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举报奖惩制度兑现不利。按规定对举报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有功人员和单位,按其贡献大小和追缴赃款、赃物数额发给奖金,有重大贡献的要给予重奖。但由于受区域经济的影响,查办案件后,追缴的赃款、赃物要如数上缴财政,很难按规定奖励举报人员,这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举报人的积极性。
(三)群众举报认识不到位。有很大一部分对如何正确举报不甚了解。如有些举报人将举报信复印成多份,向很多部门反映问题,弄的举报信满天飞,结果举报的问题还没等查,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就知道了,等到检察机关接到举报材料再去查时,这条线索不构成犯罪或变成举报失实了。
二、解决对策
(一)高度重视,慎重处理举报线索。对举报线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慎重处理好每一件举报线索。对于举报内容清楚,看起来比较成型的线索,积极组织优势兵力进行查办,并将查办结果采取各种形式或方法反馈给举报人,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对于举报内容不详,线索模糊的也要区别对待,要仔细研究去伪存真,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经初查后举报失实的线索,要主动,及时地到举报人单位或地区为被举报人消除影响。建立线索库,将一些价值小,举报不清的线索,采取线索经营的方式,放在线索库里暂存起来,待条件成熟时再予处理。
(二)拓宽视野,灵活进行举报教育。一是将举报宣传内容由“虚”变“实”。结合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在不同阶段的思想变化,安排举报教育内容,使举报教育内容贴近经济建设,贴近社会生活,贴近国企改制,贴近人民群众的思想。二是将举报宣传内容由“死”变“活”。基层检察院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确定符合自己特点的举报教育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举报教育。
(三)内容具体,不断加强举报宣传工作。针对以往的举报宣传工作细化不到位,加强举报教育,将举报宣传内容由笼统变具体,就是让群众不仅知道检察院管举报,还要让群众懂举报,制定举报信书写格式,让群众知道采用书信的形式进行举报,怎样书写举报信,对每个犯罪事实的证据要尽可能地加以提供,以便于检察机关迅速办案。遏制不良举报,使广大群众由盲目举报向具体有效举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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