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诚信的内涵与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对诚信的认识更多地来自生活经 验,往往是朴素、模糊,甚至不乏歪曲和错误的。这些错误 的诚信认知正是诚信行为失范的先导。有调查表明,我国中 小学生对诚信内容的掌握存在较大的偏差。小学二年级学生 中,高达44%的人表示“没有听过诚信”一词;
在对诚信的 含义进行选择时,只有37.5%的学生选择了“讲真话,不说 谎,而且能说到做到”,其余的理解都很片面。[1] 特别值 得关注的是,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自小学六年级起直到高 中二年级,对诚信内涵的理解并未随着思维能力的提高而有 所增强;
而且,对诚信价值的重视程度居然陡然下降。[2] 重温古今中外对诚信内涵与价值的理解,有助于更清晰和深 刻地认识诚信及其意义。
1.中国传统:诚信乃美德之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和“信”是两个非常重要 的道德范畴,都有“诚实不欺”的基本含义。诚的具体要求 首先是不自我欺骗,要做到心口、表里、名实如一,暗处明 处如一,言行一致,高度坦诚,心地洁净。《大学》说:“所 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这就要求人们不以暗中作恶无人 知晓而自安,不以超过实际的虚名而自喜,不以出于不正的 动机而取得的某种效果而自夸,不以伪善为荣,不文过饰非, 不为自己的恶行、过失辩解、开脱,不以不知为知。对诚而 言,更重要的是不欺骗他人。其基本的要求是不以谎言骗人, 不弄虚作假、欺世盗名,对事不敷衍塞责。不仅不可以说谎 话、假话,而且不说那些不能兑现或无用的大话、空话。此 外,诚还表现为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工作真心实干,全心 全意,“实用其力”。它所体现的是一种高度的务实精神。
[3] 诚具有本体论意义,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主要途径。
《孟子》和《中庸》先后将诚视为“天道”,又将追求诚看 做是“人道”。这便是:“诚者,天之道也;
思诚者,人之 道也。”对此,后代儒者多有发挥,比如,朱熹认为“诚者, 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在《中庸》中“诚”与“成” 通用,明显地体现出“诚”作为自然万物之所以“成为自己” 的本性的含义。因此,“诚”和“实”连用时,在最初的意 义上二者有着相同的含义:天然的事实和本然的状态。这在 孟子那里被引申为真诚。[4]中国古代思想家非常强调诚的价值意义,凸显诚的地 位,原因有三。其一,诚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和根本。只 有出于真诚,才能形成道德信念,养成道德品质。一切真正 的道德行为都是出于真诚,有诚方有德、善。诚乃是德性形 成、增进的内在保证、驱动力。周敦颐曾做了高度概括:“诚, 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其二,诚意乃是道德修养的关键。
只有真心实意认同道德准则,这样去从事道德修养才能有实 效,否则,所谓修身便成了自欺欺人的行为。诚意是“修身 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其三,诚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 保证。正如二程所说:“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 事败。”“诚无不动者。修身则身正,治事则事理,临人则 人化,无往而不得。”这是因为,只有出于诚,才能对事真 心实干,真诚务实,脚踏实地,有始有终,才能激起巨大的 热忱、激情,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中 国古代先哲重诚反伪,应该说是抓住了道德建设的根本,不 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5] 信与诚一样,其基本要求也是真实不欺,二者常常通 用。中国自古强调信的价值。第一,信乃是一个人立身做人 的根本,所谓“失信不立”,认为人能守信方能立足于社会。
这是因为,人能守信,其言行可靠,才能取得他人的信任, 与他人建立并保持正常的交往。反之则不然。第二,信是事 业成功的保证,只有以信实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事业, 不掺假、不作伪,才能收到实效。孔子在谈事业时最终落实为“信以成之”。第三,信是正常的社会秩序赖以建立、维 持的根本。古人曾一再指出,人际关系如果缺少了信,社会 秩序必将一片混乱,其害不可胜言。就诚与信的关系而言, 诚是信的基础,一个人只有诚于内方能信于外。与诚相似, 信对于其他美德也具有基础性作用。朱熹在回答门人“仁义 礼智,性之四德,又添信字,谓之五性,如何”之问时说:
