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在研究中发现:(1)较之一般的社会群体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 尤为普遍;
(2)个犯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直接引发或受制于特定的犯罪心理,而 且与改造环境密切相关;
(3)在相当程度上,心理健康问题成为罪犯改造的严重 障碍,心理健康问题不去,则无以实现改造;
(4)无论矫治还是塑新,实现教育 的可能性及其有效性往往在于对象心理健康问题得到解决。《监狱教育改造工作 规定》(司法部第79号令)第45条规定: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 传心理健康知识,使罪犯对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矫治。”许多学者及管 教一线的干警也己经认识到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在监管改造中的重要性,但对罪犯 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价值及教育模式、实施途径等一系列问题,无论是学术界 还是实际工作者都存在着不少困惑,亟待进一步探讨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目标 课题的全称是《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研究与实验》。其中三个 关键词,构成了课题的三个要点:一是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二是科学化实施;
三 是研究和实验,三者对课题作了明确界定。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对课题研究内容的界定。心理健康教育,简而言之, 即旨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教育。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在罪犯矫正过程中,面向 全体罪犯,通过知识传授、行为训练和实践指导等途径,提高心理素质,促进罪犯心理健康发展,实现罪犯重新社会化的一种教育活动。这项教育,是为了使每 一个罪犯重视自己的心理卫生,预防心理“病菌”的侵入,矫治、清除各种心理障 碍,恢复和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帮助罪犯掌握 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引导罪犯正确认识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产生的 原因,増强罪犯对自己心理活动机制及心理状况的了解配合心理矫治工作;
启发 罪犯在改造生活中,自觉调整心理状态,増强社会适应能力,学会选择健康的生 活方式,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和接纳自己,提高消除心理障碍的能力,预防 精神疾病和事故的发生;
开发罪犯潜能,促使其再社会化,逐步达到恢复或重塑 其健康的心理。
“科学化实施”是对课题研究指导思想的认定。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虽然与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矫治有联系,但罪犯心理健 康教育既不同于罪犯教育,也不同于罪犯心理矫治,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有其自身 规定的特殊性。强调科学化,其一是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要遵循改造罪犯 工作的客观规律,运用先进的理论、观念、方法和手段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其二 是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要针对罪犯个性特征,因人施教,达到重新社会化、 塑造健康人格、形成守法心理的最终目的。
“研究与实验”是对课题研究性质的定位。我们的选题定位,不是“研究”也 不是“实验研究”,而是“研究和实验”。这是因为我们不希望把我们的研究工作引 导至脱离实际的一般性的理论讨论上去,我们也不赞成脱离理论指导的盲目实践, 而是主张把理论研究和科学实验紧密地结合起来,采用“质的研究”方法,并与河 南省部分监狱干警共同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实验与研究,探索新时期罪犯心理 健康教育的模式、方法和途径。期望能为各政法院校、司法研究机构提供开展罪 犯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初步成果;
为各监狱、劳教所及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造罪犯、 矫治罪犯心理、教育罪犯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等方面提供依据;
为各监狱落实《监 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79号令)深入开展罪犯心理健康 教育提供可借鉴的方法。
三、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具体内容 罪犯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心理问题疾病的高发群体。本课题立足于“研 究与实验”,坚持理论研究与实际调查研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 分析当前监狱在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缺陷和不足,从理论 上加以探讨;
另一方面突出实践性,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验研究,摸索、探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 途径、教育模式。
本课题从理论上着重研究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健康教育教材,使广大干警 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有书可教,罪犯有书可读;
(2)培训专业化的干警队 伍,通过本课题研究探索新时期监狱人民警察继续教育的方法、手段及途径,带 动、培养出一批既有实践经验,又具备心理学知识的干警队伍;
(3)探讨罪犯心 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方法、途径和模式。
