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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与完善的对策的相关研究】 如何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来源:个人总结 时间:2019-10-26 08:05:54 点击: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与完善的对策的相关研究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与完善的对策的相关研究 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 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并且形成了相 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以1996年上海市对部分设备实施政府集 中采购为标志,我国各省市也逐步开始实行这一制度。2002 年6月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发挥着重 要作用。从实践效果看,政府采购制度对促进公共财政建设、 树立政府形象、规范采购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采 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反腐倡廉以及保护民族工业等方面 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政府采购尚处 在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 高度重视。

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体现不充分 衡量或评价一项政府采购制度优劣的标准,应该是多元 的、长期的,除了具有反腐倡廉、保护国内产业的目标外, 它更具有促进政府实现宏观经济调节的政策功能。从我国目 前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来看,节约资金是各地实施政府采购 的最大动因;
从长远来看,财政资金的节约不应是政府采购 的唯一目的,而应把它看作是一项宏观的政策工具加以运用。

在我国即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GPA)的大环境下,按照 公平竞争和无歧视待遇的GPA原则,如何既遵守国际原则, 又从我国国情出发,更加充分地发挥这一政策功能,仍是一大现实难题。

2.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狭窄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在不断扩大,采购规模 连年成倍增长,从1999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约为l30亿元, 到201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经超过了10000亿元。但实际 上,2012年全国的政府采购规模仅占GDP的1.6%左右,占财 政支出的8.2%左右。虽然近几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占GDP 的比重一直在增长,但与国际成熟市场国家政府采购规模占 GDP的10%~15%、占财政支出的30%~50%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而且我国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一,结构比例不合理,采购范围 相对较窄,主要以货物类采购为主,服务类采购和工程类采 购所占的比例较小,采购行为不规范。

3.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 政府采购的监督包括了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政府采购事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和类型管理及政府采 购执行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在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中,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少, 却承担着相关文件起草、标准制定、日常监管、投诉处理、 培训指导等大量工作,加之目前政府采购工作缺乏相应的监 督、检查、惩处办法,缺乏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等政策依据, 从而使得政府采购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制约机制。随 着公共财政支出制度的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需要进一 步加强。4.专业化政府采购人才缺乏 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它涉及面广、专业性 强,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业务水平的人员才能胜任。目 前,我国从事政府采购的人员对政府采购所必须具备和掌握 的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 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政府采购管理队伍的政策水 平、理论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偏低,事前、事中和事后 的监督不到位,这些都会影响政府采购的健康有序运作。此 外,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良莠不齐,专家队伍数量 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已成为制约我国政府采购推进步伐的 短板。

5.政府采购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滞后 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推行的时间不长,在采购的过程中 出现的许多问题没有统一的解决依据,加之相关的实施细则 和配套措施不完善,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影响了政府采购的 质量和信誉。如供应商奖惩机制、采购人投诉机制和奖励机 制实施力度不够,验收和监管机制不顺畅,诚信约束机制不 完善,等等。

二、进一步规范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对策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已基本形成,但离规范化还有 一定差距。为尽快做到与国际政府采购制度接轨,为加入WTO 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协定》(GPA)做好准备,笔者提出了 一些完善政府采购的对策与建议:1.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具有典型的公共性特征和巨大的市场影响力, 不仅是采购公共物品与服务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一种有效 的政策工具。政府采购应积极配合国家的发展战略、产业政 策、安全战略、经济战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和 对民族产业的支持作用,促进民族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 设。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员应把采购国货、支持民族产业 发展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采购国产货物。

2.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政府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 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扩大了规模,政府采购的政 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就是要改 变目前我国政府采购货物类采购比重偏大的现状,逐步加大 服务类及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力度,切实加大政府采购实 施力度,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充分结合起来,大力推行协 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的项目范围以及采购支出 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使政府采购对象范围同WTO的《政 府采购协议》等国际规则接轨。

3.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拟定和执行政 府采购政策、审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拟定集中采购目录、 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指导政府采购业务、监督检 查各项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监管集中采购机构等职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履行其职责,才能保证《政府采购法》 的贯彻执行,也才能规范政府采购的操作行为。完善政府采 购内外部监督机制,就必须在加强对集中采购监管的同时, 加大对分散采购的监管,可以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建立分散采购项目申报制、公开发布信息、抽取专家、采购 合同备案、信息报告、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等制度和程序加以 约束。如在组织机构和操作流程上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的监管机制,实行管、采分离: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采 购、付款、验收等环节相分离,逐步形成有关各方相互制约 的监督机制。

4.加强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 化队伍。这就要求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制定我国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职业资格 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逐步做到政府采购人员持证上岗, 规范政府采购用人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另外,针对目 前政府采购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社会认知 程度不高、从业人员士气不高等现象,还应加大对政府采购 的宣传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

5.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 政府采购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除了严格执行《政府采 购法》之外,还应完善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措施,进一步健 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化政府招标采购等,使我国 的政府采购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李永斌.中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北 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2]吕增辉.我国政府采购现状及问题分析[D].呼和浩 特:内蒙古财经大学,2012. [3]万启伟.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的实证研究[D].成 都:西南交通大学,2012. [4]王文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 政科学研究所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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