“信是诚实此四者,实有是仁,实有是义,礼智皆然。如五 行之有土,非土不足以载四者。”[6]有学者在综合各家之 言后,认为我国传统文化中诸子百家对“诚信”的意义具有 共识:即诚信是立人之本、立业之本和立国之本。[7]之所 以如此,原因在于诚信乃美德之本。
2.西方传统:规范论与美德论的互动 从西方诚信伦理的演进情况来看,尽管相关的伦理思 想丰富与精深并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基本线索则是美德 目的论和权利规范论的互动与交织。即,一方面以契约精神 为特质形成坚实的信用伦理路径;
另一方面,从亚里士多德 肇始的美德论诚信伦理依然历久弥新。但以罗马法的法律诚 信、基督教的诚信教义和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相伴生的现代 契约伦理构成的一脉无疑是西方诚信伦理的演进主线。这一 主线的特点是其鲜明的契约性,认为诚信的实质是社会契约, 是共同体成员达成的一致性共识。诚信伦理的基本内涵:诚 实不欺、信守承诺,不是内在的道德涵养的必要,而是与他 者建立共存关系和公共生活的不可或缺的规则,是实现人的权利和正当利益的条件,也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决定诚信的力量是外在的、社会的,需要各种规则和制度来 对权利和义务进行限定、控制和保障,以使诚信作为规则得 到实行。诚信伦理在资本主义兴起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 作用。而诚信的价值通过现代市场经济的反复博弈而得到市 场主体的广泛认可和尊重,从而作为商业伦理成为市场经济 的“黄金法则”(the golden rule)。从这一点上看,西方 现代诚信伦理以信用为特质,以对规则的尊重和遵守为底线 要求和考评德性的依据,从而表现出“公平(justice)”和 “正当(right)”的伦理取向。但这不意味着美德论诚信观 的式微,而是恰恰相反,作为一种平衡和道德资源,美德论 诚信作为理想的道德境界和道德人格仍然在西方现代道德 文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美德伦理诚信观将诚信视为个体或 共同体的美德,是诚信行为唯一的目的和动机,它是人性固 有的善,是一种优秀的社会道德品质。“讲诚信”不需要外 部的理由,它是自足的,以“善”为最高价值和最高追求。
[8] 两种诚信伦理进路一个强调人格诚信,一个强调契约 诚信;
一个以善为价值诉求,一个以正当和正义为价值诉 求;
一个表现为价值理性,一个表现为工具理性。以追求“善” 为目的的美德目的论诚信观和以“正当”为目的的权力规范 论诚信观都是有缺陷的。事实上,规则与美德之间有着一种 “关键性联系”。这种“关键性联系”不仅为不同诚信伦理之间的比较提供了学理的依据和现实的可能,更为社会信用 伦理的现实建构指明了方向和途径。其“美德与规则之间的 关键性关联”至少具有三层意义,即:内在美德的脆弱性需 要外在的规则提供保障和支撑;
外在规则的有限性则需要内 在美德提供价值动力和人格基础;
敬重规则也是一种美德。
[9] 3.当今中国:完善规范,培养美德 当今中国正向以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为特点的现代 社会转型。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中国传统美德在当代 出现断裂,即使传承下来的微弱余絮中还存有一些与现代社 会要求不符的特点。中国传统诚信伦理根植于以自给自足的 小农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缺乏西方契约论意义上的规范体 系,也缺乏平等意识、权利意识以及对个人正当利益的尊重。
中国传统诚信的维护机制可以概括为三方面:一是 “重义轻利”的道德教化。中国传统社会以家国为本位,个 人只是其中的构成因子,缺乏独立人格。长期的道德教化使 每个人把外在的道德义务内化为自身的道德需要,无条件地 为家国尽义务,履行承诺不带有功利的目的和权利的要求。
此外,传统诚信观是在“重义轻利”的小农经济时代形成并 发展起来的,受特定历史条件和阶级条件的限制,重精神生 产而轻物质生产,重道德修养而轻经济生活,这与现代经济 伦理与契约文化相去甚远。二是熟人社会的亲缘、地缘关系 的舆论制约。中国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诚信程度根据和自己关系的远近亲疏以及地位高低来决定,对陌生人的诚信比 较忽视。三是个人自律。中国传统诚信对行为人的约束强调 通过荣辱观、信念、良心等内部力量实现的一种自我要求与 克制。儒家所提出的“慎独”就是通往诚信境界重要途径之 一。慎独就是人对自身的思虑以及独处时的诚信行为进行自 我警醒、自我约束的自律功夫。力求通过“正心”、“诚意” 来唤起人心内在的良知。总之,传统诚信缺乏以调整利益为 准绳的规则、契约、法律等外在制度和机制监督和制约。[10] 市场经济的逐利本性,让中国民众一直以来受压抑的 利益需求得以正大光明地被加以追求,甚至由于反弹而呈现 出某种狂热;
