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高层次法律人 才的需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兼具研究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具体 要求是: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 治素养、敬业精神,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立志为祖国的法制建设和发展服 务。
2.掌握本门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 科学研究工作、法学教学工作的能力或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包括律师、法官、 公务员、企业法务人员和教师等)的专门技术水平。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学 术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并具有初步撰写外文科研论 文的能力。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性知识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熟悉法学的基本理论,并能合 理运用(二)专业性知识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系统而牢固地掌握所在学科方 向的专业知识;
深入理解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能够把握自己 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
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研究方法,并能围绕自己的 研究领域独立从事一定的学术研究。
(三)工具性知识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当熟悉各种文献检索和资料查 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和 资料。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素养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当热爱法学专业,形成牢固的 守法观念和尊重程序的意识;
具有独立的学术人格和严谨的学术态度,崇尚科学 精神,对法学有浓厚的兴趣;
具有将一般性法学理论观点上升为系统法学理论体 系的修养及能力;
能够将法律思维方法和学术创新精神贯彻到各项法学研究过程 中。法学硕士生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潜心法学 理论素养的积淀,学习目的和动机端正,具有为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做贡献的远 大理想和责任感。
(二)学术道德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当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树立 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诚实守信,培养高尚的人 格和道德情操。法学硕士生应当恪守学术规范,崇尚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完善学术人格,修身正己,忠于真理,学风严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摒弃抄袭 剽窃,切忌弄虚作假,避免粗制滥造和重复研究,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 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四、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一)获取知识的能力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当具备运用多种科研工具获取 知识以及运用外语获取知识的能力,通过阅读本学科领域主流、经典、前沿的专 业主文献,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还具有通过法律实践、学术交流、文献检 索等其他途径获取知识的良好能力;
熟练掌握法学研究所需的基本研究方法。
(二)科学研究的能力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能运用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 基本原理分析法律现象,提出和解决问题;
具有中国问题意识和解决中国法律问 题的能力;
具備自主地查阅、搜集、处理、归纳学术资料和信息的能力,能追踪 学科知识前沿,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备撰写和公开发表 (三)工作实践的能力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当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 学或其他专业技术和社会服务的素质和潜力,应当具备综合应用法律专业知识判 断、分析和处理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备设计、组织、实施实证性调查研究的 能力,能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完成基本 的法律接待、法律谈判和法律咨询等实际业务。
(四)学术交流的能力 作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生,应当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 能熟练运用法律专业术语进行学术交流,具备与各法律实务部门接洽、联系的技 巧和能力,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交流能力和学术水平。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duate),拥 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硕士研究生正常毕业并达到 学位授予要求以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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