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内涵 1.1管理和管理制度 管理起源于人类的共同劳动,自古以来早已存在。管理是在特定的环 境下,对特定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便达成 组织的既定目标的过程。为了实现管理的职能和组织的目的,就需要是管理固定 下来,成为一种能够长期有效的规定,也就是管理的制度化。管理制度是实现组 织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组织管理中,制度都是一个核心问题。制度的意 义在于:制度是从非个人角度关系表达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制度是 理性化的社会演进历史与逻辑预设的统一体。
1.2高校教育管理制度 高校教育管理制度作为一个体系,在层次、序列、职能上都有多样性。
狭义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特指为规范教学活动过程、实现教学目标而制定的系统 的管理方法;广义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是为高等教育功能发挥和高等教育目的实 现服务的所有规章制度法律规定等,它是一个随时代和社会变化而不断发展更新 的系统。可以说,教学管理是教育管理的主体部分。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即是 通过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实现的,而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本身的形成发展过程就是高 等教育不断变化以适应社会需要的过程。
2.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特点 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是由许多具体制度所组成。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既有 所有制度具有的特点,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2.1整体性 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具有结构性特点,具有内在统一的思想灵魂,是完 整意义的制度统一体。高校教育管理系统的构建需要以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以便形成相互呼应、相得益彰的整体,高校教育管理系统的改革同样需要全面视角 才能实现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需要高校各部门的协调 配合才能实现整个学校甚至整个教育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2.2动态性 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是随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改进的,同时高 校教育管理过程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人的因素在这个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是 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三边相互交流的过程,在管理中不仅人物、时空等在不断变 化,其中包含的信息、能量等也在不断流转、相互转换,因此要根据管理对象和 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管理制度,以保证教育管理标的顺利实现。
2.3学术性 高校是社会的学术组织,是通过学术研究产生思想文化和科技成果来 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社会组织。教学管理是教育管理的主体部分,高等教育的目 的是培养具备专业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高等教育管理必须围绕这一基本前 提,管理者必须具备和保持专业的管理眼光和素养、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思想和 较强的管理专业意识、而不能固步自封、仅凭经验照章办事。在管理中研究和总 结教育的规律,并逐渐固定为教育管理制度,使教育管理制度实现和透漏着学术 精祌,从而显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
2.4导向性 教育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管理活动,目的是为教育服务,因此高校教 育管理制度要体现和维护主导价值观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学校办学 宗旨为管理宗旨,以学校育人思想为管理思想,有效配合高校教育措施的实施和 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提高高等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的终身发展和教育的可持续 发展。
2.5民主性 高等教育本身是人的活动,体现人的精神追求,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 民主源于高等教育的主体需要在民主氛围下开展追求科学的精神活动。教师和学 生是教育活动开展的主体,也 是教育管理的对象。民主性是高等教育管理充满 活力的源头,要求在高等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中实行民主化。因此教师和学生是高 等教育管理的对象,又是高等教育的管理主体,高等教育管理制度要体现对待师生的平等性,尊重他们的教育管理决策权,要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自主性和积 极性。
2.6服务性 高校教育管理是高校教育的重要部分,是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但是广 大教师和学生是有自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活生生的人,只讲管理不讲服务很容易 挫伤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高校教育管理是管理,更是服务,是服务于教 育和人才培养的工作,这个过程中手段是管理,目标是教育,通过对各种资源的 调配和管理达到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 的目标。
3.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各高 校在办学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但教育管理现实与理想状态还有 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人性认识的提高,高校教育改革和 高等教育人性化,教育管理思想、方式、方法等仍存在较多问题。
3.1管理制度缺乏人性关怀 目前一些高校教育除了管理制度不健全外,突出表现为制度建设滞后 于管理的改革,如学籍管理制度、教学计划管理、教育评价等制度建设缺乏人性 关怀,过分地强调教育活动的集中控制而忽视了有针对性的柔性管理,忽视管理 对象的个体意志和主观能动性,不注重“激励”,而只注重“约束”,强调的管理制 度的“刚性”约束力。完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增强管理制度的弹性是高校教育管 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步骤和内容。
3.2教育行政化 我国有悠久的“政府办学”的传统,现行的高等教育其实是以政府行政 行为为主的纵向约束机制,是以集中管理为基础的,而服从是集中管理的结果。
其突出表现是教育行政化。以行政手段管理高等教育,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高 校无法拥有自主办学的权力和独立作出决策的权力,且行政编制体制不能实现人 才的正常流动,不能形成灵活合理的人事体制和人员淘汰机制。
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在政府管理下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探索建立符 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 模式。这是一种很美好的憧憬,为我国高等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带来了希望和目标。
3.3学生权益保护不够 权利和义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核心内容和要素,贯穿于整个高 等教育的始终,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我国高校现有的学生管理规定,大 多数内容是学校的管理权和学生应履行的义务,而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却较少提及 高校教育管理制度在学生权利、义务的规定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关于学生 申诉委员会等与学生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部门组织的成员界定,以及学校、教师、 学生等各方利益关系的平衡等方面要尤其重视,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定,以利 于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作者:朱琳娟 张建明 来源: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6年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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