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精神,结合石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开展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评估标准,落实一系列创建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口计生服务水平,确保我县2009年度跨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行列,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2%以上,综合避孕率93%以上,措施及时率达90%以上,随访服务率100%,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统计信息准确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到位率90%以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率90%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出生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所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四优一满意)标准。
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各乡镇按照责任心强、业务精通、勤奋工作、善于管理的标准选配好计生办主任,按机构编制配备计生工作人员,指导村(居)委会配备计生专干和计生小组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计生协会。确保计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得到落实。
(二)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健全以县站为龙头、乡(镇)所为骨干、村(居)服务室为依托和流动服务车为扭带的技术服务网络。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标准搞好硬件和软件建设,继续推进以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
健康促进计划,努力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三)加强计划生育知识、政策、法制
教育。把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内容,利用县乡人口学校举办村组干部和育龄人群参加的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培训班和主题教育活动,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兑现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特别扶助政。大力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商品经济相结合、与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项目,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启动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而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的奖励。
(五)加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公开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和许可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凡违法生育,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六)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加大对超声诊断仪器及染色体技术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超声诊断仪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对二胎生育实行跟踪服务和全程监管,实行二胎终止妊娠申报审批制度。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澄清流动人口底子,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建立计划生育WIS系统网络,准确录入育龄人群婚姻生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状况和服务需求街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实现省、市、县、乡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方法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2月中旬至3月下旬)
1、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3、各单位制订相应的创建方案。
4、各单位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上旬至6月下旬)
1、各单位围绕创建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2、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村(居)计生服务村级计生阵地升级达标。
3、各单位将最近三年开展计生优质服务的各类资料整理规范。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7月上旬至10月下旬)
1、各单位对照创建任务进行自查自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2、县创优办按照有关标准对全各单位进行模拟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
3、各单位按照交办意见进行整改。
4、申请市人口计生委抽查。
5、做好迎国检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胡x任政委,县委常委、副县长覃xx任指挥长,xx任副指挥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妇联、人口计生局、财政局、编委办、人事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农办、民政局、劳动社保局、建设局、房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育局、县委党校、文化局、广电局、城管执法局、县总工会、邮政局、移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指挥部。创建指挥部下设
办公室(简称创优办),办公室地点设县人口计生局,卢芳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杜修林、吴国华、易先全同志任创优办副主任,负责创建有关业务工作。由1名县级领导带队,安排2个县直单位和1名人口计生局干部联系1个乡镇的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每个月召开1次创建工作调度会。各单位也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创建责任。各级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计生工作主管、分管领导为创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建立创建工作领导联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责任包干制。县乡财政在确保当年人平计生经费到位的基础上,要安排必要的创建工作经费。计生、卫生、民政、劳动、建设、房管、法院、公安、司法、工商、财政、药监、广电、农办、教育、移民等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创优办要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并负责及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三)严格兑现奖惩。按照谁丢分、谁丢牌、追究谁的原则,严格实行创建问责制。对创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年度目标
管理考核给予
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有功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县创优办要办好工作简报,同时,制定创建工作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人口计生局、县文化局各明确1名干部,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石门电视台、《石门信息》要开辟计生专栏。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建好计划生育工作宣传长廊,办好计生工作宣传橱窗,印制计划生育资料汇编和宣传画册,录制反映石门计划生育工作的光碟。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确保创建工作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