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教练员;
评价;
“最大面积”模型 前言 在我国的呈金字塔的业余训练系统中,业余体校处 于金字塔的最底层,它是我国训练体制的基石[1]。在此之 下,还有各级学校的业余训练队,承担着最为基础的训练工 作。对基层运动队教练员的评价标准,直接影响到这些教练 员的训练态度和训练指导思想,从而影响所训队员的发展效 果。
1 当前基层运动队的构建及运行模式 当前最基层的运动队是建立在各级中小学的学校代表 队,而县、市一级业余体校的运动队,大部分也是依托各级 学校,采用体育传统学校和训练基地的形式进行构建的。
对于各种体育项目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大部分学校没有 投入经费,也没有计算教练员的工作量,只有极少数学校对 教练员发放了数额很小的、象征性的训练津贴。学校代表队 的建立和坚持,一方面取决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另一方面, 是靠广大体育教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
依托各级学校建立的县、市一级业余体校运动队,学校通常不提供任何训练、比赛经费,只负责为运动员的学习提 供条件(即办理学籍,保证队员在该校就读),并提供训练 场地。政府方面,对本级业余体校运动队的投入经费也很少, 除教练员工资外,投入经费主要用于重大比赛的比赛经费, 队伍日常运行的经费来源,包括教练员的训练津贴,主要依 靠收取运动员的训练费来获得。
2 现行基层教练员评价标准及其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 1 当前基层运动队教练员成绩评价标准 不论是各种学校运动训练队,还是县市一级的运动训练 队,对对教练员的成绩评价方式,几乎都是根据其所带队员 在其训练期间参加各种比赛所获得的名次来进行考核的。
对于已经输送到上级运动队的队员,因其不属于本运动 队队员,其参加比赛所获得的成绩,除暂时回归本队以本运 动队队员身份比赛取得的成绩外,其他哪怕是在取得国际大 赛冠中夺牌,在对教练员进行量化考核时都不计入。
2.2 已输出队员代表原所在运动队比赛的情况 对于已经输送到上级运动队的队员,通常可以在代表原 学校(运动队)参加本级层面的赛事,但原则上不会代表原 训练队参加下一级层面的比赛。如已输送到省训练队的队员, 可以代表原输送市(地区)参加省级比赛,但现在所在训练 队通常不会同意其回原训练队所在学校代表该校参加县或 市级比赛。同理,已经输送到国家训练队的队员,可以代表 原所在省参加全国比赛,但通常不会再回去代表某个队参加省及以下级别的比赛。
2.3 训练中的“最大面积模型”原理[2] “最大面积”模型显示,决定运动成绩的各种变量 因素对运动成绩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影响极大,有的 影响极小。
在一定的时间长度内,对各类因素的总体训练投入 量具有上限。而训练的目的性不同,也会对训练投入量得多 少产生制约。
在制定训练计划时,要充分计算训练投入量能够产生的 训练效益,以实效性和经济性为指导原则,用最小的训练投 入量获取最大的训练回报[3]。
2.4 基层教练员为获取最佳评价效果所采取的手段 及其后果 2.4.1 学校运动队运行现状及教练员对策 学校运动队的教练员,其身份首先是学校教师,其次才 是教练员。他们的所处的位置,以及学校对体育教师的考评 机制和标准,决定了他们必须首先考虑学校的利益,组建和 训练运动队,必须首先满足代表所在学校参加各种比赛,为 学校取得荣誉;
其次才是向各级业余体校甚至高水平运动队 输送人才,以及为运动员的长期发展进行基础训练。
此外,中小学生的学制特点,决定了运动员在各级学校 运动队中训练的阶段性和时限性。考虑到向各级业余体校输 送人才,以及其它学校和地区为了引进体育人才而造成的运动员特别是体育尖子生的离开,运动员在本校运动队中训练、 以本校学生身份参加比赛的时间长度还要缩短。
直接以学校为单位参加的重大体育赛事,即直接体现同 级学校间体育竞争的比赛通常是县、市(地区)的中小学生 运动会。普通学校花费大量心血训练出来的运动员,被挑选 到业余体校训练队后,在中小学生运动会上,代表现学籍所 在学校,即县、市一级业余体校运动队所依托建立的各级传 统项目学校,反过来与原输送学校进行竞争。被其它学校以 各种优秀条件吸引而转校的体育体育尖子生,也存在相同问 题。至于输送到省级以上训练队的学生,则几乎没有代表原 输送学校参加比赛的可能,这部分学生的参加省级重大比赛, 代表的只是各地、市、州,不与启蒙教练或基层教练的考评 成绩直接挂钩。
学校运动队的教练员,在学校没有训练经费投入,也没 有计算其课余训练所付出工作量的情况下,因其身份首先是 学校教师,又不可能通过向队员收取训练费来取得训练报酬, 完全是教师的敬业精神在做无私奉献。在这样的大环境下, 目标量化考核的压力,必然促使教练员要考虑在队员训练期 内获取成绩的最大化。
