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柏拉图教育哲学思想的哲学基础 柏拉图的教育哲学思想是以埃利亚学派中存在的理论和毕达哥拉斯 派的神秘主义理论为基础,并发展了苏格拉底的唯心主义理论,形成了自己的客 观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即理念论。柏拉图所谓的“理念”,就是客观独立存在的一 般。在他的哲学思想上,他认为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独立存在的概念,这个概念可 以形成事物的理念,这些事物理念的集合,形成一个理念世界。而现实世界是理 念世界的反映,即是它的影子。他认为,现实世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变化无常 和虚幻的,而理念世界中的事物是永恒存在的。在此哲学基础上,形成了柏拉图 的教育理论。他的教育理论的实质就是使人通过“理念”知识的学习和洞察“理念” 能力的培养,最终形成哲学家为教育目标,从而为实现“理想国”而服务。他的理 念体系分为四层,有最下层到最高层依次为各种具体事物的理念、数的理念、艺 术和道德的理念和“善”的理念。
柏拉图的理念论,完全颠倒了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他的 理论分开了概念、观念和所反映的客观事物,认为概念和观念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这显然是荒谬的。他的那种神秘的理念结构体系, 用到社会政治生活中去,就是论证奴隶制社会等级的合理性和奴隶主阶级统治的 正义性,它是奴隶主贵族政治的哲学表现和柏拉图教育哲学思想整体展现。
柏拉图把苏格拉底关于善的思想作了唯心主义的发展和系统化。他认 为,每一种技术都有自己的善,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又有各自不同的美德。但是, 在这一切善之上还有一个最高的、绝对的善,即善的理念。他认为,许多具体的 东西可以归类到一个单独的概念之下,这个概念就是每个具体事物的本质。而善 的理念是最上层的理念,居于一切真理和知识之上。在道德理念理论里,他提出 了智慧、勇敢、节制和公正四个德目,在这四个德目之上就是至善。不但如此, 他还认为真理和知识都是善的,人生的最高目标就是形成至善,即幸福。柏拉图 认为,人的善的理念要通过人的理性形成,他认为人的感官享受是虚幻的,认为 物质生活的追求没有意义。在这一点上,亚里士多德肯定了德性即幸福的思想, 肯定了感性欲望的自然人性及其作用,把德性、德行和幸福统一起来,既不纵欲, 也绝非禁欲。柏拉图否认物质幸福的禁欲主义有一个重要理论依据,这就是他的 灵魂说。他认为人有肉体和灵魂组成,灵魂最终从肉体中解脱出来,获得永恒的 善。柏拉图的这种同宗教神秘主义相结合的灵魂说,其实是关于灵魂构成的古老 观念的希腊化,但是,柏拉图把理性控制情欲同人的道德品质联系起来,是包含 着合理因素的。
柏拉图的先天品德理论结合“回忆说”和灵魂等级理论形成,对希腊传 统的所谓“四大德目”做了系统的归纳和论证。他认为,人的知识在理念世界中已 经形成,但是到现实世界中知识被忘记。人们要想获得知识必须要重新学习和回 忆,认识知识即是回忆知识。柏拉图的这种唯心主义思想,是他的教育哲学思想 基础。他的教育哲学理论中,认为人的一切知识在出生之前已经形成,在现实世 界中,人的一切认识都不是来源于现实物质世界的反映,而是回忆理念世界中形 成的知识。我们教育学生不是学习,而是回忆先天形成的固有知识。这与辩证唯 物论和知行统一论是背道而驰的。
三、柏拉图教育哲学思想的核心问题 “道德是否可教”这一问题是柏拉图教育哲学思想的关键所在。他认为 知识就是道德,知与道是统一的,主张道德可教。他认为人的道德的是通过知识 的学习而逐渐形成,而道德的养成要通过道德知识的学习、道德情感的培养,进 而通过良好的行为的反复,最终行成道德品质。但是他认为道德知识根源于理念 世界,而不是现实世界,是唯心主义之说。因此,从整体上来看,柏拉图的道德哲学和教育哲学脱离了生活,脱离了实践,脱离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传统等 条件,道德的论证及其合法性是无从谈起的。同时,柏拉图把道德与自然人性的 情感因素排斥在道德之外,从而走向禁欲主义的误区,从人性的两重性上来看也 是有违人的道德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具体而言,柏拉图实际上割裂了感性与理性、 形式与质料的关系。他假定人在天性中获得理念世界的理性认识,不用通过感性 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而获得。
