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的概念及发展历史 经济法是站在国家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 预,管理和调控的总称。经济法的地位在国家对经济决策上的作用也很大它是经 济法立法和司法活动的基础也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 束以来世界各国对经济的追求就存在不同的方向进而大家对经济法的争议和不 同意见就层出不穷,大家对经济法的理解也不同,比如资本主义国家:初学者认为 经济法是就是和经济有关的法律总称;日本丹宗昭信为代表的一些人认为.经济法 是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法,以反垄断法和反不疋当竞争法为中心内容;有人认为.经 济法是经济公法,有学者认为这是德国经济法学界的主流学说;有人认为经济法是 企业法。德国的卡斯凯尔和库拉乌捷,日本的西原宽一等,主张以企业为中心来 把握经济法的定义,认为经济法是关于企业的法,企业的概念构成了经济立法的 出发点;法国有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对传统商法的扩展,人们更多的用经济法概念 来代替传统的商法。这也可以归于“企业法说”的范围;也不乏有人认为经济法是 社会法,而两分法、大经济法说、纵横统一经济法、经济法商法化理论等则是苏 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解。
我国的经济法因为受多国经济的影响受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日本以及 苏联的影响,一直以来也没有统一定论。我国经济法概念的核心之争,在于经济 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我国要结合我国国情经济发展现状制定符 合自己的发展路线。
2对现代性的理解 现代性是一个综合性整体性较强的一个概念,涉及的知识面也很广经 济、政治、文化全部涵盖在内,它的核心价值是理性而自由又是其根本,他们就 是让我们在传统和现代中理性的做出选择,在一定的政治基础上让我们对文化采取博爱,自由的态度,我日三省吾身孔子时代就开始倡导反省,在我们进步的现 代社会当然反省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也要对现在的经济法时常反思才能进步。
3经济法现代性的体现 3.1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 每个都有追求而每个人的追求又因人而异,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 筑,有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我们我们才能有更高的追求如果你连自己最基本的温饱 问题都不能解决何谈精神追求,每天都会为三餐奔波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寻找自 己的精神寄托并实现它。而现代我国已经大部分过上了小康生活可以在解决温饱 问题的基础上追求更好的生活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也变成了大家追逐的目标,人们 对自己权益是否得到了合理的保护和权利的实施问题越来越关心了,因此法律成 为了人们精神追求的一部分。又因为时代发展不同人们对不同法律的关心程度重 视力度也不尽相同,在私权、契约等关系中体现的传统法与国家的自由经济论和 自由放任政策都具有一致性,而经济法因为其产生时代不同所以其精神追求也不 同。
经济法从它的名称就可以看出其中处处透漏着与经济有关的内容,经 济规律,经济活动,与经济有关的体制法度、政策、杠杆等都与其有着紧密的关 系。由此“经济性”和“机制性”就自然而然的成了经济法的显著特点,这就是经济 法与其他传统部门法律的不同之处,事物都具有相对性通过比较才可知各自的优 缺点,就像现代法和部分传统部门法律相比其现代性就相对明显,现代性梳理成 章成为其特性。事实上经济法和现代性是统一的,在现代的快速发展下经济也要 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实现经济的高效性,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的变化 中我们要协调社会和经济的矛盾使双方都可以取得最大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
由此得知现代经济法是目标和效率共同发展的,既达到了传统法的要求满足私人 权益也保护了国家的权利和利益。
3.2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 不管多么好的事物都要看适不适合自己,如果不适合自己他再好对你 而言也发挥不出他最大的作用。正如诺斯(D.North)教授所说的路径依赖理论一样。
经济学在统一的传统部门法产生的条件下还需要根据自己的时代现状制定相应 的经济法,所以说经济法的发展要根据自己的时代背景来考虑那么就要看它赖以 生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起点不同飞的髙低也就不同,目标追求自然不会相同。因为时代发展不同经济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就会相应的产生问题,而问题解决 方法又是根据传统部门法律来实施的,那么对于问题的解决就有一定的局限性, 这些问题的产生就促使经济法向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在经济法产生的过程中曾 有很多人对其提出质疑正是这些质疑使其发展的更好。所以可以得出结论是经济 法是在传统部门法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跟不上市场节奏是应运而生的。因此现代 经济法的发展离不开这个大的经济背景。
3.3经济法在结构制度上的现代性 人要全面发展才可以取得更好的成绩,社会要多元化发展接收对我们 社会发展有利的内容才能进步更快发展更加迅速,所以经济法也要全面发展才不 会被时代所淘汰,被社会所抛弃,在结构制度上也要做到现代性才能更好的发展 经济法使经济法现代性飞的更高更远。要想经济制度结构现代化就要对各种复杂 的经济政策进行了解和掌握可以在出现问题是灵活快速的解决,不论在制度的形 成、构成、运作上都要做到现代性。构成上的现代性主要体现在“自足性”而在运 作上的现代性主要体现在政府权力膨胀和经济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调控性。社会制 度新要求的发展使传统部门法的使用者都深刻体会了现代经济法自足性的优点 与传统的不足他们形成鲜明的对比。综上所述不难看出经济法结构制度的现代性 将慢慢的被广大人们所使用传统法将慢慢淡化。
4结合客观事实进行分析 就目前经济法而言虽然较传统部门法而言优点多多但根据我国实际 情况而言仍处于“市场失灵”“国家干预”的这一必要性假设之上忽略了研究中的 应有价值,在服务方向上基本向国家靠拢没有实现对人们私有权益的有力保护。
综上所述,基于我国国情,我国的经济现代性虽然发展的比传统部门 的法律优先高效很多但还是发展的不够全面不够彻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发展 中我们要做到扬长避短,并在进程中改革缺点优化整个系统使其更加完善高效达 到人么预期的效果。做到不但满足国家的政策要求达到国家的指标也要使人们的 私有权益得到体现,让双方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卷,其他部门也要接受新鲜事物 敢于尝试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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