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县“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集中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切实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稳定繁荣保驾护航。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
(二)、重点行业和企业:生猪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作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
(三)、重点产品:月饼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
四、具体措施
(一)、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卫生、工商、市场办配合,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加大对小麦、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等老五类食品的监管。重点是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审查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酒类、饮料、调味品、糖果、豆制品、乳制品、糕点等七类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二)、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由工商局负责,质监局、卫生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市场、超市、城乡食品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管理,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易食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下市,并依法销毁。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未经批准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取缔,并依法惩处。
(三)、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的监管力度:由卫生局负责,工商、质监局配合,重点对餐饮业、宾馆饭店及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加强对生肉屠宰市场的监管:由市场办负责,工商、质监、卫生部门配合,重点是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生肉市场的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在“双节”期间吃上放心肉。
(五)、加强对水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监测力度:由林业、农业部门负责,工商、质监部门配合,“双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并积极推行无公害产品的配送制度,严防农药残留超标的果品、蔬菜流入市场。
五、时间安排“
(一)、元月15日到2月15日为全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
(二)、各部门于2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政府;
(三)、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节日市场联查。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强化农村和城镇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首问负责制”,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联系电话:。各乡镇、各科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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