现实世界中,人们的知识是通过后天的教育、社会实践等方式形成, 人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感性认识是人的认识的起点。而柏拉图 的哲学教育理论中,认为人的知识的获得是在理念世界中已经形成,不用通过感 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发展而达到真理。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们重视启发诱导 给学生以知识,是良好的教育方法;
但启发诱导的方法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的, 如果学生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是无法进行启发诱导的。因此,在教育过程中, 教育者不仅传授知识予学生,更应该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通过不断地锻炼巩 固知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而不可能使学生在脱离现实的基础上通过纯粹思 辨而探索真理。
作者:赵娟娟 第2篇:比较视阈下的柏拉图政治哲学思想 1柏拉图政治哲学与中国先贤 对理想世界的设想与勾画,其实在文明源远流长的中国很早就有,古 代的老子、陶渊明等也在文章中提出"理想国"的设想。中国哲人、文人的"理想 国"与柏拉图的"理想国"有着很多区别与联系。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想的是集权制政体。他把人分成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是哲学王统治者、第二等级是辅助者武士、第三等级是农民、工匠、商 人、佣工。柏拉图认为,统治阶级在国家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他们是神用金 子做成的,只有他们才能拥有智慧和理性。他们是从辅助者第二等级中挑选出来 进行精心培养和教育的结果。柏拉图认为第三等级的农夫和手艺人是神用铜和铁 做成的。他们服从统治阶级的统治、做粗鄙的体力劳动是神的安排,是命中注定 的。柏拉图还主张统治阶级在维护"秩序"的借口下,可以采取一切的措施无情镇 压一切"犯上作乱"的人,主张推行文化专制主义,鼓励互相告密、恐怖统治。柏 拉图的这些主张都是为奴隶主贵族的独裁集权统治服务的,其组织形式是专制集权制。而老子与陶渊明设想的理想世界是一个无政府、无压迫、无剥削的原始大 同世界,与柏拉图的专制集权制组织形式有着根本的区别(老子在《道德经》中 设想的“理想国”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中的渴望,也是 当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民众的梦想。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描绘的“理想国” 是“……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这显示出了由于中西方文化差异导致的对社会(或者说是政治环境) 的不同设想。
我们再来看看柏拉图的正义论与孔子、孟子正义论的区别、联系之处。
在柏拉图看来,个人的正义就是合理地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