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是:(1)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罪犯在改造过程中, 都要经历一个由初期、中期、后期的改造阶段。不同的改造阶段,具有不同的心 理特征,针对罪犯不同服刑阶段心理特征,如何选择、设计其心理健康教育的内 容,稳定他们的改造情绪。(2)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在改造罪犯过 程中,如何指导罪犯正确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矫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意 识,使他们以正常的心态,面对现实,认罪服判,更好地适应监狱环境。(3)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坚持“以罪犯为本”的教育理念, 以促进罪犯积极适应和主动发展为目标;
根据罪犯的心理健康状况和个体发展需 要,以指导罪犯学会学习、生活、交往、做人,促进其智能、个性、社会化发展 为基本教育内容;
运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咨询辅导等基本方式,从自我认识 一动情晓理一策略导行一反思内化一提高素质等主体健康心理形成过程的五个 基本环节,达到帮助罪犯重新社会化、塑造健康人格、形成守法心理的最终目的, 为罪犯改造工作寻求新的方法和途径。
本课题研究的难点是:(1)罪犯在服刑初期、中期、后期等不同阶段的心 理特征,罪犯在不同服刑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方法、途径。(2)罪犯心理 健康教育的模式。
本课题研究具体的内容:1.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内涵2.在押罪犯的心 理健康状况、存在的心理问题3.监狱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困难与问4.罪 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和模式5.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实施的实 验与研究四、课题研究工作方案第一步:调查研究阶段。对河南省关押的8万多 名罪犯进行抽样调查,掌握河南省罪犯在改造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本课题需要调 研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河南省在押服刑罪犯的心理状况,存在的心理 问题;
二是监狱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难 题。第二步:研究队伍培训、提高阶段。开展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急需培养专业 化的师资队伍。培训干警,提高监狱整体的科研水平,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一个目 标。
第三步:实验与研究阶段。在试点监狱开展第一轮实验研究,重点研究并 期望突破:(1)在罪犯改造过程中,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如何指导 罪犯正确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矫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使他们以正 常的心态,面对现实,认罪服判,更好地适应监狱环境。(2)在罪犯改造过程中, 尤其是对即将刑满的罪犯,进行心理保健知识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如何使罪犯具 备重新社会化的正常心态,有效地防止重新犯罪,为罪犯改造工作寻求新的方法 和途径。
第四步:验证实验阶段。扩大研究范围,推广研究经验,并在总结研究成 果的基础上编写出适合罪犯改造需要的心理健康教育读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 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在这里,“守 法公民”不仅能够认罪服法、悔过自新、遵纪守法、自食其力,而且应该心理健 康、人格完善。罪犯心理=犯罪心理+刑罚心理+常态心理。长期以来,监管机关 重视心理矫治,但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无论是内容的选择乃至实施途径、教育 模式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有缺憾。可以说,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对刑罚执行机 关而言,既是一个新课题、新挑战,也是一个机遇,是丰富监狱学理论体系,拓 展罪犯心理学研究范围,探索新时期教育改造模式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课题以心理学科学(学科群的概念。即以罪犯心理改造学为主,兼从心 理学、犯罪心理学、个性心理学、人格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为 指导,开展实验性研究,从研究罪犯犯罪、罪犯改造、罪犯恶习矫治过程中的心 理学问题,到研究指导罪犯正确进行自我调节与自我矫治的途径和方法,对提高 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罪犯无论是在监狱内,还是出监后正常生活,都需要有一个健康的心理。
该课题研究,是矫治罪犯犯罪心理,提高改造质量的需要;
是稳定罪犯改造情绪 和监狱改造秩序的需要;
是提高罪犯素质,适应再社会化后的需要;
是増强罪犯 自我认识,促进人格完善的需要;
是新形势下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 化”建设的需要。作者:李金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第2篇:分析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原则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在《司 法部关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工作意见》中,最新提出了评估罪犯个体改造质量 的标准,在原来的"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服从管教、认真学习、积极劳动"五大 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六大标准——心理健康。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司法部第79号令)第45条:〃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罪犯对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矫治。
"所以,构建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对有效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十分必要 的。
