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基本理论的性质 在进行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之前,应该切实地了解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的性 质,如果没有实际的了解其性质,是不可能做好研究工作的。笔者在此将教育基 本理论的性质分为了以下两点:
1.哲学性质。教育基本理论从实际上来看就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教育基本 理论的实际内容也应该是相对哲学的内容,所以从另一方面来看教育基本理论的 研究工作其实就是一种哲学的研究工作。哲学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进行永无止境 的思考,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工作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在了解教育基本理论具有 哲学性之后,才能进行之后的研究工作,而且之后的研究工作才能更加符合教育 基本理论的实际情形。在研究的过程中才不会出现局限性、缺陷性的失误,才不 会被片面的理论所迷惑。例如,在进行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 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有什么联系,教育有什么意义之类的问题,这些问题就属 于哲学性质,这些问题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是永恒存在的问题。同时这 些问题也是教育理论研究的重点,体现了教育理论研究的目的,所以了解教育基 本理论的哲学性质是非常重要的。
1.2人文性质。前面提到了教育基本理论是相对抽象哲学的,但是在哲学 中也透露这一些人文性质。教育基本理论的人文性质使得教育理论更加人性化, 更加贴切教育的实际活动,人文性质更多的体现在教育理论的实践活动中。当教 育者与被教育者了解教育基本理论的哲学性之后,反之会进行一定的思考,思考 这些理论对于自身的作用,这个反思的过程就是体现人文性质的过程。除此之外, 将教育基本理论转化为实践活动,进行体验活动,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思考不 断的研究也是人文性质的体现。只有这样全面具体的了解了教育基本理论的人文 性质,才能做好教育理论的实践工作。在研究教育基本理论的过程中,应该将哲学性质与人文性质相结合,才能完善的、实际的了解教育基本理论,才能为之后 的研究工作打下基础。
二、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方法 要想快速有效地研究教育基本理论就必须提出相应的研究方法,任何一种 活动都离不开方法的帮助。我国的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方法面临着缺少教育意识、 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方法等等困难,教育界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根据 教育基本理论的实际情况,将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的方法分为了思辨与解释两种, 具体如下:
2.1 从思辨的意识来看,思辨就是一定程度的思考。教育学中有许多不能 进行实践的问题,不能用验证的方法进行解决,面对这种情形解决的方法就只有 进行思辨了。笔者认为教育理论的思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对于抽象理 论的思考阶段,第二个是对于理论的论证阶段。其实平时的教育理论研究中经常 用到了思辨的方法,例如在看到教育理论的时候会根据字面意思进行联想,实际 上这就是思辨的过程。再比如说,对于教育理论进行进一步推理的过程就是思辨 的第二个阶段,对于信念的推论也是思辨的重要表现。运用思辨的方法进行教育 理论的研究工作,不仅仅可以提高研究的质量,还可以增加思考的范围,当学者 处于不断的思考当中时,就能感受到思辨的意义了。
2.2 解释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表达方式,它追求的是对于教育理论的再次理 解的过程。运用解释的方法不仅仅可以进一步的了解教育理论,还能在教育理论 的发展过程中发现新的内容。随着西方解释学的形成与发展,逐步提高了解释方 法在教育理论研究中的使用程度,未来解释方法的运用范围将更加广泛。当然, 由于历史条件、认知条件的不同,会一定程度的影响解释方法的能力。研究工作 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力度,逐步提高自身的认知能力来避免这一问题, 达到熟悉运用解释方法的目的。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除了思辨与解释两种方法之外还形成了许多的 研究方法,但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还是这两种。教育者应该重视这两种研究方 法,切实的做好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工作。
三、结语 基理论研究过程相对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过程中研究者的任何思维都会引起研究成果的改变,所以研究者还应该做好自身的素质培养工作。笔者认 为,在提高了研究者素质之后,以全面地了解教育理论的哲学性与人文性为基础, 运用思辨与解释的方法进行研究工作,才能切实地做好教育理论的研究工作,才 能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份力量。
作者:程胜(平顶山教育学院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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