而 孔孟从“仁、义、礼、智、信”角度强调一个有德性的人之行为应如君子之举,义 乃君子之本,也是做君子的条件和基础,执政者要遵循正道,以“正身、正名”, 做人应有正直感,人应维持一种至中之和的本体状态。可见,他们都从人性的角 度看到了人作为社会的主体,作为社会正义的实行者和承担者应从最根本上建立 正义的观念,将自身诉诸正义。但在这之后就迅速出现了不同,柏拉图及西方哲 人普遍认为,“正义的实在性和真理性之表现在国家里”,而孔子、孟子则认为只 有正义在个体身上得以彰显,我们才能期望整个社会的正义。
其次,我们认识到,从宏观角度讲,二者的正义观起初有着一定的共 性,但他们在发展中却由于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形成了各自的特征。柏拉图 的正义与法走到了一起,而孔孟的正义则一直与道德为伴。
在柏拉图的哲学王侧重“智慧”(哲学)而不强调“人伦”,这与中国传 统的“重人伦”思想不同。究其原因,柏拉图认为只有哲学家啊才能参透城邦中的 弊病,带有贵族倾向,而荀子就认为圣人与凡人都是人,都具有共同的人性,凡 人可以通过持之以恒的进德修业而成为圣人。其内在根据就是圣人与凡人都有相 同的人性,其间并没有任何的等级或质的不同。
2柏拉图政治哲学与社会治理 和谐思想贯穿柏拉图的政治哲学思想和现实关怀,不管时代如何进步, 人类面临的生存的基本问题从未改变,柏拉图的智慧之光穿越千年从遥远的雅典 投射过来,带给我们其实的光芒,如星辰闪烁夜空。
柏拉图的和谐思想立意高远,在《理想国》中,柏拉图给人们展现了 一个由具备完美道德性的哲学王治理的理想王国,认为哲学王不仅具备正义、勇敢、节制和智慧,而且将自身的注意力放在“秩序”、“正义”等永恒不变的事物上, 竭力模仿这些“按照理性的要求有秩序的活动着的”事物,倾向于依靠人治的手段 和人的主体德性来维护城邦的良好秩序,实现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社会关系, 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关系。无论是人治、法治还是德治,都是由人和人的交往 构成的。看看人类的历史:人治,有君主专制下的盛世;
法治,有过法制盛世;
德治,有过礼乐盛世!所以,社会和谐与否,关键看矛盾是否尖锐,千规律万规 律,矛盾的尖锐与否最终还是由人的行为体现出来,而人是有意识支配的动物。
所以,我们要看到,柏拉图和谐的理想王国,关键不在于他的人治。柏拉图之所 以倾向于人治,是因为只有人才能作为智慧的载体,只有人,才能被教育知识被 训练道德。归根到底,柏拉图之所以在理想国中构建一个哲学王,构建一个倾向 于人治的政治体系,不是为了使哲学家掌握统治权,而是要让理性、智慧、善统 治一切。
3小结 基于对安定局势的向往,也基于对奴隶主贵族利益的维护,柏拉图在 《理想国》中设想的是集权制政体。他将智慧局限与统治阶层、贵族,而这些人 又是通过某种方法选出后再加以教育的。十分明显,实际上是并不会由任何一种 法定选择的公民能够比全体人民更有智慧的。罗素说过,“找出一群‘有智慧’的人 来把政府交托给他们,这个问题乃是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以上只是一些对于 柏拉政治哲学中中具体内容的不解,并非我困惑的主要部分,也不应该是当代哲 学专业的本科生最该困惑的地方。真正让我大为不解的是,柏拉图的《国家篇》 并不仅仅是为了描述一个由各种哲学思想加上对政治的幻想从而构建起来的理 想国。政治哲学归根到底是哲学,他可以为政治服务,但绝不是哲学思潮加上政 治妄想,柏拉图一定在追寻什么,这个东西一定对政治有着某种作用。必须进一 步指出,柏拉图在“国家”一篇里,于导言部分指出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什么是正义。
柏拉图在国家篇里以简单的方式说道:“这个研究的情况很有点像要一个人从远 距离去读小字,如果有人指出,说同样的字也在较近的地方以较大的字体写着, 则他无疑地将宁愿先读那些写的较大的字,然后就可以更容易去读较小的字。我 们现在将用同样的办法去研究正义。正义不仅是在个人里,而且也在国家里,而 国家大于个人。因此正义使用较大的字体写在国家上面,而且更容易辨认。” 作者:杜道琛 第3篇:柏拉图音乐思想初探一、古希腊时代音乐背景与柏拉图的音乐思想 我们大致可以从古希腊时代音乐的三个方面分析柏拉图音乐思想的 起源和背景。
1、调式 古希腊调式是以其从出的地区而得名,类似古代的“郑声”、“秦声”、 “楚声”的叫法。每一地区的音乐往往有它特殊的风格和特殊的伦理性质(即ethos)。
