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政府维稳工作方针、政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局系统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因环境污染纠纷进京、入呼、到市委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反映。
三、排查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时期和特殊敏感期,各单位要采取走访慰问、座谈、建立值班制度等措施,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预案启动。
凡发生系统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因环境污染纠纷进京、入呼、到市委政府集体上访事件,经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发出启动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命令,各工作组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处置任务。
五、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民政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本局的维稳应急工作,部署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各科室、二级单位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情况,派出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具体事宜,研究解决有关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
1、信息报道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及时收集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调处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做好化解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安全保障组:由局机关事务中心牵头,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协调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应急行动所需车辆的调配、物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工作人员及重要设施、物质的安全保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调处化解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详细了解上访人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对上访人员进行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并依法进行调解处理。调处意见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再向群众答复。处理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报办公室。
六、具体要求
(一)参与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态度端正、服务热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依法办事,不激化矛盾,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认真答复,并抓好落实。
(二)各科室、二级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环保业务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做到知法、懂法,并通过合法程序、正常渠道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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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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