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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07年“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主持讲话 时间:2020-01-07 07:45:11 点击:

惠民行动

一、目标、资金安排及工作措施

(一)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责任单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1、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50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人。确保现有“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资金安排:

政府出资27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250万元,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0万元。

3、工作措施:

(1)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所、社区、公共职业介绍所、人力资源市场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特别是开展对高校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就业服务工作,通过日常免费职业介绍、各类大型招聘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针对用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等,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及失地无业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用好、用活职介补贴,督促各劳动保障所加大工作力度,多途径、多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岗位。

(2)帮扶“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再就业。对全市“零就业”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筛选一定比例的特困“零就业”家庭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职工实行“一对一”的帮扶,为他们提供“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的帮扶行动。

(3)“两节”期间开展以就业困难对象为服务重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二季度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度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4)按照最高担保额2万元的标准,执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于“就业困难对象”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从再就业资金中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启动资金扶持。

(5)开展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活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鉴定“一站式”服务。继续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规范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目标: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9850名城市居民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80元。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5775名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20元。

(3)农村“五保”工作。把符合“五保”条件的1351名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每人月供养资金100元。维修、改善2所农村中心敬老院,改善目前床位条件,确保全市“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20%。

(4)老龄工作。完成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3万人。加快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乡镇有专人抓老龄工作,城区所有社区、坝区乡镇半数以上村有老年协会。

2、资金安排: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除省上下拨资金外,市财政配套低保资金150万元。坚持做到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除财政转移支付外,差额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3)农村“五保”工作。除财政转移支付外,差额部分由市财政配套。维修、改善农村中心敬老院,除省上安排资金外,市财政安排5万元。

(4)老龄工作。把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除省上下拨资金外,由市财政配套。

3、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城市低保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明确任务,搞好监控;做好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财政支持,市财政加大投入,保证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抓好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国家、省、州、市四级社会救助信息、统计数据网上传输、管理、监控。

(2)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低保对象核定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建立市财政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加快农村低保工作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

(3)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拓宽服务范围,提高集中供养率;制定敬老院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性文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发动社会力量筹措集中供养资金。

(4)宣传贯彻《老年法》,制定《西昌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抓好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

(三)实施教育资助行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宗局)

1、目标: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全部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04256名学生学杂费,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解决10523名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为18372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保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新建中小学校舍2623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20530平方米、学生宿舍2200平方米、教师宿舍1600平方米、办公用房670平方米、其它1230平方米。

(4)抓好特殊教育。扩大特殊教育中心招生规模。

2、资金安排: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一是投入资金2564万元免除杂费(其中中央财政2030万元,省财政388.6万元,市财政30万元)。二是投入资金294.2万元解决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其中“十年行动计划”投入161万元,市财政投入133.2万元)。三是市财政投入29.5万元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作业本费。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列入“两免一补”经费解决。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多渠道投资2606万元,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

(4)抓好特殊教育。设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实验的专项经费。

3、工作措施:

(1)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两免一补”;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怀,满足其就近入学的需求,促进其健康成长。

(3)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改造薄弱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现教育公平。一是抓好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二是力争2-3年内使全市所有民族学校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今年重点打造3至4所示范学校。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完成省级培训322人、州级培训606人、市级培训800人。四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一、二职中资源,加大师资培训,积极开设市场需要的各类中、短期培训班,切实抓好劳动力培训和农民工转移输出。五是安排市内条件相对好的学校从师资、资金、物资等方面对口支援山区条件较差的学校。

(4)抓好特殊教育。建好特殊教育所需的资源教室,完善设备设施。扩大特殊教育中心招生规模,逐步配齐专业师资队伍。

(四)实施医疗保障行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1、目标:

(1)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完成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前期工作。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成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16.8万人。

(3)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市低保对象人均医疗救助补助标准达到50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600人。

(4)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控制并减少艾滋病的发生传播。

2、资金安排:

(1)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市财政安排必要前期工作经费。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标准,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3)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镇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34万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600人,人均医疗救助275元。

3、工作措施:

(1)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配齐、配强乡镇卫生院人员,完善乡镇卫生院装备等,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并成立新农合办公室。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融为一体的“六位一体”综合卫生服务,满足群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健需求,打造“十五分钟健康圈”,让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方便的社区卫生服务。

(3)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工作;探索解决城市医疗救助和低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4)控制并减少艾滋病的发生传播。一是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覆盖目标人群90%以上,社区居民70%以上。二是抓好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安全套推广使用等行为干预工作,覆盖目标人群90%以上。三是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完成咨询检测人数6000人。四是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中药治疗50—100人。

(五)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目标:

(1)完成通乡油路15.68公里。完成樟木-响水乡通乡油路3.08公里,琅环-民胜乡通乡油路5.6公里,太和-开元乡通乡油路7公里。

(2)计划完成通村公路40公里,其中村道公路畅通工程(水泥路)25.2公里,通达工程(泥碎路面)14.8公里。

2、资金安排:

(1)通乡油路总投资1378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627万元,其余由市财政安排。

(2)通村公路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524.5万元,市财政每公里补助5000元,其余由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办法解决。

3、工作措施:

(1)通乡油路由交通局组建项目法人,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2)通村公路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愿决定工程实施方式。

(3)通乡油路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质量监督工作;通村公路充分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市交通局负责质量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服务。

(六)实施饮水安全行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国土局、有关乡镇)

1、目标:

认真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建设集中供水工程21处(其中:城市管网延伸工程11处,自流引水工程1处),分散供水工程2341处,解决8个乡镇、24个村、179个村民小组、4.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2、资金安排: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920万元,市财政配套150万元,群众投劳及自筹456万元。

3、工作措施:

(1)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采取规划建卡制、社会公示制、资金报账制、材料设备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工程质量巡回监理制、落实管理责任制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2)加强邛海水厂、北山水厂、三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严禁在邛海网箱养鱼;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

(七)实施农民工培训行动(责任单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农办)

1、目标:

(1)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30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2000人,完成农村就业培训1000人。

(2)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科技入户工程。全市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0000人次,在全市20个乡开展科技入户培训,培训骨干农民1200人。

(3)劳务输出扶贫培训379人,其中转移贫困人口79人,劳务输出300人。

2、资金安排:

各级财政安排资金140.27万元,其中省上下达阳光工程资金36万元,市财政安排104.27万元。

3、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与深圳、广州、东莞、杭州、厦门等20多大中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联席工作机制。

(2)实施阳光工程、劳务扶贫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实用技术培训。

(3)深入到建筑行业、邛海泸山景区对失业无业农民和景区从业人员的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其培训的意愿和要求。从3月26日开始开展建筑行业约1600人的技能培训。4月份开展景区失地无业农民的培训。

(4)开展农民工输入地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和劳务输出地外出务工人员就业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输入对接专项活动。

(5)依托凉山农校和西昌市一职中的教学资源,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的教学支撑体系,使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八)实施农村安居行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能源办)

1、目标: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住房。完成200户农村特困群众“三房”改造,“插花户”住房改造80户。

(2)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沼气池新建3000口。

2、资金安排: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住房。“三房”改造资金60万元(州、市财政各30万元);“插花户”住房改造市财政投入18万元。

(2)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国债资金投入200万元,完成2000口;省、州补助80万元,市财政配套28万元,完成1000口。

3、工作措施:

(1)解决农村特困无房户住房。科学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查与区划工作,严格规划建设选址把关,防止在地质灾害地段建房,确保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统筹协调,集中力量,打总体战;督导检查,确保建设又好又快;加强培训,提高建设质量;强化目标管理,实行项目阳光操作。

(九)实施扶贫解困行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1、目标:

解决农村绝对贫困人口500人的温饱问题,改善农村低收入人口2000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2、资金安排:

(1)完成新村建设2个,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安哈镇大箐村新村建设扶贫工程(新农村试点村),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磨盘乡大厂村新村扶贫工程,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