希腊音乐约分四种:一是吕底亚调式。吕底亚在小亚细亚,这地方的音乐柔缓悲 婉。二是伊奥利亚调式。伊奥利亚在小亚细亚西海岸,这地方的音乐柔缓缠绵。
三是多利亚调式。多利亚在希腊北部,这地方的音乐简单、严肃、激昂。四是佛 里吉亚调式。佛里吉亚也在小亚细亚,音乐发达较早,对希腊音乐的影响也最大, 它的特点是战斗意味很强。[1]57 柏拉图认为吕底亚调式太过悲哀,而伊奥利亚调式则是靡靡之音,他 排斥这两种调式。他赞同的调式是多利亚和佛里吉亚两种,因为这两种调式有为 他所肯定的伦理性质:“我但愿有一种调式可以适当地模仿勇敢的人,模仿他们 沉着应战,奋不顾身,经风雨,冒万难,履险如夷视死如归。我还愿再有一种调 式,模仿在平时工作的人,模仿他们出乎自愿,不受强迫或者正在尽力劝说、祈 求别人,或者正在听取别人的祈求、劝告或批评,只要是好话,就从善如流,毫 不骄傲,谦虚谨慎,顺受其正。就让我们有这两种调式吧。它们一刚一柔,能恰 当地模仿人们成功与失败、节制与勇敢的声音。”[1]104他更多的是从伦理的角度 来考虑调式。这种调式性格论,按现在的说法,是一种内容美学,属于音乐的“他 律论”范畴。因为它认为音乐含有内容,并从音乐对人的作用,即内容方面来为 音乐定性。
2、节奏 关于节奏,柏拉图认为也应该遵循同样的,避免繁复,不应该有许多 种音节。应该找到那些能够表现勇敢和聪慧生活的节奏,然后与调式一起配合歌 词。在这里柏拉图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这就是,应该使节奏和调式符合歌词, 而不是让歌词迁就节奏和调式。他认为音乐的美与不美要看节奏的好坏,节奏的 好坏要看语文风格的好坏,语文风格的好坏要看心灵的好坏。从这句话的顺序来 看是一个逐层递进关系,反过来看,却是一个由内向外一个决定一个的关系,即 心灵美决定语文美,语文美决定节奏美,节奏美决定音乐美。在这个关系系列之中,音乐没有它的独立价值(美),它的价值在于表现心灵,音乐仅仅是一种手 段,它的美是由被表现的东西,即心灵和歌词(语文)所决定的,而它自己不能 决定自己美与不美。这是一个典型的音乐表现论,它构成了柏拉图“歌词中心主 义”音乐概念的内涵。显然,在节奏的教育方面,柏拉图同样强调的是心灵性, 而不是技术性。
3、乐器 这方面,柏拉图排斥一切多弦多音阶的乐器进入城邦,例如,铜弦琴, 三角琴,还有奥洛斯笛,以及仿奥洛斯笛造成的其他多音阶乐器。他认为应该选 择弦子较少,音阶简单不复杂的乐器,例如,竖琴和台琴。[2]58-59至于为什么 排斥音阶复杂的乐器,而采用音阶简单的乐器,柏拉图没有作出解释。在此,我 们只能循着他的思路作一些分析,引出其中所蕴含的意思。一般来说,一件乐器 的音阶一多,演奏的技术就会复杂,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的艰苦练习才能熟练地掌 握它。在这个长时间练习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忘记演奏乐器的本来目的,即表 现,而沉溺在技术的玩弄之中;
心中惦记的不再是如何很好地伴奏歌唱和表现音 乐的内容,而是操心于演奏技术玩得好不好,将手段和目的来了一个颠倒,而导 致异化。
二、柏拉图音乐思想之我见 因为柏拉图没有一篇专门的对话来研究音乐,也就更加没有一篇专门 的对话来阐述他的音乐思想,我们只能在柏拉图诸多著作中提炼出一些有其音乐 思想价值的观点,来试图接近他的音乐思想。在此,我们大致区分了他三种音乐 思想:一是在《会饮》篇中,柏拉图借着厄里什马克医生的口说:“音乐也可以 说是研究和谐与节奏范围之内的爱情现象的科学。”[3]235这里需要对“爱情现象” 作一番解释。《会饮》是一篇讨论爱的对话,厄里什马克所说的“爱情现象”指的 是一种“爱欲(eros)”,是相反因素之间的协调融合,因此,“和谐与节奏范围之 内的爱情现象”就是指声音的高、低之间的协调融合、节奏快、慢之间的协调融 合,音乐就是研究这些现象的科学。二是音乐是关于旋律创作的艺术,这是柏拉 图在《高尔基亚篇》里借着苏格拉底之口说出对音乐的第二个定义,这个定义反 映了古希腊音乐的一般情况,即单音音乐,这就是它只有旋律而没有意义上的和 声,所以说,音乐是关于旋律创作的艺术。三是“当声音渗透到灵魂里的时候, 我们把这看作是美德教育,我们试用音乐这个词来描述它。”[4]59虽然这不是一 个直接了当的关于音乐的定义,但是它仍旧在告诉我们音乐是什么,这就是,音 乐是关于美德教育的。