一、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构建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应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活动,构建它的体系是对理论研 究和开展实践活动的保障。在西方国家,1973年就提出了健康教育修正定义,〃 健康教育是一种涉及智能、心理和社会层面的过程”,健康教育包括了生理健康 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两方面的内容:所谓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指根据罪犯心理 活动的规律和特点、运用心理学方法、设计并实施各种方案、维护其健康的心理 状态,并促使其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是罪犯心理咨询、心理 治疗的延伸,属于心理发展、心理预防性的教育,主要面对的是心理正常的罪犯。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既可以是罪犯集体,也可以是个别罪犯。它包括积极心理的教 育和消极心理的预防两种形式。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完全不同于精神医学中的诊疗模式,罪犯心理健康教育 主要是针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心理发展的需要而开展的教育活动。罪犯心理健康教 育的目的,旨在提高和培养罪犯的心理素质、预防产生心理问题。具体而言就是 帮助罪犯如何怡当地看待自己、认清自己、评价自己,怎样才能正确认识外界事 物;
帮助罪犯如何有效地面对服刑改造、如何面对面临的各种压力;
帮助罪犯如 何去控制自己的冲动、欲望,如何进行情绪调节、如何克服消极的性格;
帮助罪 犯如何积极地面对现实的服刑改造,克服自卑、树立自信、鼓足重新做人的勇气, 面对未来的人生挑战;
帮助罪犯如何克服自私、狭隘、嫉妒、虚荣等交往中的个 性缺陷,学会与他人相处方法、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帮助罪犯如何在监禁环境 中调整自己、预防心理疾患的产生、维护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促使其形成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等。
二、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应遵循一定的科学原则,而不要凭主观想象来随意确定。
这些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教育性原则教育性的原则是指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结合 罪犯具体情况,给出积极中肯的忠告,始终注意引导和培养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扭转消极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全体性原则全体性原则是指心理健康教育要面向所有罪犯,全体罪 犯都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和参与者,心理健康教育的设施、计划、组织活动, 都要着眼于全体罪犯的服刑改造,解决罪犯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
(三)差异性原则差异性原则是指心理健康教育要关注和重视罪犯的个别 差异,根据不同罪犯的不同需要,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以提高罪犯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是指心理健康教育要以罪犯为主体、要从罪 犯服刑改造的实际和罪犯特点出发,把科学教育和指导与罪犯服刑改造的实际和 罪犯特点真正有机结合起来。
(五)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是指在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监狱人民警察 要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注意罪犯服刑改造活动的有机联系 和整体性,对其心理问题作全面考察和系统分析,防止和克服在心理健康教育工 作中的片面性。
(六)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是指在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必须以发展的 观点来对待罪犯,要顺应罪犯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以罪犯心理转化为重点, 消除偏见与不良习惯,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适应性。
三、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一)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1、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教育它是向罪犯传播和普及心理健康常识是监狱心 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罪犯树立起关于心理健康的科学观念、懂得心理健康的表现与判断标准、了解影响心理健康的各种可能因素及其 关系。
2、认知模式教育它是让罪犯掌握认知的概念及其与心理健康的关系、了 解罪犯中常见的各种不良认知模式的表现及其危害、理解并掌握克服认知障碍的 方法,培养正确的认知模式和思维方法。
3、积极情感教育积极情感教育是让罪犯认识情绪、情感与心理健康之间 的关联,了解罪犯中常见的各种消极情绪和情感表现,懂得并掌握疏导和消除不 良情绪、情感体验的原理与方法,建立积极向上的情绪、情感特征。
4、意志力和生活方式优化教育主要是让罪犯充分了解意志对心理行为的 调节作用、懂得意志品质对心理健康产生的影响、了解罪犯在意志品质缺陷方面 的具体表现及其克服的方法,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培养优良的意志品质。生活方 式优化教育是让罪犯懂得不同生活方式与心理健康的关系、了解罪犯不良生活方 式的具体表现及其改变方法,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
5、人格健全教育它是让罪犯掌握健全人格和不健全人格的概念、认识到 不健全人格对个体心理健康的消极影响、了解罪犯常见的人格缺陷表现、掌握消 除不健全人格和培养健全人格的方法。
6、自我意识教育自我意识教育是让罪犯掌握自我的概念及其形成规律、 懂得自我意识在个体心理健康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罪犯常见的自我意识方面的 缺陷或不足、理解并掌握建立和完善自我意识的方法。
7、人际和谐教育人际和谐教育是帮助罪犯懂得人际关系与心理健康的关 系、认识到罪犯特殊身份给其人际关系产生的影响、了解罪犯常见的人际交往障 碍及其消除方法、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知识与技巧,建立和谐的、有助于罪犯良 性发展的人际关系。
