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上讲,城镇是一种地理上节约因专业化、分工、协作和交换引起的交易成本的空间组织形式,这种成本的节约带来城镇的空间聚集经济效应。纯粹从经济分析方面看,城镇规模越大,人口、生产要素、企业、市场、基础设施等等空间上越集中和密集,其节约的成本越多,形成的聚集效益越好。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和存在小城镇呢?一是从农业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城镇规模有它发展的阶段性,开始城市化的阶段,人口、生产要素、企业、市场、基础设施等在地理上的集中,是小规模的。比如,一些大村子变成小集镇,小集镇再发展成小城镇。在这些小集镇和小城镇上,农业与手工业、商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等的分工初步出现,成为一个小的地理范围的农产品、手工业品、大工业产品的加工及集散中心。二是在开始城市化的阶段上,农民在小城镇租房、买房、就业、就学等等的各种成本较低;如果是本地的小城镇,社会关系多,地缘文化熟悉。农民在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小城镇的进入门槛低、成本不高,比大城市较为容易。三是从城市体系看,在一个“特大城市到大城市到中等城市到小城市,再到小城镇到小集镇到村”放射性和体系性地理链条上,小城镇有它存在的节约交易成本的理由。设一个极端的状况,如果只有特大城市和村,那么分工、协作和交易,只有在村与特大城市之间进行,从距离上讲,可能会加大之间的交易成本。四是一些小城镇,可能是专门的专业化加工中心,一个风景点的旅游胜地,一个小的交通枢纽地,一个口岸等等,一个小范围的农产品集散地,这种专业化、专门化效率及生产率的提高带来的效益,抵消了规模小而固有的交易成本高的不利因素,形成特色化的小城镇。
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城市化的压力较大,如果都向大中城市转移,城市的就业和社会稳定压力较大。因此,要发展小城镇,而不应当用特大、大中小城市来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我自己曾经也有过这种想法,以为这符合中国国情。历史将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城市和城镇的形成,市场经济体制中,是一个在农民转移成本、就业机会、劳动力报酬率、投资收益率等信号和机制引导和调节下,人口、生产要素、企业、市场和基础设施等在地理上自然流动和集中的过程,并不以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存在和发展。
如果政府硬是要偏向于遍地发展小城镇,而阻碍人口向城市流动,抑制特大、大中小城市的发展,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一是有城无市场,有城无企业。典型的是三峡移民镇,外观上是一个小城镇,居民楼都很漂亮,马路也很宽,但是,这种小城镇里,企业很少,没形成市场集散中心,农民天亮要到很远的地方种地,天黑而归小城镇的居民楼中,楼房里还养了一些牛羊猪鸭,农民生活和从事农业的成本反而增大。二是小城镇不能提供相对多的就业机会。大中城市中,细分的消费需要因有规模化的需求,第三产业要比小城镇发达得多,第二产业在大中城市中发展,其外部也比较经济,因此,大中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相对远比小城镇提供的多。一些农村剩余劳动力到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寻找就业机会,比在小城镇上容易得多。这就是虽然小城镇进入容易,但农民务工还是要向特大、大中小城市流动的经济动因。从经济学上明白了这样一些道理,不难看出发展小城镇需要注意的一些方面。
首先,不能运动式和行政命令式发展小城镇,避免有城无市,有城无企业;要以企业、产业和市场为依托形成小城镇。避免用行政干预的办法,修街道,盖楼房,归大堆,投入很大,但最后形成的只是缺乏经济功能的行政性和地理性小城镇。当然,笔者并不是说行政手段一点也不能用,而是要发展城镇和发展企业及市场并行,才能形成经济性的小城镇。在小城镇的发展上,打破行政割据,要让人口、生产要素、企业、市场自由流动和集中,偏重于用市场的力量引导和形成小城镇。
其次,发展小城镇要集中力量,重点发展有潜力的县城和一些县域中较大的中心镇。有的地区,财力、物力、人力遍地分散地发展小城镇,一个县域里,发展了二十几到三十几个小城镇,但是一个都没有发展成规模化的小城镇,每一个小城镇的加工和集散功能都不强,地域上分工、协作和交易的成本还是很高,没有形成强劲的推动经济发展的聚集效应。这种现象需要避免。
再次,小城镇要成为链接广大小集镇、农村与大中小城市经济关系的地理上的结点。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中的工业品,在这里向小集镇和农村集散;农村的农产品,在这里集中,甚至初步或者全部加工后,发往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另外,农业产业的技术、金融、市场等社会化服务,一个小范围农业区域内的卫生医疗、文化娱乐、教育、通讯交通等公益设施和事业,也需要有一个小城镇加以集结和进行功能提供。在这样一个结点上,交通成本最经济,交易成本最小。因而,在城市和小集镇及农村之间,需要这样的结点式的小城镇。
第四,发展专业化和特色化的小城镇。实际上,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
,小城镇与城市之间,既存在着经济上的依赖和合作关系,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如果一个小城镇在合作和竞争的过程,没有自己的特色,就会在别的小城镇和城市强有力的竞争中消失:其人口、生产要素、企业等等向竞争力较强和报酬率较高的小城镇和城市流动,最后衰败。从经济学的另一个方面看,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与小城镇相比,小城镇是节约交易成本的地理形式;而城市与小城镇相比,城市又是比小城镇更加节约交易成本的地理形式。因此,在小城镇继续向大中小城镇集中的过程中,哪些小城镇会继续存在和发展,主要取决于这些小城镇专业化提高效率和独有性带来的差别收益能否抵消规模小而交易成本较高的不利因素。因此,发展景区旅游、专业加工、农业产业化、地理集散等有特色的小城镇,应当是小城镇发展的类型之一。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和提醒注意的是,有一些小城镇是经济发展一个阶段性的产物,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有的要发展成为小城市甚至中等城市,有的要衰落;有的小城镇是城镇体系上的结点,有的是专业化和有特色的小城镇,这些小城镇可能永久地存在和发展下去。从政府的力量讲,如果强制地和过多地发展小城镇,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衰落的小城镇就要多一些,可能会如同“三线建设”、“离土不离乡”、“乡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等给我们造成的后果一样,当时觉得是发展生产力的好方式,实际会造成投资和生产力的极大损失和浪费。关键是,政府不要有一个发展小城镇还是发展大中城市的主观思维定式,城市能够发展到多大,由人口、劳动力、投资、企业等较自由流动下的经济规律起作用。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其聚集效应、综合效益要比小城镇强和好一些,用地要比小城镇少一些,就业机会比小城镇要多得多。在整个经济发展中,还是要重视大中小城市和特大城市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和对剩余及富余劳动力的吸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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