而相应的规范体系和监督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传统社会得以制约诚信的机制又失去了土壤,于是脆弱的诚 信美德让位于利益追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被 悄然排挤到了边缘。在既缺规范又缺美德,既缺他律又缺自 律的情况下,许多人不择手段谋取私利,欺诈违约、假冒伪 劣情况盛行。不仅经济领域如此,诚信危机也已扩散到公共 生活的各个领域。“诚信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目前最稀缺的资 源”。[11]诚信建设的任务非常迫切和艰巨。
因此,当前中国社会市场经济不成熟的情况下,当务 之急是建立、完善诚信体系;
建立、完善诚信信息系统;
建 立、完善惩罚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正义、平等和自由的实现, 并规约全体国民的行为,让诚信行为获益,让不诚信做法寸 步难行,让脆弱的诚信美德获得强有力的规范支撑,让人们重新体会诚信带来的澄明与安定,遏制诚信危机的蔓延。当 然,外在规范若离开了美德,就成为空壳。教育必须直面诚 信危机,为诚信制度的建设,为诚信美德的培养做出扎实的 努力。
二、检视不诚信现象及原因 1.追求不当获利 不诚信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在于追求不当获利。在很多 人心目中,“诚信是虚的,利益是实的”。调查表明,事情 与眼前利益关系越密切,学生采取不诚信的处事方法就越多, 诚信迷失的状况越严重。如学生因学习而说谎、作假的行为 比较普遍,而考试作弊的原因,几乎都是出于对眼前自身利 益的考虑,即希望自己在考试中获得好成绩,以便能得到老 师的表扬、同学的认可和家长的肯定。[12] 追求利益本没有错,关键要以合理的、诚信的方式追 求。贪污腐败、假冒伪劣都是想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追求 虚假利益的不诚信之举。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的部分原因就 在于不花或少花工夫,不努力或少努力学习,又要蒙混过关, 取得好成绩,这同样是投机取巧、虚荣、不诚信的表现。许 多学生背弃诺言,也是为了维护自我的眼前利益,如答应帮 别人做事,又不愿耽误自己的时间,花费自己的精力,于是 在私利和信义之间选择了前者。
追求“集体利益”比起追求个人私利来,就更加理直 气壮。打着集体主义的旗号,以班级荣誉或学校声誉等集体利益为目的的集体造假举动,在学校中更是堂而皇之,屡见 不鲜。学校为迎接上级大大小小的评审或检查,会面向全校 学生公开造假。这给学生树立了不诚信的“鲜活榜样”,极 大地损害了学校的道德力量。但尤其值得警醒的是,这样的 造假已经演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在我国现当代历史上,这 种“集体无意识”行为在“文革”期间留下的惨痛教训也许 在那一代人的心中还没有被淡忘。因此,教育者尤其要检视 学校里的“集体造假现象”对于一代公民诚信品格培养的潜 在危害。[13] 2.情境影响与教育的异化 美国耶鲁大学哈桑和梅就诚实等品质对1万多名8~ 16岁儿童进行了实验研究,结果表明,一个人决定欺骗与否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便利。是否欺骗取决于欺骗行为暴 露的危险程度和欺骗所得的效果的大小。比起欺骗者,不欺 骗的人并不是因为他更诚实些,而主要是更谨慎些。即使诚 实的行为并不是因为害怕惩罚或被人察觉,也主要是取决于 团体赞成和榜样的直接环境因素的影响。①这些发现意味着 诚实行为与情境特点有密切关系,而不是单纯的诚实品质的 结果。
柯尔伯格的研究并不简单赞成哈桑和梅的结论,而是 强调道德判断的阶段水平与道德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确 定性。例如,欺骗本身并不是道德判断成熟水平低的标志, 但一贯的不欺骗却是成熟水平高的标志。[14]他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自己的假设,“实际道德判断不仅仅是个人的稳定 特征(道德能力)的产物,而且是他或她的能力与情景的道德 特征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把他和她在其中做出道德决定的 社会情景称为‘道德气氛’(moral atmosphere)”。[15]我 国中小学生从六年级到高二,对诚信价值重视程度下降,与 他们亲身经历和体验的当下中国社会不尽如人意的诚信文 化环境不无关系。[16]其中学校诚信氛围中存在的问题尤其 值得教育者反思。
