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话与方言共存并用 近些年来,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不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 点,个别地方甚至由此引发社会事件,比如2010年6、7月间 发生在广州的普通话与粤方言之争,在网民和新闻媒体中引 发了一场所谓“废粤存普”的语言风波,“粤语沦陷”“粤 语文化垂危”等危言耸听的口号喧嚣一时。虽然后来澄清了 事实,风波平息,但给大众带来的误解和负面影响很大。在 争论过程中,一些言论显示了持论者对我国通用语和方言的 性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普遍缺乏正确的认识。
推广普通话于1982年就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2001年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指出:“学 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这些法律规定已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也起到 了很不错的效果。尤其在当前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大流动 的形势下,要更好地贯彻语言文字法,努力使所取得的成果 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然而,以上所述宪法、语言文字法 和涉及语言文字问题的其他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将普通话 与方言对立起来。这一点早在1958年周总理所作《当前文字 改革的任务》报告中就说得非常清楚:“我们推广普通话, 是为了消除方言之间的隔阂,而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推广 普通话是不是要禁止或者消灭方言?自然不是的。方言是会 长期存在的。方言不能用行政命令来禁止,也不能用人为的 办法来消灭。推广普通话,要区别老年和青年,要区别全国 性活动和地方性活动,要区别今天和明天,不能一概而论。
相反地,只会说普通话的人,也要学点各地方言,才能深入 各个方言区的劳动群众。”这段话非常明确地阐述了推广普 通话的目的,非常准确通俗地阐释了普通话与方言在任何时 候都不是互相对立的、以此代彼的关系而是共存互补、相互 渗透的关系,虽然是来自最高行政机关最权威的声音,但语 气平和、句式平易。近些年来,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在进 行“推普”工作的同时也一再强调“推普”并不是要消灭方 言,而是为了减少交流障碍、提高交际效率,方言有它特定 的使用场合和传承地方文化方面的独有功能。
然而近些年来,个别地方和学校在处理普通话与方言的 关系上并不妥当,以为推普就不能甚至禁止说方言,这些不正确或较为偏颇的认识可能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另外,一 些人对这方面政策要么毫不关注、要么置若罔闻或者有意回 避,总是挑选只言片语进行断章取义和哗众取宠的解读,将 因社会发展而不可避免出现的某些现象——比如将人口的 大流动自然导致方言使用机会的减少带来部分方言的式微, 归咎于推普工作,引起大众和媒体对推普以及普通话与方言 关系的误解。试想,若不是几十年来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 当前全国范围内的人员流动如此频繁、同一单位人员所来自 的地域如此广泛、多达上亿的全国各地农村青壮年到城市务 工,他们之间若用各自方言会给交流带来多大障碍?相当多 的异地务工人员可能从.没进行过正规的普通话培训,但他 们的工作用语以及与非同乡人的交流都自发向普通话靠拢, 而几乎人人都有的手机也让拼音输入法得到广泛的自觉应 用,这表明当前和今后,学普通话用普通话的必要性和实用 性极大地增强。
语言发展有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既表现在语言内部 的各要素之间(如语音、词汇、语法等要素中,词汇发展变 化最快,语音次之,语法最慢),也表现在不同地域之间。
汉语各种方言发展的不均衡状况就是这种不平衡性导致的。
很多方言保留了古语法、古词汇和古音(参阅王宁《汉语语 言学与语文教学》,《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比 如语音方面,很多形声字的声符依据普通话读音已经不能准 确表音,但若按照某些方言读音,则声符表音的准确性可能大大提高;
一些本应该押韵的古诗词用方言读可能会更上口。
因此,在坚持课堂上用普通话教学的同时,可以适当将方言 和普通话沟通起来,教学中虽然不必过多讲解二者的学术理 论知识,但结合具体字词句适度地讲清普通话与方言之间的 对应与演变关系,这对课文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语言学知识的 普及都会起到很积极的作用。李如龙先生从儿童语言习得的 角度提出要重视方言对儿童入学后学习普通话和白话文的 作用。他说:“历来的语文教育都对于方言采取‘隔离’政 策,明明学龄儿童在语言习得过程中方言已经先人为主了, 教普通话、白话文时总是另起炉灶,重新开始,对于方言与 共同语相抵触的成分不加比较,不加克服,把从小学到的方 言和共同语可以相通相容的部分也抛弃了。这种‘先清理地 基再盖新楼’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学龄儿童实际上已经具 备相当多的母语知识和能力,根据现代应用语言学的研究, 10岁以前的儿童就已经获得终身的母语能力的70%了。把语 言习得和语言教学割裂开来的做法是违背人类获得语言的 客观规律的。”(《文言白话普通话方言》,载《语言文字 应用》2003年第4期)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语言生活已从单言单语过渡到 双言双语或多言多语,这既是社会发展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也是公民为满足个人需求、参与社会事务而必备的语言能力。
