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呢,已过知天命之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脖颈僵硬歪斜、 言语含混不清,甚至一激动,眼珠子就会往上翻。难怪很多人猜测、质疑:他们 之间能有什么爱情 也许没有轰轰烈烈,只不过是白色宣纸上的梅香竹韵,只不过是淡雅 自在地在岁月中浸润出最怡人的清香罢了。
“我一看他,就觉得他像个圣僧,很圣洁,很善良,像个修行者似的 ……”初见他,她没有被吓倒,而是留下这样美好的印象。
他就更不用提了,面对这样温柔美丽的姑娘,激动得手和脚不停地颤 抖,目光柔和、灵动,像年轻人那样真纯、热烈而灿烂,惹得秘书在一旁不断提 醒:“镇静一点,镇静一点!” 他怎么能够镇静得了呢风华正茂时,因为实验时的一次意外,从此“被 一个极其凶顽的恶魔”缠上,拖着病残的身体在兵荒马乱中颠沛流离,受尽苦难, 九死一生。可是,生性幽默、乐观活泼、热爱生活的他内心像沸水一样热烈,他 多么期待有朝一日“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啊。
命运果然青睐他,她来了。从此,茫茫黑夜有了天光,如枯木逢春, 他的生命重新升腾起来。
1961年11月,他们结婚了,她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他的身 体重度残疾,脖颈僵硬失去了咀嚼功能,吃饭喝水都是她一勺一勺喂到嘴里。“吃 饭不知饥饱,妻不给盛,自是饱了;穿衣不知冷暖,妻不让添,必是暖了”,一副 琴瑟和谐鸾凤和鸣的温馨画面。花正好,月正圆,在她的陪伴下,他心情大好, 饭前讲笑话,和她一起唱《快乐的家庭》《一路平安》,这期间,创作欲望不断 被激发,由他口述,她和秘书整理,短短几年时间发表了几十万字的科学小品和 科普论文。他的文章生动、有趣,妙语如珠。虽然几十年“被病魔囚禁在椅子上”,但他—生都在用心血著述,以生 命创作。她就是他的阳光,让他看到人性的美好。为了搜集科普素材,她推着他, 到鞍钢、到大庆、到三门峡水电站、到五指山苗寨、到呼伦贝尔草原、到西双版 纳丛林,南北奔波中,她日日夜夜做着平凡、琐碎而又细致的护理工作。吃饭时, 她细心地剔去鱼骨、肉骨,捣细、煮烂,再慢慢喂到他的嘴里。爱,需要什么理 由呢所有的理由都已升华到无形,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在她的精心照料下,他的身体出现了奇迹,40年没有用来书写的手, 竟然在纸上写出了字!从每天写十几个到几十个又到几百个,在人们的祝贺声中, 他深有感慨地写下:“今天我能握笔写作,要感谢妻子所作的牺牲。” 1984年,超负荷的创作让他的病情更加恶化了,连续3个月高烧、昏 迷,北京医院的一间高干病房成了他们的家。患有心脏病的她3个月顾不上洗澡, 日夜厮守在床前,洗脸、擦身,吸痰、翻身,内心承受着比身体更大的痛苦。他 的气管被切开,发不出任何声音,她靠观察他的眼神来领会意思,她把自己完全 融入到他的生命中。
终于,他清醒了,但同时,她也被确诊为“乳癌”。然而,她豁出命来 仍是没有留住他,83岁高龄,他走了,距医生的死刑结论整整过去55年。
“今生成永诀,来世再结缘。”望着自己题写的挽联,她不禁喃喃自语:
“他去了,我也差不多了……”空荡荡的家里,陪伴她的是几页纸,上面,是他的 手迹:
“爱娣妻:你老是拿心脏病吓唬我,自己又不肯去找医生。光说没有 空,没有时间,舍不得抛开这一个烂摊子,真是要做一辈子奴隶,一辈子牛马, 这还了得” “爱娣妻:照顾我23年如一日,食不成顿,夜不成寐,似春蚕到死丝 方尽。” “爱娣老伴:风雨同舟,朝夕相处,患难与共,形影不离。” 每一个字条下面都有一个颤抖的签名。
“茫茫碧落,天上人间情一诺”。嫁给他的那天起,她就做好了牺牲自 己的准备,这样的忠贞不渝,这样的无私奉献,成就了爱情的制高点,那就是:许多年后,抬头遥望,“高士其星”仍旧含情脉脉,闪烁天穹。
