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东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中主 要问题分析 各参赛高校备战时间过长,不能真实地反映其办学水平 2011年6月在鲁东大学举行了山东省第四届体育教育专业基 本功大赛,共有14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有20名参赛队员(其 中男生13人,女生7人)。参赛队员由主办单位于赛前两个月从各校三、四年级学生的录取名册中随机抽取50人(其中 三年级35人,四年级15人),由参赛单位从中选取25人进行 注册,并在赛前最终确定20人报名参加比赛。参赛队员从三、 四年级抽取是合理的,因为三、四年级的学生基本上已经完 成了主干课程的学习,各项运动技能也已基本掌握。由随机 抽取的人数为50人到自主确定20人参赛,基本上可以反映该 校体育教育专业的平均水平。但是由于参赛只有20人,有两 个月的准备时间。被选中抽取的50人都会参加集训,参赛单 位最终报名后,参赛的20人还要经过短期的集训,因此,这 些学生的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都有明显提高,而没有参加集 训的学生与之产生了较大差距,不能直接反映山东省各高校 体育教育专业办学的真实现状和整体水平,也不能调动起学 生的积极性,只是提高了少部分学生的综合素质,这有悖于 组织者举办比赛的初衷。比赛内容与形式有欠缺由表2和表3 可以看出,山东省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比赛内容包括两 大类,一是基本理论知识类,二是运动技术技能类。其中基 本理论知识类是以教育部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确定的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 学、体育保健学等内容,外加大学英语。运动技术技能类比 赛基本上涵盖了田径、体操、武术、球类等运动项目,其中 第一届、第三届基本功大赛还设置了攀岩和观看录像分析技 术动作等项目,较为新颖。总体上,五届比赛的内容与形式 较为全面、灵活,基本上包含了一名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在该专业上所学的项目。举办基本功大赛,对体育教育专业的 学生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基本功大赛设置的内容,应该正 确反映出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未来从事体育教师工作所需的 知识和技能。其中体育教学组织、说课、撰写教案和为学生 制作运动处方等基本技能也是体育教师必须具备的,但是山 东省举办的五届基本功大赛中并未涉及有关体育教学能力 类的比赛内容。大赛评价体系不科学性比赛内容一旦确定, 评价体系构建是否科学就显得十分重要。综观五届基本功大 赛评价体系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以山东省第四届体育教育专 业基本功大赛为例,比赛规程规定:各队团体名次是以两大 类知识体系成绩之和来确定。其中基本理论知识类(英语40 分,其余科目20分,共计200分)采用闭卷方式,全体队员 都参加,以全队得分之和排定各队名次。理论知识笔试名次 排定后,获得第一到第N名的队,分别以200、184、176、168 计分。运动技术技能类各单项的计分标准不同(武术、游泳 各50分,其余项目100分,共计600分),例如田径(100分) 中项目设有跳远(30分)、铅球(30分)、4×400接力(40 分),排球(100分)中场地6人排球赛(68分)和传垫球计 时赛(32分)等。由此可见基本功大赛如同翻版的山东省大 学生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为了争夺比赛的名次,都必将全 力以赴,虽然通过两个月的备战提高了参赛学生的运动技术 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但这仅仅是“短期效应”,无疑与山 东省教育厅举办此项大赛的目的和指导思想相背离。举办基本功大赛是为了检查全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教学质量,推 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教育专业人才。由大 赛举办的初衷可以看出,大赛的出发点是教学比赛,而非竞 技比赛。同时由于各校的生源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学生的身 体素质和运动基础等都有差别,大赛只由运动成绩来体现各 校的教学质量是远远不够的。山东省第四届体育教育专业基 本功大赛基本理论知识类(200分)与运动技术技能类(600 分)的分值比例为1:3,由此可见,此届基本功大赛重视学 生自身的运动技术技能而轻视基本理论知识,这种导向作用 容易使教师在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培养过程化产生重“技”轻 “文”的倾向,而学生也易简单地将中小学体育课教学理解 为“技能的传授”。殊不知,体育教学依旧承载着“传道、 授业,解惑”的重任,失去了教学中的教育成份,体育教育 的内涵无形之中就遭到篡改,教育的内容也就大大地缩减 [3]。这样,基本功大赛所导致的学生学习方向自然与《体 育与健康课程》理念相去甚远。大赛没有对参赛队员的参赛 项目数量进行限定综合五届基本功大赛来看,除了基本理论 知识和广播操需要全体队员参赛之外,其余各运动项目都少 于20人参赛。[4]由于竞赛规程并未对参赛队员的参赛项目 数量加以限定,又由于参赛队员的身体素质和运动基础的差 异,因此有的队员可能只擅长一项比赛而有的队员可能擅长 所有比赛项目,从而出现了在比赛项目报名中有的学生只参 加2-3项比赛,而有的同学却要参加7-8项比赛的现象,既不能合理体现参赛队伍中参赛队员的平均水平,对各校教学质 量的评定也容易产生了一种假象。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通过举办山东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五届基本功大 赛,能较准确地反映山东省各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的办学质量, 同时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起到了积极作用。[5]但从举办大赛的初衷来看,基本功大 赛是一场教学比赛并非竞技比赛,要使基本功大赛对提高教 学质量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和促进效果,就必须对大赛的内容 设置、比赛方法、评价体系等进行改进、创新与完善,从而 打造一个全新的、具有特色的教学比赛并形成传统。[6] 3.2建议 (1)缩短比赛准备时间。主办单位应由赛前两至三个 月随机抽取参赛队员改为赛前一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抽 取,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比赛备战时间过长的现象,从而更 真实的反映山东省各高校在体育教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实际 情况。(2)增加基本教学能力类比赛内容并且加大基本理 论知识类比赛分值比例。借鉴刚刚举办过的江苏省第一届体 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的比赛内容设置,包括专业基础理论 知识(200分)、基本教学能力(100分)和运动技能类(240 分)。其中基本教学能力比赛包括说课、上体育课、粉笔字、 撰写教案等体育教师应具备的技能。三大类内容设置的总分比例约为2:1:2。[7]相对而言,这些比赛内容设置能更合 理有效地体现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3)适当增 加比赛项目的技术评价。例如在田径跳远和铅球比赛中,最 终成绩由动作完成质量与所达到的远度共同来决定;
6人排 球比赛中应增加技战术配合的评分与传、垫、扣基本动作完 成质量的评分等。以此类推,在其他比赛项目也适当增加合 理的技术评分。(4)明确规定每名参赛队员的参赛项目。
例如,除参加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教学能力等必赛项目以外, 可以将运动技术技能项目设计和整合成类似于田径全能运 动的项目组,由学生随机抽签确定比赛的项目组;
或明确规 定,每名参赛队员至少参加5项或6项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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