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法律运行机制 法律信仰的客体为法律。法律信仰是对法律本身的信仰, 法律及其制度本身的完善至关重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科学的立法、严格的执法、公正的司法,对于人们法治信仰 的培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培植公民法律信仰的基本 途径。1.科学立法,完善法律。从根本上说,人们对法律 的信仰是人们需要法律,并且感到了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
科学立法是一个前提条件。坚持立法的科学化原则,必须要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来制定法律。立法之前要深入群众当中充分进行调研,广泛 听取各方面意见,立法草案形成以后,要利用一切可利用渠 道征求群众的修改意见,力争使制定出的法律充分反映民意, 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唯如此,才能切实拉近民众与 法律的距离,民众才能自觉产生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2. 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其执法效果将直接影响人们对法律 的和认识和评价。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首先,应加强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政 治、业务、道德、法律、和执法水平;
其次,要完善执法责 任制,进一步明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使之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再次,要建立和健全对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监 督制约机制,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 下,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自觉性。3.公正 司法,树立法律权威。司法公正是将法的价值转变为现实, 从而使法律最终成为民众确信和信仰的实践基础。司法公正 对提高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要 树立法律权威形象,就必须要实现司法独立,这也是促使全 社会形成法律信仰的必由之路。首先,进一步理顺司法机关 同党政机关的关系。理顺司法机关和党政机关的关系,实际 上是保证法律在权力面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其次,提高司 法人员素质。司法人员的素质影响到整个法律体系和法律制 度的建设。司法人员不仅必须熟练掌握法学专业知识,更需 要具有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人格要素、思维品质和生活方式, 建立一支忠于法律、素质良好、业务精湛、公正无私、刚直 不阿的司法队伍。4.完善法律监督制度。监督的目的归根 结底在于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通过健全监督机制,明确 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要尽快 进行监督立法,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确立监督责任。我国 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法律监督机制,但这种监督机制可操作 性差。我们应重视完善法律监督制度,走监督功能法制化的 道路,通过国家立法完善监督职能的内容,同时,应成立法 律运作监督受理的专门机关,提高公众对法律秩序的信心。
应建立一套快捷灵敏的违法纠错机制,对国家行政执法机关 执法枉法、不依法办事、违法决策造成的一切社会后果,通 过法律机制予以及时查纠,以警示一切违法行为,树立群众 对法律的信心。
三、构建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 法律信仰的培养取决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的水平,取决于整个民族的文明素质。完善市场 体制,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培养人文精神,为培植法律信仰 创造外部环境。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 本身就是一种法治经济,为法治社会提供生长点。经过多年 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市场经济体制。
在推动我国法治国家建设方面正在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我 们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党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加 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历史和现实的实践均证明,民主的内容愈丰富,法制就愈完 善,民主的程度愈高,法治实现的愈快,民主的范围愈广, 法律调整的功能愈能发挥。因此,只有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 革,才能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的法律信仰,不断推进社会主义 法治建设。在我们国家,实现民主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断深化 政治体制改革,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培养广大民众的法律信仰, 从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3.培养人文主义精神。
从法律的信仰的角度而言,法律获得社会伦理文化精神的认 同,是法律信仰不可或缺的社会文化条件。我国宪法和法律 都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学法、守法、用法可以调整 社会成员的道德心理,道德信念,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人 文主义精神的养成,有利于提高执法者的素质,促使他们公 正、公正、公开地执法。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该进 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培养公民的 人文精神,促进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