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知识产权法价值的因素 ( 一) 效率创造价值 知识产权的思想保证基础是效率的提高,同时也是知识产权需要实现的目 标,专利权是保证效率价值的有效手段,可以有效的激励知识产权的发展,但是 如果专利的要求过低,则会出现诸多无意义的专利,从而影响知识产权的效益发 展。因此,合理的效率是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组成。
( 二) 创新 创新是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体现,知识产权法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 内容,这部分内容是根据国家发展情况和社会所需而设立的,充分体现了其创造 价值,由此可见,创新价值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
二、影响知识产权法价值实现的因素 ( 一) 文化缺失 我国在知识产权法的引进和融合中,缺乏相应的文化基础,影响了知识产 权价值的实现。根据相关报告显示,我国在近年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程度 有明显的提升,但是在公众遵守知识产权方面却有所欠缺,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 得到百姓的包容、大量的盗版商品被出售,显示出人们产权保护的意识淡薄,由 于缺乏知识产权相关文化,导致产权存在危机,影响着产权价值的实现。
( 二) 价值冲突 知识产权是国家通过设置相应的政策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发展中国家 可以根据不同的发展情况来引进相应的产权保护法,发达国家的产权保护不一定 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如果我国一味的引进国际先进的产权保护,会受到部分本土人士的反对,不符合中国的发展国情,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产权保护的价值冲突。
三、构建知识产权法的价值 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是人们对法价值的判断和意志保证,明确知识产权法的 价值有利于知识产权法的完善,有利于指引科学的发展方向。知识产权法是各国 对知识的保护政策,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同性和借鉴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 知识产权法的构建价值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主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希 望通过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加入到国际的政策保护中,可以充分的享受世界文化 发展带来的效益,其强烈反对知识产权的垄断,主张要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 促进社会的发展,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想将知识产权垄断,以便使 自身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中 国建立知识产权价值系统,应该批判传统的价值观念,运用科学的方 法来构建知识产权体系。主要需要借鉴国际法律的基本要求,知识产权的保护应 该遵守国际想通性的原则,这样可以充分体现知识产权法的价值,这是我国知识 产权法体系构建的基本目标,另外,知识产权法的构建需要立足于本国文化特色, 需要对法制观念进行创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需要遵守以人为本的理念, 促进法律的可持续发展性,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势,我们要加以借鉴,对文化 中的缺点要加以摒弃,这需要我们对传统文化进行鉴别和分析,以便科学的建立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在知识产权的建立中,知识的创造和市场的发展秩序是促进知识产权全面 发展的重要保证,需要我国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时,需要尊重个人的权利, 即个人在创造知识产权时,也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法律保护的同时,需要使大 众也接触到知识产品,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需要 遵循各个民族的发展意志,不要由于知识产权的垄断而限制某个民族的发展,和 谐发展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价值。因为和谐的发展观可以统筹相关法律的优 势,使之相互结合,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措施,同时可以对知识产权的建立加以 引导,促进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实现。
因此,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建立应该以基本国情为基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不断的挖掘和升华,同时要保证对各民族文化的充分尊重 性和知识文化保护性,这样才可以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而促进社会 的全面持续发展。四、结语 用中国语境对知识产权法的价值进行分析,可以有效的解决我国立法中存 在的价值冲突,同时可以选择合理价值目标来实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的价值。
进而可以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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