是的,他是高士其,“将科学和文明遍撒人间”,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 的科普作家;而她,是被他称为“自己伟大母亲、妻子、姐妹、朋友”的完美女性。
让我们记住吧,她的大名叫:金爱娣。
感动人的爱情故事500字精选篇二:最简单的爱情 他,出生于广西的一个书香世家,自幼好学,成绩优异。25岁时,他 到香港谋职,做了《新晚报》的副刊编辑。
她,小他6岁,是名门大户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工作,拿着高他 两倍的优厚工资。
他32岁时还是孑然一身,一心忙于创作。报社的副主编赏识他的才华, 决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绍给他。他推脱不过,于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见。
见面时,他刚好患了鼻窦炎,不停地吸着鼻涕脓水,颇有些邋遢。
他只是个穷酸书生,对方却是名门小姐。身份的悬殊加上此刻自己的 狼狈不堪,他只想早点说告辞。她却满意他,微笑着递过手帕让他擦拭鼻涕,让 他的心中多了几丝暖意。
缘于那份暖意,他和她开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热情活泼的她让他动 了心。几个月后,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术,她一直在医院守护他,照顾他的起 居饮食,细心地为他擦拭伤口。
出院后,他单膝跪地,深情而诚恳地说:“虽然我很穷,但我会努力 地写稿赚钱,嫁给我吧!”她扶起他,红着脸点了头。
于是,在相识不到9个月时,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她发现丈夫除了有满腹才华外,其实是个“生活白痴”。
他有着文人的迂腐劲儿,对人情世故难得在意。她通透练达,处处弥 补他的过失;他不修边幅,上街时穿着一黑一白的袜子,见重要人物时穿着旧西 服、破皮鞋……她需要不时提点他的衣装;他丢三落四,两个人一起旅行,他的护照、 钱包,甚至行李总会不翼而飞。她要分心照顾他,游玩都不能尽兴;他记性差, 请人吃饭不带钱,连自家的门牌号都记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会在他下班 时跑到阳台上张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担心他的健康,不 肯让他多吃。他在家里乖乖不吃了,却常常在外面“偷嘴”。
她像监工一般去查他的岗,让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严”。但被人提 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 他完全像个不能照顾自己的孩童,处处让她不能省心。只好辞了令人 羡慕的公务员工作,专心来照顾他。
在多年相伴的岁月里,她成了他的秘书、保姆、护士、管家……她为 他生下三个孩子,并悉心教导、培育成才。他则潜心创作,写了35部小说,成为 名满香江的大才子。
63岁时,他的名声和事业如日中天,却突然宣布“封笔”,移民澳大利 亚。在这之前,他的身体已有些不适了,她不想让他再积劳成疾,而澳大利亚有 对他有益的医疗技术。
他对她一直有愧意,这些年来都是她在为他和家庭操劳,他想弥补对 她的亏欠。他们一起去了悉尼,在那里的日子过得简单而有逸趣。他还是每日读 书吟诗,她依旧照顾他的起居。
他们一起看初升的太阳,一起赏落日的余晖,闲时种种花草,到厨房 里一起忙活,或者去散步,去欣赏歌剧。繁华退去后,只余下清心淡泊、相濡以 沫。
后来的二十多年里,他相继患上了糖尿病、心脏病、癌症,中风后半 边身子也不能动了。他本将生死看得透彻了,但始终舍不下她,在心里祈祷:努 力活着,要走在她的后头,不能让她孤独在世。