(2)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4万元,完成洛古波乡署波西村移民扶贫40户。

(3)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其中州下达30万元,市配套30万元),完成“三房”改造200户:洛古波乡洛古波村60户、荞地乡高山村40户、民胜乡西洼村50户、四合乡永定村30户和大箐乡白庙村20户。

(4)村道建设扶贫资金20万元,建成民胜乡长粱村通村公路1公里。

(5)两项资金34万元,改扩建村道26.5公里,解决6个村7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

(6)两项资金25万元,建蓄水池14个,架水管65公里,解决648户2524人和1个村小的人畜饮水问题。

(7)两项资金8万元,架设输电线路1.5公里,解决巴汝乡大桥村3组25户110人的照明和生产用电问题。

(8)坝区危房改造扶贫工程。由市扶贫、市民政、市残联三家各投入资金6万元,共18万元,在坝区24个乡镇实施80户危房改造。

(9)劳务输出扶贫工程。投入资金10.27万元,培训转移贫困人口79人,实现转移一人脱贫一户的目的。

3、工作措施:

(1)大力推进扶贫开发一体两翼战略,整合扶贫资源,实施新村扶贫、移民扶贫、劳务扶贫、村道扶贫工程,努力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2)结合扶贫开发,搞好移民新村的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3)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和综合开发原则,坚持走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的路子,帮助群众建立起能够稳定增加收入的主导产业。

(4)按照扶贫资金的管理规定,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县级财政报帐制度。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定期公示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

(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州邛泸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

1、目标:

(1)继续推进和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实施森林管护23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种植油橄榄2000亩。

(2)对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范围,打桩定界。

(3)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75平方公里。

(4)加强地质灾害监控,对大塘河地质灾害进行综合治理。

2、资金安排:

(1)投资30万元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160万元,州水利局资金15万元,市财政配套16万元,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2)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总投资预算342万元,种植油橄榄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均为省州投资)。

3、工作措施:

(1)加大污染源综合治理。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坚持把住源头、不欠新账、强化整治、多还旧账、全程监管、控制总量、动静结合、平衡容量的原则,严格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区域(流域)环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2)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强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质监测情况,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确保饮水安全。

(3)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控,严把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关,坚持技术方案专家审查论证制。

(4)继续推进和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大力培育林业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果。

(5)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强化水土保持监管。

(十一)平安西昌创建行动(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城管办等市级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目标:

(1)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妥善解决信访遗留问题;依法、合理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移民安置中的问题。

(2)深入开展“两抢一盗”、禁毒、涉黑涉恶、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整治行动。

(2)建设社区和农村警务室、西昌戒毒康复中心、第二消防站;新建基层法庭3个、派出所3个、司法所8个;建设城市监控系统(115个监控点,6个路口电子警察,6个压双实线抓拍,3套超速抓拍)。

(3)组建城市执法局。

(4)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2、资金安排:

戒毒康复中心:总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1配套资金;第二消防站建设:总投资400万元;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建设,总投资370.45万元;城市监控系统:总投资1400万元。

3、工作措施:

(1)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技防与人防相结合机制,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网络。重点整治治安复杂部位,全力实施“净土计划”,坚决遏制毒品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整治斗争。

(2)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规范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在城区19个社区和西郊乡10个行政村建立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站,聘请兼职协管员,推行治安管理、税收征管、租赁备案、计划生育“四位一体”管理模式。

(3)组织“四车四员”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全方位、全天候、动静结合的群防体系。

(4)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5)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确保“处法”工作实现“三零”目标。

(6)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7)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社区、农村、重要部位应急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8)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增强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守法和用法意识。

(9)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新组建城市综合执法局。

(十二)邛海周边生活污染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州邛泸局)

1、目标:

通过对邛海周边生活污染进行综合治理,保护邛海水质。用五年时间把邛海泸山景区打造成中国最具魅力的集观光、休闲、度假、会议为一体“御寒避署胜地,休闲度假天堂”的旅游目的地。

2、资金安排:

财政投入,邛泸局自筹,农户经营户自筹。

3、工作措施:

(1)加大对景区内新污染源的控制和对老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接入截污干管;加强对景区景点环境卫生的清洁和垃圾的清运工作,严禁在景区内乱扔乱倒,确保景点的清洁卫生;禁止向河流倾倒垃圾、废弃物、死牲畜禽,确保入湖水质良好。

(2)取缔邛海水面烧烤船只和非法营运船只,规范修建烧烤广场;定期组织打捞邛海水葫芦和水上漂浮物、地卷皮等,保护邛海水质。

(3)启动邛海周边危旧房屋维修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十三)五万吨污水处理厂建设行动(责任单位:建设局、发改局、监察局、采购办、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审计局、设计院、建管局、房管局、西郊乡、小庙乡、自来水公司)

1、目标:

今年5月底前,完成西昌市5万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完善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改善西昌市发展环境和城市居民生存环境。

2、资金安排:

总投资1.2亿元。其中:国债资金45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100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

工作措施:

(1)建立5万吨污水处理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建设工作;完成西郊乡、小庙乡境内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完成厂内剩余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厂外19.9截污干管埋设。

(2)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审计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二、实施主体的职责

西昌市“惠民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成立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邓显祥同志为组长的“惠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惠民行动”的统筹和协调。四大班子领导分别作为各个“惠民行动”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或责任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在各个“惠民行动”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领导下,抓好“惠民行动”的实施。

在资金安排上,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惠民行动”的政策导向,加大政府投入,整合资源,集中资金,捆绑投入,确保各项重点惠民工程的资金需要。资金筹措和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市财政安排资金,保证各项“惠民行动”资金需要。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惠民行动”项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上衔接汇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的最大支持;三是各部门、各乡镇特别是财政部门广辟财源、打紧开支,安排好“惠民行动”资金,搞好资金调度,确保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加强对“十大惠民行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凡是应该招标的惠民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各责任单位是实施“惠民行动”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承担有“惠民行动”的单位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涉及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由责任单位中的第一个单位牵头做好实施情况的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情况汇总等工作,其它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宣传

按照加强领导、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形式多样、注重效果的原则,加大对“惠民行动”的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开设“惠民行动”宣传专题或专栏,“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西昌”为主题,紧紧围绕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最低生活保障行动、教育资助行动、医疗保障行动、农村交通建设行动、饮水安全行动、农民工培训行动、农村安居行动、扶贫解困行动、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平安西昌创建行动等展开报道,及时宣传“惠民行动”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及成效,为全市“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工作平台和督导机制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市委、市政府将实施“惠民行动”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进度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由市目督办负责“惠民行动”的日常监督和年终目标考核工作,定期分析、通报目标执行情况,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见到实效。对完成“惠民行动”目标任务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底给予物质奖励。对未完成“惠民行动”目标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公开挂牌警示,并按《西昌市重大工作延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工作平台。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级综合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组成西昌市“惠民行动”协调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惠民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实施“惠民行动”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督查、审计、监察等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办),并分设规划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资金平衡组(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督导检查组(市目督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信息联络组(市目督办、市发展改革局),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监察审计组(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日常联络和综合工作由市目督办承担。规划协调组负责“惠民行动”项目的规划和目标衔接等工作;资金平衡组负责市级财政资金的调度筹措,检查督促配套资金的落实等工作;督促检查组负责“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落实等工作;信息联络组负责“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宣传报道组负责“惠民行动”的宣传报道,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惠民行动”的实施,为“惠民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监察审计组负责“惠民行动”资金使用、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案件查处,为“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证。各有关部位要按照工作职责随时掌握所牵头承担的“惠民行动”进展落实情况,加大监控指导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支持牵头单位抓好“惠民行动”的实施,确保“惠民行动”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三是狠抓督导落实。“惠民行动”行动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惠民行动”工作目标实施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承担有“惠民行动”工作的部门要将所承担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着力解决好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惠民行动”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的监督,促进资金安全、完整、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市纪委、监察局要严肃查处“惠民行动”实施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渠道,对涉及“惠民行动”的重大举报和投诉,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为“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市2007年“惠民行动”实施方案》来源于免费范文网,欢迎阅读市2007年“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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