8、心理测量、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知识教育心理测量、心理咨询与心 理治疗是心理矫治工作的不同环节。所谓心理测量、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教育, 就是让罪犯掌握心理测量、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概念、功能与流程等相关知识, 在该基础上能够参与心理测验、正确看待心理测验的结果、主动寻求心理咨询的 帮助、积极配合心理治疗。
9、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人生观、价值观属于人的高层次心理,对人的各种心理活动起调节作用。人的心理健康与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密切相关。如果 一个人这方面的内心尺度出现较大偏差,是难以保持健康的心理的。心理素质良 好的人并不一定具有较高社会意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但是,反过来看,一个具 有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人,其心理一定不健康。在监狱中的绝大多数罪犯存 在着不健康,或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所以,人生观、价值观等应作为罪犯心 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所谓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是指为了完成 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所应采用的方式和手段。在心理健康教育目标和教育任务既 定的情况下,选择什么样的方法,直接关系到目标的实现与任务的完成。方法得 当,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可以有效落实;
方法不当,预期的教育效果不但难以实 现,还可能抵消其他教育的作用,甚至干扰以后的教育工作。因此,开展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要慎重选用教育方法,切忌主观随意,而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心理健康 教育的规律。方法的运用要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内容、原则相一致,要根据 具体的教育任务和客观的条件合理地选用。具体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六种。
1、宣传教育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途径,向罪犯宣传心理健 康方面的知识,让罪犯了解心理健康的内容、标准,认识到保持心理健康对自己 服刑改造和未来适应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以便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自我分析、自 我调节。
2、课堂讲授法讲授包括讲述和讲解,这种课堂教学的主要方法也适用于 面向全体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专题报告是由团体咨询演 变而来的,通常由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监狱人民警察)面对全体罪犯进行指 导。为了维护罪犯心理健康、提高他们的自我调适能力,要让罪犯了解必要的心 理健康知识,同时为使指导具有针对性,在指导中也常引用一些典型案例,并对 个案作出分析,通常采用的就是讲述与讲解的方法;
另外在个别辅导中,帮助罪 犯分析心理问题的成因及澄清不合理的认识,同样需要讲解。所以,讲授法是心 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方法之一。
但是,心理健康教育要以活动为基础展开,讲授法的运用必须怡当,不能 以监狱人民警察的讲授取代罪犯的感受与体验。
3、分组讨论法它是心理健康教育常用的方法。传统的注入式的授课方式 很难保证教育效果,而让罪犯积极参与的讨论则有利于罪犯的感受与体验。为了 达到教育效果,可采取分组进行讨论的教育方法。讨论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论题要集中,应是罪犯关心的并且是在罪犯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或某种 倾向;
气氛要热烈,要让罪犯充分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抒发自己的感受;
组织要 有序,监狱人民警察要作积极的正面引导以体现其主导作用,保证罪犯通过讨论 能有所得。
4、角色扮演法创设某种模拟情境、让罪犯扮演一定角色去体验感受,是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一种活动方式。例如,为了帮助罪犯正确处理家庭关系, 可以创设一个模拟家庭,并设置一些家庭生活的矛盾与冲突,让罪犯分别扮演不 同的家庭角色,在矛盾与冲突中去感受与体验,从而获得正确认识。罪犯参与角 色活动的积极性一般都比较高,活动气氛也很热烈,但要防止形式热闹而无效果 的现象,因此活动后的总结提高很有必要。总结提高的具体方式可以多样,或由 监狱人民警察通过归纳而作进一步指导、或组织罪犯讨论讲述自己的感受。
5、个别谈话法它是心理咨询的基本方法。心理咨询是面向个别罪犯的心 理辅导,它以谈话的方式进行。罪犯向监狱人民警察倾诉自己内心的困惑,监狱 人民警察与罪犯一起分析问题的成因、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通过交 谈帮助罪犯澄清问题、解除障碍,使他们以良好的心态进行改造。谈话是双向交 流、直接沟通的活动,谈话能否取得效果,取决于监狱人民警察是否能以平等、 尊重、热情、诚恳的态度对待罪犯。因此,运用谈话方式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 要取信于罪犯并善于引导,罪犯才能坦诚吐露;
二是要运用教育机智,言必中的, 才能使罪犯口服心服而改善心态。
6、心理训练法心理训练法是指通过有目的的心理练习,对进行有意识的 影响,使其心理状态发生变化,以达到适宜的心理程度、满足提高心理水平、增 强身心健康需要的教育手段。
心理训练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种方法,与心理咨询不同的是,心理咨询 要求求助者主动上门,是〃等候"式的被动教育,而心理训练是主动〃出击"性的 教育。心理训练变只是等待问题发生后去补救,为主动地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其宗旨是提高心理品质、预防心理偏差的产生,使对被训练者以良好的心理素质, 经受住困难和挫折的考验。搞好心理健康教育训练不仅可以预防心理疾病的产生, 同时还可以激发各种心理潜能、提高心理素质。
作者:杨威(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辽宁大连11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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