每个汉族公民不但要掌握自己的方言,还要掌握普通话和一 门外语。每个少数民族公民要掌握自己的民族语言、国家通用语(即普通话)和一门外语(参阅李宇明《双言双语生活 与双言双语政策》)。因此,在个人的语言能力层面,普通 话与方言都应该掌握,同时在国家的政策层面,二者也是相 容和互补的。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 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 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广和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这句话分别从应用角度和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角度阐明了国 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也再次澄清了长期以来很多人所认为 的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汉语方言和各少数民族语言之间是对 立关系的错误认识。
一、白话与文言一脉相承 文言文教学是向中小学生进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重 要途径,但由于古今语言的差异,文言文教学也是中小学语 文教学中的难点,自然也是不少学生的畏难之处。近些年社 会上关于是否应该以及如何加强中小学生的文言文教学,也 出现了多种观点,有人提倡“儿童读经”,强化文言文和传 统文化教学,以致对高考中出现的个别文言文作文大加赞赏。
也有人抵制“读经”,甚至主张远离文言文。在文言文和现 代汉语白话文的关系上,这两种观点都不正确,对中小学语 文教学都有害无益(参阅王宁先生发表于《语文建设》2004 年12期的《文言与白话》)。
汉语的语音、词汇、语法会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发展演变。虽然短时间来看,这种发展很缓慢甚至可能毫无觉察, 但若放在历史的长河中,比如分别选取先秦、两汉、唐宋、 明清、现代各时间段的语言材料进行比较,其间的差别则非 常明显(当然,古代任何时期的口语面貌都无从得知,只能 以能够大致反映当时语言状况的书面文献为依据)。然而这 种变化始终是“量变”,前后一体、一脉相承,如同一个人 不同年龄所呈现的不同面貌。正像吕叔湘先生所说:“古代 汉语渐渐变成近代汉语,近代汉语渐渐变成现代汉语,而古 代通用的书面语却一直沿袭应用,词汇方面多少有些发展, 语法则基本上是两千多年以前的古汉语语法。古代汉语、近 代汉语、现代汉语一脉相承,文言和白话自然有很多共同的 成分。白话取代了文言的地位作为通用的书面语以后,又直 接从文言里吸收了一些词语,又时常借用一些词语(加引号 或不加引号)。白话和文言的关系千丝万缕割不断”(《语 文散论》)。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若能结合具体字词适当讲 解文言文的词义、语音、语法与现代汉语相应知识的关系, 则不但有助于学生准确理解文言文,也十分有利于学生理解 和运用现代汉语。下文试以词义、名词作状语为例稍作说明 (以下两段参阅王宁先生《文言与白话》《汉语语言学与语 文教学》二文)。
词义大概是一般人感觉到的白话与文言之间差异最明 显的部分,其中的延续性虽然随处可见,却往往被忽略了。
文言文中不少单音词的词义,现代汉语已不再单独使用,似乎已经消亡,教学时老师一般让学生死记硬背,但效果常常 不佳。其实,如果从历时的角度来看,那些似乎只出现于文 言文中的词义相当多都保留在现代汉语双音词或多音词的 词素中。如“汤”在文言中指热水,在今天还很常用的“固 若金汤”“金城汤池”“赴汤蹈火”“扬汤止沸”等成语中 还保留着古代词义;
“兵”古代一般指物(兵器,是其本义), 现代一般指人(士兵),但“弃甲曳兵”“短兵相接”“厉 兵秣马”“兵工厂”等成语和词语中,仍然延续其古代常用 义;
“失”在现代汉语里有“丢掉”的意思,但现代汉语里 还有一组用“失”构成的双音词与“丢掉”没有关系,例如 “失声”“失态”“失手”“失神”。掌握了古代汉语的词 义,就会知道这里用的是《说文》所解释的“失”的本义“纵 也”,即放纵、无法控制。
文言文中单音节名词置于动词前作状语较为常见,如大 家所熟悉的蒲松龄《狼》中的“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 于前”,其中“犬坐”的“犬”即为名词作状语,像犬一样 蹲坐在前。《鸿门宴》中“吾得兄视之”即“我应该像兄弟 一样对待他”。现代汉语中一般很少直接沿用,但双音合成 词和成语中还保留着大量的类似用法,如:笔谈、舌战、珠 算、囤积、目击、雷鸣、耳语、瓜分、冰释、龟裂、烟消云 散、土崩瓦解、鬼哭狼嚎。略有古汉语常识的人,都会理解 这些词语的结构特点,把“烟消云散”“鬼哭狼嚎”解释作 “像烟云一样地消散”“像鬼似的哭,像狼似的嚎”,而不会把它们理解为主谓结构。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曾指出:“语言是有继承性的, 现代汉语是古代汉语的继承和发展。现代汉语的语法词汇和 修辞手段都是从古代文学语言里继承和发展过来的,在语法 方面,有许多古代虚词和结构形式就常常运用在现代汉语尤 其是现代书面语言里,在词汇方面也是这样。”(王力主编 《古代汉语》“序言”,中华书局1997年)因此,语文教师 在教学过程中若能将字词的古今貌似区别明显实则一脉相 承的知识建立起科学的适度的联系,不但会提高学生的学习 兴趣、增强学习效果,而且让学生对所学知识在知其所以然 的同时激发求知欲。