2.4.2 基层业余体校运动队运行现状及教练员对策 县、市一级业余体校的运动队,教练员不是中小学学校 教师,而是隶属于体育局(业余体校),在针对他们的考核 机制中,更是以所训练的运动员在某一时间段内完成比赛任务的好坏为主要依据。
如果所训队员被更上一级的训练队抽调,那么该队员几 乎就没有代表原基层业余体校所在县、市参加比赛的可能, 其后所获竞赛成绩也不可能计入原基层输送队教练员的量 化考核分值。
显然,在现行量化考核标准下,县、市一级业余体校的 教练员在制定训练计划时,首要考虑的必然是完成考核指标, 即某一时间段内上级下达的比赛任务,其次才是人才输送, 以及牺牲教练员个人的利益来取得人才发展程度的最大化。
2.4.3 基层运动队教练员现行对策的不良后果 “最大面积模型”表明,在制定长期训练计划时,高运 动水平时的均衡发展,往往需要在低运动水平时的非均衡发 展,即需要某些板块的提前发展。这种发展方式,可以避免 运动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某一板块不能以相应的速度提 高,形成的瓶颈点长期制约其他板块的面积利用率,造成事 实上的发展严重不均衡状态,从而严重制约运动水平提高的 情况出现,达到最终训练效果的最大化[4]。换而言之,必 须通过牺牲运动员早期训练阶段的比赛成绩取得,才能使运 动员的最终比赛成绩达到最大值。
在最基层的运动队即初级训练阶段,各种因素都较容易 提高。显然,同样的训练投入量投向对对运动成绩影响权重 值更大的因素,比将其投向对对运动成绩影响权重值更小的 因素,所取得的实际效果要好的多(特别是为了在短时期内获得明显的效果)。
基层的运动队为了取得更好的量化考核结果而采取的 训练对策,必然影响运动员某些因素的提前发展,在运动员 进入高水平期时,严重制约其他因素板块的面积利用率,造 成事实上的发展严重不均衡状态,从而严重制约运动水平提 高,不能达到最终训练效果的最大化。
3 分析及对策 3.1 结论 现行量化考核标准,使得基层运动队的教练员在制定 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时,普遍存在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现 象,存在重比赛名次和运动成绩的短期行为[5]。这种行为, 严重影响了运动员后期训练成绩的提高,造成了极大的训练 投入浪费和人才损失。
3.2 建议 对于基层教练员的训练绩效考核,建议使用如下公式:
① 训练(比赛)成绩积分=现训队员比赛成绩积分+曾 训队员比赛成绩积分 ② 曾训队员比赛成绩积分=曾训队员离开本队后比赛 成绩×训练年限折合×教练水平折合 训练年限折合=队员在本队训练年限÷该队员的总训练 年限 教练水平折合为以国家队教练为基数1,其它运动队教 练根据省队、地区(市)、县等不同层次,适当按0.8、0.6、0.5等不同数值给予适当降低。同一层级各种项目的折合值, 可以根据该项目的发展水平,以及上级的扶持力度而有所不 同。
通过训练年限折合,可以保证一个运动员取得成绩后, 所有训练过他的教练员的训练付出能够得到承认,并获得相 应的奖励。
通过教练水平折合,可以对不同层次教练员的训练水平, 或在运动员成绩取得过程中的作用效果,体现出较为合理的 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曾训队员比赛成绩积分,是指其在对原 教练员考核时段内的所获得的比赛成绩积分。
通过以上公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训练各阶段教练 员的合理利益,使基层运动队的教练员能够以运动员最终运 动成绩最大化为目标,对运动员进行最合理的训练安排。通 过这种考核办法的实行,尝试对现行考核办法和奖励制度进 行改革,把课余训练从中比赛成绩和名次,逐渐转变到重培 养、输送人才的质量和数量上来,使所训练的运动员能够得 到长效的、可持续的发展,真正体现我国现行的业余训练构 架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陈小伟,王霞.浅析四川省竞赛体质的优势与不 足[J].四川体育科学,2010,(2). [2] 徐翼.“最大面积”模型及其训练学意义[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6). [3] [4] 徐翼.论运动训练的“相对均衡发展”观[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10). [5] 林文胜.学校体育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J].上 海机电学院学报,2006,(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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