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存在问题 1.社会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数国人对特殊儿童的认识存在偏差,认 为特殊儿童是烂泥扶不上墙。特殊儿童因此而受到歧视,排挤。在受教育的机会 上也遭受不平等待遇,例如有些学校会拒绝招收可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 童。
2.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没有专门系统的针对学前特殊教育的 法律,有些零星的条款只是部分涉及特殊教育,也还存在结构层次不完整、法律 效力低、立法科学性不够等缺憾。而特殊教育立法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强大助推剂, 因此我国政府把特殊儿童教育置于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优先地位,努力推进、完 善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制化进程。
3.家长观念陈旧,知识的缺乏。家有特殊儿童对父母来说,是很复杂 的心情:包括了罪恶感、焦虑、否定等。当父母知道自己有个特殊儿童时,会显 得无措、悲痛、绝望、甚至厌恶。而家长的这些不良情绪可能会使孩子产生继续 性障碍,并殃及孩子在其他领域的发展。
4.学前特殊教育体制不完善。第一,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性。我国对特 殊教育的财政资助是直接拨款给公办教育机构,而不是拨给有特殊儿童的家庭。
其二,管理混乱。学前特殊教育办学主体混乱,既有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 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医疗部门,还有企事业单位、社区和个人。多个办学主体造 成管理上的混乱。
5.特殊教育师资的规模偏小,数量不足,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无论普 通幼儿园还是民办的康复教育机构,从事学前特殊教育的教师主要来自幼儿师范 专业。从我国目前的幼儿师资来看,即使有些教师接受过一定的特殊教育培训,但与专业的教师相比,仍然相差甚远。
二、解决我国特殊教育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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