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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实践课 法学的实践性教育

来源:月计划 时间:2019-11-27 07:51:21 点击:

法学的实践性教育

法学的实践性教育 在我国,实践性法学理论教育刚刚起步,是现行法学教育的补充与发展, 其从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有机地将理论培养和职业训练相融合,实 现了法学教育的新创举。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实施要注重实践性教学模式的选择与 设计,实现目标性教学和研究性教学的结合。

一、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是现行法学教学模式的补充与发展 (一)走出现行法学教学的课堂模式,为学生创设真实的场景 法律的运行规律和教育特点要求法律条文具有实践性和应用功能,现 行的法学教育模式仍旧以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为核心内容,教育模式尤为偏向理 论性,而忽视学生实践性潜能的挖掘与培养,导致学生即使接受了法学教育,也 很难处理实际的法律事务。实践性法学教育帮助法学教育摆脱了这一困境,其更 加倾向于培养学生分析、解释和使用法律条文的能力,而不是简单地记忆法律条 文的能力。

(二)坚持新课程教学的理念和思路,注重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实践性法学教育以新课程教学理念为依托,遵循新课程教学规律,将 学生看作法学课堂教育的主体。在实践性法学教育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发生了 微妙的转变,不再是讲与听的关系,而是平等交流和对话的关系,教师更加注重 学生领悟的感受,更倾向于与学生一起解决教学中的难题,在实践性法学教育中, 教师不仅要掌握基础的法学知识,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学办案经验,这样教师在 讲授知识的同时才能给学生讲授专业的技巧、道德和交际能力,实战性经验的传 授还有助于挖掘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和表现力。

(三)整合不同类别的法律专业知识,培养实干型的法律人才 现行的法学教学将法律的门类分得很清楚,学生学到的法学知识大多 是不完整的。而实践性法学教育将法律不同类别下的知识融合在一起,学生能够 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实践性法学教育最大的特点是为学生创设 真实的法律办案场景,让学生在学习时代就能够有机会感受到实际生活中法学知 识的运用,确保学生在学习法律的起初阶段就有融会贯通的学习机会。

二、法学教育改革潮流下实践性法学教育的选择与设计(一)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创建四位一体的法学教育教学体系 模拟法庭教学是一种全新式的教学模式,为学生创设知识应用平台, 让学生有机会将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实践性的运用到实际中H J。模拟法庭虽然 不是真正的法庭,却胜似法庭,能够让学生处于一种真实的模拟状态,进行角色 的转换和实时的互动。模拟法庭所呈现的真实办案场景有助于学生对法学知识的 运用形成切实的感受。

(二)构建诊所式的法律教学,实现统分结合形式的法学教学 诊所式法学教学顾名思义有点类似于医院里的诊所,也像医学院学生在诊 所实习一样,诊所式法学教育就是法律专业学生实习的地方,是一种法律形式的 诊所。在法律诊所中,学生有机会接触到最为真实的法律案件,学生能够运用所 学的知识进行判断和操作,开展一系列的法律知识训练。

目前,我国一些高校已经开始探索诊所式的法律实践教学模式,比如让学 生独自代理案件,自己设立法律社团等。

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可以通过实际的体验式的训练,在运用所学知识的同 时,锻炼学生的实际运用才能,这样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判断和分析能力,还能帮 助学生积累经验,为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创建观摩审判场景,创设专门的实践性法学课堂 观摩审判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手段,能够给学生最直观的感受,虽然学生没 有置身于法律审判的实际过程中,但是却处于一种实际的审判场景中,学生通过 自己的观察、倾听和思考,分析原告、被告、律师和证人等不同身份的人的行为, 除此之外,学生还能客观地看待法官是如何开展审判的,这样学生就能够从更加 客观的角度分析法律知识的运用,促使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深奥。

借助观摩审判活动,学生对法律知识和学习方法也会有更全面的认识,能 够激发学生增强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促使法律理论知识成为活的理论知识。

三、法学教育改革潮流下实践性法学教育的总体构想 (一)在价值理念上,注重全方位引进研究型的目标理论和方法理念指导行为,正确的教育理念引领高效的教育行为。全方位的目标 理论和教学方法有助于实现法学教育的创新性突破,进而为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 奠定基础。研究型的教学理论成功摆脱了传统教学理论的限制,是对传统法学教 育的补充和创新性的发展,有助于法学教育长久稳定的发展,研究型的目标理论 将实践性的教学思想融人到现实的法律教学中,最大限度地弥补现行法学教育的 不足,为实现实践性的法学教育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

(二)在评价体系上,确保研究型目标与创新能力培养的结合 完善的评价体系是实践性法学教育机制的架构保障。健全的评价机制 能够确保研究型法学教育和创新型法学实践在各个高校的有效实施,但是目前的 法学教育评价体系仅仅具有大的框架,细节上做得还不到位,这就要求教育部门 在现有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法学教育评价细节的细化,制定 出每个评价环节的评价标准,并且按照不同的教学环节,制定相应的评价比例, 开展专业性的专项评价,然后再结合不同环节的实现情况开展评判活动,进而确 定法学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果。

(三)在组织模式上,创建专门的目标研究和实施指导机构 在实践性法学教育的背景下,有序和专门的组织体系有助于实现法学教育 的高效发展。专门的目标研究机构是目标设置更加规范化的保障,然而目标的实 现除了要依靠决策机构来制定,还需要具体的实施机构给予一定的指导。

专门性学习机构的设置凸显了教育的研究性能,能够保障法学教育落实到 实践中。目标教育和研究教学都是创新性的教学思维,是法学教育的发展,但是 教育教学的创新离不开评价机制的监督和考评机构的督促,创设专门的研究机构 能够专门探索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目标研究项目的实际运行,进而防止由 于某些限制性因素而导致的实施失败现象,促使评价机制不再流于形式。

作者:杜建伟 来源: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5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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