他嫌药苦,不肯喝,她骗他说放了糖,哄他乖乖喝下。他有了病,依 然不忌口,还是喜欢大鱼大肉,每次伸出筷子想多夹块肉时,她就瞥他一眼,敲 他的碗边,他像犯了错的孩子,立马缩回手。为了让他少吃糖,她自己也戒了甜 食。偶尔,她会靠在他的肩上,他也会握着她的手。在与病痛抗争的日子 里,他们共同回忆着往昔岁月,像新婚燕尔般甜蜜,又如纯真的孩童,嘻嘻闹闹。
在他85岁那一年,他终究还是先她而去了。他因病去世的消息从悉尼 传到了国内,令无数人痛惜。
他叫陈文统,她叫林萃如。他还有一个更为响亮的名字——梁羽生, 是新派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他的《七剑下天山》《萍踪侠影录》《白发魔女传》 至今还被不断搬上银幕。他笔下的美人不计其数,而她却是相貌平平的普通女子。
但他曾说过,小说中女性人物的优点都来自于她。他小说里的爱情,缠绵悱恻、 悲喜交加,而他现实生活里的爱情,却是简单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闭上眼的那一天,三个孩子哭得痛彻心扉,她平静地说:“嘘,不 要哭,你们的父亲走得很安详。” 她握着他的手,像他在世时一样。在她眼里,他何曾远去,他像一个 孩童,只是玩累了,睡着了而已。
他一定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那是初见时,他一脸邋遢,而她微笑着 递过一方手帕……那是无论风雨天晴,只要她在阳台上喊他一声,他便能找到归 家的路……在定格的画面里,一定有他执着她的手,她靠着他的肩,在落日的余 晖里,她盈盈立在他的身旁。
感动人的爱情故事500字精选篇三:爱无关生死 他一头金发,身材魁伟;她一双碧眼,温柔娇媚。他们在一个学校上 高中,情窦初开的年纪,忘了谁先追的谁,他们成了一对人人羡慕的情侣。
转眼到了毕业之际,学校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舞会。那个夜晚如此美丽, 所有的人都在狂欢、都在倾诉心曲。
他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边,让她的心激动地战栗。月 光如水,黄莺在窗外歌唱,他送给她一枚戒指,什么也没说,但她什么都明白。
他走了,成了一名美国陆战队的机枪手。她留在属于两个人的城市, 隔几天就会收到他热情洋溢的信。
在信中,她的心一直紧跟着他匆匆的步履,到了圣地亚哥的军营,随后又到帕劳前线。一场惨烈的战斗之后,她再也没有收到男友的来信了。她隐约 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说什么也不愿意接受。
70年后,她已经成了一个90岁的老太太。有一天,她应约去参观新奥 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在那里她终于证实了自己当年的猜想,因为她看到了男 友的遗物——里面竟然有一本厚厚的日记。
翻开日记,里面写满了对她的牵挂和爱。这是一封迟到了70年的情书, 睹物思人,她捧着日记热泪盈眶,泣不成声。
当年,他一进军营就开始记日记,这既是他在陆战队的生活史,也是 对女友倾诉衷情的地方。在美军进攻帕劳之前,他在日记中写下了最后的请求 ——希望发现这本日记的人将它交给全心爱慕的女友。
三天后,他被日军狙击手击中脑门而阵亡。一直过了70年,她才无意 中看到这本日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90岁的她陷入深深的思念之中,永远忘不了那个毕业前夕的舞会,他 拥着她起舞,把灼热的吻印在她的唇,窗外月光如水,黄莺在歌唱,他送给她的 那枚戒指,到现在她还戴在手上。70年的光阴,并没有带走他的形象,因为他早 已经刻在她心上了。
几天后,她再次来到新奥尔良市美国二战博物馆,用颤抖的手把自己 的一张照片夹在了日记的中间,照片上面,有一行端丽的小字:永远爱你的劳拉。
爱,无关岁月,无关生死。请记住两个普通的名字:琼斯、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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