在迎接各项上级检查的过程中,学校有组织地整合 众人,形成集体行动的力量去造假、去应付。学校卫生环境、 安全环境的营造和维持,学校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学生的 健康发展,学生诚信品格的养成,这些教育本然的工作和功 能被边缘化了,让位给一轮又一轮迎接检查的临阵磨枪、突 击加班和集体造假。这样的表里不一、前后不符的工作方式 可能为学校和行政部门积累了关于办学成就和政绩的证据, 但是这样的证据究竟有多大的真实性,这样的工作究竟带给 学校多少有益于学生发展的变化,是值得反思的,特别是这 种不诚信的工作方式对于诚信品格的形成造成了不小的影 响。
公开课的作用在于检视问题,交流经验,提升教学质 量。公开课的打磨和精心加工本身也许无可厚非,但是现在 学校里的公开课,常常演变成“老师教学生骗人的课”。[17] 为了展现“最好的”上课效果,问题被尽可能地隐藏掉了。学生目睹了教师们弄虚作假的全过程,有在课堂上“炒冷饭” 的,有把学生选优拼班的,有指定学生背好问题答案的,有 课上温柔课后痛骂的。在公开课这一特殊的教学情境中,诚 信一次次被颠覆,其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公开课公开的 是学校教育中的一个谎言:言行不一致、不诚实和不守信。
而且这样的作假甚至欺骗,成了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潜规 则”。不卸下公开课身上的名利附加,只会让它在歧途上越 走越远。[18] 学校中考试作弊现象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在激烈的 考试成绩排名的压力下,有时老师甚至公然鼓励学生作弊。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学校每逢期中、期末考试,设立专门考 场,配备监控系统,监考老师严阵以待,领导巡视考场,但 效果仍不理想,考试作弊手法越来越高明,监考老师力不从 心。有研究者在监考过程中,竟听学生说“这个老师真不会 做人,就快过年了,还监考这么严?真扫兴!”调查“你对学 生考试作弊的行为怎样看?”约10%的中学生认为“作弊的 人较多,感觉没什么”。[19]这样的状态实在值得忧虑:考 试原本是为了检验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诊断学习、教 学中存在的问题,为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提供反馈,以便改 进学与教的手段。也就是说,从学生发展的角度看,评价的 发展性功能是首要的,即便终结性评价仍然是为了教育的改 进。然而,现实是,考试成绩更多地成了政绩、结果的指示 器,从改进教育的手段变成了争相追逐的目标。3.奖惩不当 正像社会上缺乏诚信制度,会让不诚信行为轻松获利, 诚信行为反而吃亏一样;
正像某些形式主义的上级检查奖惩 不当,没有真正激励诚信办学,反而奖励了学校造假一样;
学校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管理制度或评价体系,教师只要学 生成绩、守纪,不关心他们真实发展的做法,都会通过不恰 当的奖惩给孩子们一种强有力的伪善动机,鼓励他们在行动 上走向诚信的反面。
研究表明,在处理与权威者之间关系的诚实事件中, 学生所表现出的诚实行为要低于在处理与非权威者之间关 系的诚实事件中所表现出的诚实行为率。学生对父母或亲属 等权威人物不诚实的行为主要集中在父母要求最严格或父 母最关注的事情上,最为典型的事件就是学习。这是因为权 威者掌握着奖惩大权,而避免惩罚,获取奖励成为学生对教 师、家长等权威者说谎的主要原因。但是,当学生认为教师 能够识别其谎言时,就倾向于不说谎。[20] 承认错误者受罚(被责骂,请家长,交检查,作检讨 等等),不承认错误或文过饰非者躲过一劫,这样的情形在 学校中时有发生,这显然向学生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诚实 则招致责难;
谨慎地保持缄默则有可能幸免于难。教师这样 做,无疑是鼓励孩子建立不诚实或不勇于承认错误的信念体 系。[21]而诚恳地面对自己的错误,恰是诚信的应有之义。
奖励作为人为的强化物,往往在学校的道德教育活动中被巧妙地加以使用,并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而它对于 诚信的销蚀作用却被忽略。不慎用奖励,不但不能使学生诚 信,还常常会助长不诚信,因为它可能演变为“需要”,或 成为某种交换物。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或为了表现自己不 落后,小学生在捡不到钱的情况下,拿出自己的钱作为捡到 的失物交给老师或警察。这与学校中的集体作假何其相似:
事实上没有达到上级的要求,却又要相应的荣誉。这种被外 在赋予的荣誉奴役的状态也远离了诚信的要求。[22] 概括而言,不诚信行为的内在驱动力是追求与自己付 出不相符的收益;
情境因素特别是不当的奖惩是不诚信行为 的直接外部诱因。在教育领域,教育的异化成为不诚信的温 床。
三、回归教育本然,用诚信理念改造学校教育 哈桑和梅的实验研究证明,说教式的诚实教育没有什 么效果,因此,教育者的主要精力不应该放在“教授”诚实 的品质上,而应该放在致力于重构那种一贯的、经常的、成 功的师生实践方式和健康情境,让学生想不到欺骗或者觉得 没有必要不诚实。柯尔伯格也认为,“个人在真实生活中的 道德决定总是在团体规范背景或团体决策过程中做出的,并 且,个人的道德行为常是这些规范或过程的函数……在许多 情况下,道德教育的最好方法是努力改进个人做出道德决定 时的道德气氛。”[23] 诚信教育不是在现有教育体系中简单做加法。增加一些精心组织的专门的诚信课和诚信活动,当学生中出现了诚 信问题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这固然是需要的;
更重要也更 本质的是,用诚信理念改造学校教育,让教育回归本然,在 整个教育过程中,每时每刻、每个角落都体现诚信精神。“康 德从对自己的义务中推出诚实;
他把说谎看作是一个人对自 己的人格尊严的放弃,看作是与自杀同等程度的东西:后者 毁灭肉体生命,而前者毁灭道德生命。”[24]同样,教育、 教育者、学生的真实道德生命,也在于忠于其职守。
1.用制度保障诚信 人类经验和既有研究表明,缺乏制度规约的诚信是 极其脆弱的。合理的制度是诚信的保障条件,会让人感觉没 有必要说谎、作假;
或者说谎、作假会受到应有的惩处,带 来更大的利益损失。与我国社会整体诚信制度不完善的状况 相应,学校中也缺乏诚信制度。诚信制度不完善、不合理, 就使得生活中守信成本与失信获益形成强烈反差,会造成说 真话办实事吃亏,被认为是“迂腐”、“愚笨”,而投机取 巧者获利的结果;
会鼓励表里不一、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 不诚信行为,降低人们对诚信的认同度。
皮亚杰的经典研究表明,儿童起初是出于对“制定” 道德律令的成人权威的敬畏才遵守道德规范的,而成人权威 的树立离不开一定的责罚。为了免受这些责罚,他们才愿意 遵守道德规范。因此,儿童的道德内化过程是由道德他律到 自律的转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定的道德他律的强制是其必不可少的动力条件。这个原理不仅对儿童的道德成长, 而且对成年人的道德塑造,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由于中小学生几乎都是未成年人,对他们的惩罚主要 立足于教育的立场,是为了通过严格的他律,促使他们养成 诚信的习惯和品格。例如,让考试作弊的同学学习诚信课程, 写出书面检查。这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给予改正机会的比 较温和的惩罚。这种惩罚是建立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的。这 就是希望他能够通过学习恢复诚信,使其行为能够符合做人 的基本要求,取得他人和社会的信任。[25] 制度是刚性的,旨在确保不诚信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保障诚信者的正当利益。但制度又不是完全外在的、冰冷的, 它与美德具有内在的关联。让学生参与制订、检视和修改班 级规范,有助于学生理解各项规则对于学校和班级生活的必 要性,从而更好地恪守规则;
在开展各项活动过程中,注意 提醒学生遵守活动规则,让学生体验规则的公正性、必要性, 使其懂得合理规则是各项活动顺利展开的根本保证。
当前某些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价、检查制度中尚有一 些不合理因素:如重可编码的结果(如分数、获奖数、排名、 汇报材料等),而对于难以编码的学生道德发展等方面以及 达成结果的漫长过程比较忽视,表现出一定的急功近利和形 式主义色彩。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校诚信制度建设,对 于营造学校诚信氛围起了负面的作用。应当紧紧围绕学校教 育的核心使命:学生真实的、健康的发展,来反省和改造相应的制度。