既然音乐或音乐美的判断的标准在柏拉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 题他是这样提出来的:“凡是美的事物不是对于我们一切人都同样是美吗?还是 它们本身就同样美,不是按照我们的意见才是同样美?没有人会承认在舞蹈里表 现罪恶的形式比表现德性的形式还更美,或是会承认他自己喜爱表现罪恶的形式 而旁人却喜爱另样的形式。但是多数人都说,音乐的好处在使我们心灵得到快 感。”柏拉图说,假定我们安排一场艺术比赛,把全国居民都召集起来作为评判 者,任何想获奖的都来参加,就给我们以快感进行比赛,这是唯一的标准。谁给 与最大的快感,谁就获胜得奖。至于参赛者表演什么,他完全有自己的自由,不 作限制。因此,参赛者中有演出荷马史诗的,有唱配乐抒情诗的,有演悲剧的, 有演喜剧的,还有演傀儡戏的。柏拉图说,在评判时,如果将决定权交给婴幼儿, 他们一定会选木偶操纵者(即傀儡戏);
如果决定权交给较大一点的儿童,他们 会选择喜剧;
如果是由有教养的年轻人来做选择,他们一定会选择悲剧;
而老年 人则会喜欢《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这样一来,就不会有最终的结果,因为 主观的东西必然是相对的。但是,柏拉图自己还是做出了一种最终的选择,这就 是,他认为,老年人选出的结果就是最终的获胜者,在这里也可以看出,柏拉图 通过音乐表达出政治权利分配的观点。
三、音乐教育的目的 音乐的最终目的体现在音乐教育上,而音乐教育的最后目的在于达到 对美的爱。这里有两点要注意,第一是美,第二是爱。
柏拉图这里所说的美,决不是我们常人所以为的声音美或美的声音, 而是“美本身”。在西方,是柏拉图第一个区分了“美的事物”和“美本身”。他说:
“一种人是声音的爱好者,喜欢美的声调、美的色彩、美的形状以及一切由此而 组成的作品。但是他们的思想不能认识并喜爱美本身。另一种人能够理解美本身, 就美本身领会到美本身,这种人不是很少吗?”[1]218美本身是理性认识的对象, 而美的声调则是感性的对象。音乐的美本身是什么样的呢?柏拉图先举了一个例 子,说正如学习阅读语文,先要学会认识那些字母本身,然后不管它们散在什么 样的句子里,都能辨别出来,无论字体大小,都不忽视它们,心里明白没有到做 这步功夫,就不能算是识字。紧接着,他说了一段关于音乐美本身的话:“老天 爷,音乐教育不是一样的道理么?我们自己和我们所要教育的保卫者们都不能算 懂音乐,除非我们认识了节制、勇敢、宽宏、高远之类品质的形相以及和它们相 反的品质的形相,无论它们散在什么地方,无论是它们本体或是它们的影像,一 眼看到,就能辨别出来;
无论它们表现在大处或是表现在小处,都不忽视它们,心里明白辨别本体和影像所需要的能力和训练是一样的。”[2]63-64这里所谓的 “本体”就是“美本身”,音乐的美本身就是“节制、勇敢、宽宏、高远”这些品质。
爱这些品质就是音乐教育的最后目的。显然,柏拉图的审美理论是一种理性主义 的认识论,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建立在理性认识基础之上的审美理论。所谓节制, 勇敢,宽宏,高远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形式。因此,可以说柏拉图的审美理论是一 种理性主义的形式主义。
我们再来看他所说的“爱”。柏拉图这里所说的“爱”,决不是一般意义 上的爱,而是用“音乐的精神”去爱,他说:“真正的爱只是用有节制的音乐的精 神去爱凡是美的和有秩序的,是不是?”[2]65可惜柏拉图这里没有说明什么是“有 节制的音乐的精神”。这里不便妄作推测,因为没有可作推测的线索。但是,我 们要记住,柏拉图提出了“音乐的精神”这个概念,并且要用音乐的精神去爱那美 本身。
综上,柏拉图的音乐思想从其理论的性质来说,它是一种理想主义的 音乐思想,没有规定的体系排列,更多的理论存在于他的著作中的一些只言片语 中,更多都是借着他人的口表达。从其现实意义上说,它是一种注重实践的音乐 思想,他试图通过音乐的教化,而使城邦公民达到对美的热爱,这又体现出其理 论中现实的政治意义。
作者:丁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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