思考的层次上注重直觉的感悟。
再言之中国“情味”,在中国美学史上把审美感受与味觉相联系是一件 极其常见的事情,它是一种非视听觉的审美感觉,味觉不仅仅是五感中味觉感官 的满足,而将情糅入味觉之中,带来的更多是超脱的思考。因为在更多时候,中 国人讲求妙悟、体悟,而不是认识与反映,重在身心的体验,而不是对事物的认 知,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情感与想象是审美心理中最为重要的两翼,情感 是审美的产物,也是审美的动力,审美活动自始至终都表现为情感的活动,总而 言之,中国人的美感用情味来替代,并不会显得突兀,反言之,甚至能更合乎于 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和感性的思考方式。四、结论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关于中国的“情味”与西方的“美感”的博弈实非必 要之举,正如前文中所述,二者是同质异名之物,但是我们确能从它们的博弈与 交合中窥探某一部分中西审美方式的差异,对当代中国美学史的继承与发展具有 一定的指导意义;而在中国的抒情文化和美学研究中,“味”与“情味”亦是两个互不 冲突的概念,且中国古典美学因“味”的所指扩延为“情味”的内涵而增色不少。
作者:吴瑶 来源:名作欣赏·中旬刊 2016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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