2.在交往中体验诚信 要让学生对诚信产生切身的积极体验,离不开对真实 人际交往中诚信情境的感知与应对。“长期以来,造成我国 道德教育实效差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普遍利用虚拟道 德教育情境进行道德教育,而不能引发学生真实的道德冲突 是最重要的原因。充分利用真实的道德冲突对学生道德成长 的作用,应该是道德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途径。”在虚 拟的道德教育情境中进行的学校诚实教育,如教师话语虚拟 情境中的诚实讨论或诚实故事的角色扮演等,并没有使学生 参与到真实的诚实活动中来,并没有使学生面临关乎其切身 利益的诚实问题,因此最终没有向学生提出诚实行为的要求, 也就不能向学生提供一个解决诚实问题的全过程。[26] 其实,学生生活中遇到的真实诚信情境很多。他们可 能跟从他人的诚信表现,如,跟从性承诺是学生没有经过主 观判断或者认真做出主观判断,而盲目跟随他人做出语言承 诺;
跟从性失信是学生在经过认真的主观判断后,并对另一 方做出了语言承诺,一旦发现其他人有失信的行为,则随之 做出失信反应。这可以用“别人对我(不)讲信用,我对他也 (不)讲信用”的句式来概括。学生也可能主动采取诚信的作 法,以换取他人的诚信、友谊或互利关系。即便小学低年级 学生也会说:“他们不借给我东西(不讲信用),我就借给他 东西(我讲信用)。他们才会借给我东西。”如果教师引导学生观察、体悟自己生活中的诚信交往 情境,就会让学生有更多切身的诚信体验。当然,我们希望 更多的学生表现出主动的诚信行为,这样跟从性失信发生的 可能就会降低。为了取得这样的效果,教育者的榜样作用就 显得非常重要。《傅子》有言:“故人君以信训其臣,则臣 以信忠其君;
父以信诲其子,则子以信孝其父;
夫以信遇其 妇,则妇以信顺其夫。”那么,在师生交往中,“教师以信 诲其生,则生以信敬其师。”这要求教师忠于职守,处处从 学生终身发展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
作为教育过程的主导者,教师在评价和对待学生时要 尽可能信任学生。在学生出现问题时,要实事求是,不轻易 怀疑学生,不夸大学生的问题。有时若有意淡化学生的过失, 关注积极的一面,反而会发挥期望效应,这也是体现教师信 任的巨大力量,也是教育关系努力使人向善的本然要求。
3.培养自律意识与能力 人的诚信行为往往离不开他律与自律的共同制约。而 学校教育的职责之一是培养学生自律的意识与能力。当自律 意识与能力发展起来的时候,“做人坦荡,不受良心谴责” 的内在力量成为有力的制约,诚信行为才能趋于稳定,较少 受不良环境的侵扰。
同情心以及建立在同情心基础上的义务感和道德良 知在自律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想到“我”的作弊行为 会使得整个学校蒙羞,会伤害那些没有作弊的人,甚至伤害整个教育系统,“我”就要诚实地对待自己的学习。正是这 些通过同情作用所产生的内心“不安”构成强有力的内在约 束,有效地和持久地阻止人们做那些不诚信的事情,甚至在 没有外部监督的情况下也一样。[27] 诚信践行能力的培养对于诚信行为的最终发生至关 重要。守信行为的践行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当主体对未来 守信行为的难度缺乏准确预判时,往往会因低估难度而轻率 许诺,后来却无法兑现;
当事态发生变化,缺乏相应应对能 力,也会导致失信。因此,需要培养学生谨慎承诺、准确预 判、克服困难实现承诺的能力。研究表明,学生比较容易对 教师信守承诺。但教师对学生的权威影响经常使学生对教师 的守信行为变成了学生对教师的无条件服从。出现这种伪守 信行为,主要是因为学生缺少了守信链条中的判断和承诺两 个环节,而直接采取了“守信”行为。教师应引导学生先做 出自我守信判断,然后在此基础上做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屈从 权威的自我守信承诺。学生能够较好地完成师生之间的承诺 后,再指导他们学会完成生生之间的承诺。这时由于撤销了 权威的力量,其承诺水平更具有自律性,也更具有普适和长 远的意义。[28] 总之,当学校教育紧扣住育人的本然,教师能实实在 在做好一点一滴的育人工作,用工作实绩而不是机会主义、 形式主义的方式获取上级认可,整个学校系统的环境、制度、 人际交往以及行为方式就在以一种诚信的方式运作着,这一切给学生树立了最有力的诚信榜样。在当前社会诚信制度尚 不完善的情况下,每个人从自己做起,为维护一个诚信的社 会,克服一些眼前利益的损失,做好自律的诚信者,是值得 倡导和期盼的。
注释:
①参见Hugh Hartshorne & Mark A. May(1928). Studies in the Nature of Character,(I) Studies in Deceit,Book One,General Methods and Results. The Macmillan Company. 柯尔伯格.道德教育的哲学.浙江教育 出版社,2000.32-33;
刘次林.诚实教育的思路与出路.华东 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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