三、简化字与繁体字主体一致 简化字与繁体字的问题是近些年来语言文字方面社会 上关注最多、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全部或部分恢复繁体字、 中小学教授繁体字、批评简化字等意见时常见诸媒体。各种 观点中共同隐含着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过于强调和夸大简化 字与繁体字之间的区别,过于美化繁体字和贬低简化字,似 乎二者是泾渭分明的两种文字,几乎不谈二者客观存在的主 体一致和记录汉语职能无别,这些认识明显缺乏科学性,若 不能明辨而被媒体和网络上很多似是而非的观点所左右,则 会对汉字及其相关知识的教学带来不利影响。
简化字与繁体字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字的数量不大,现代汉语一般通用字绝大多数没有繁简之别。国务院2013年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下 文简称《字表》)中的简化字只有约2460个,占《字表》所 收8105字的30%。而占《字表》70%的没有繁简之别的那些字, 学界称为传承字,比如甲乙丙丁、天地山水、上下左右、口 耳目鼻等,这些传承字小篆以后的字形结构一直未变。
二是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字形关系紧密,构形规律一致。
2400多个简化字中,将近80%是繁简字对应关系非常明确、 几乎没有认读障碍和表意区别的类推简化字,比如因为“卓、 鳥”简化为“车、鸟”,“軌、軍、軒、轉、斬、輪、軟、 軸、軼、輕、載、暈、轎、較、輔、輛、輦、輩、輝、輟、 輯、輸、轄”“鳩、鷄、鳴、鷗、鴨、鴉、鶯、鴟、鸮、鴛、 鴦、鴕、鷺、鷥、鴿、鴻”类推简化为“轨、军、轩、转、 斩、轮、软、轴、轶、轻、载、晕、轿、较、辅、辆、辇、 辈、辉、辍、辑、输、辖”“鸠、鸡、鸣、鸥、鸭、鸦、莺、 鸱、鹗、鸳、鸯、鸵、鹭、鸶、鸽、鸿”。这些简化字无论 是视读的清晰性还是书写的方便性都优于繁体字。至于占比 20%多的非类推简化字,均不是凭空创造而是经过很长时间 的使用实践。前述周总理在1958年所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 务》中就指出:“由于汉字难写,人民群众不断创造了许多 简字。尽管历代的统治者不承认,说它们是‘别字’‘俗字’, 简字还是在民间流行,‘并且受到群众的欢迎。因此,我们 应该说,远在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之前,人民群众早已在改 革文字,而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工作,无非是搜集、整理群众的创造,并且经过各方的讨论加以推广罢了。”据张书岩等 人对388个非类推简化字来源的统计,发现99.7%的简化字形 都来源于历代的俗字和手头字(参阅张书岩等《简化字溯 源》)。
三是繁体字和简化字虽然形体不同,但记录汉语的职能 完全一样,在传承传统文化方面也几乎没有区别。作为载体 的汉字和它所承载的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不断丰富的文化,是 两个不同的概念。一种文化的记载和传承,从本质来说,用 哪种文字形式皆无不可。不仅繁体字简体字记录和传承传统 文化的作用相同,就是其他民族语言文字也没问题,我们中 华传统文化读本不一直被翻译成很多种外国语言文字而实 现了广泛传播吗? 读过古书的人都知道,理解古书的难处不在于是否认识 繁体字,而在于隐含在字形背后的语音、语法、词义以及成 语典故、历史地理、典章制度、天文历法等多学科知识,是 古人终其一生也只能窥其一斑的庞大知识体系。因此,传统 文化的直接继承主要是从事专业工作的专家学者的任务,而 一般大众常常是通过专家学者对传世文献的标点、注释、翻 译、阐述的著作间接继承。正如王力先生所说:“我们认为 广大的人民群众恐怕不大需要读古书的……如果有些古书 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读的话,我们可以翻译成现代语来教他。” (王力《汉字和汉字改革》)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比起无 标点的繁体竖排版,带有注释、翻译的横排简化字版古籍更易于阅读理解。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已有对应简化字 的繁体字只能使用于特定场合(比如文物古迹、书法篆刻、 题词招牌、教学研究等),一般社会领域应该使用规范的简 化字。课堂教学当然应该使用规范字,但中小学语文教师在 识字教学和文言文教学时可以根据字理和字义分析的需要, 适当联系繁体字甚至更早的小篆和古文字字形,简要而通俗 地讲解汉字发展演变的过程,注重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 从历时的角度看待包括繁简字在内的不同阶段不同字形的 关系,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汉字发展演变的科学认识和繁简字 主体一致的正确观念。
当前,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十分紧迫,中小学 语文教学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最好时机和最有效途径。语文教 师首先要对语言文字较为宏观的问题有准确认识,注意对文 字、语音、词汇、语法等领域具体知识的积累,经常查阅工 具书以大致知晓常用字词的古今演变关系,在具体的教学过 程中,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知识积累,以恰当的方式讲解深 浅合适的语言文字内容。我想,这样既能提高教学效率,也 会加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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