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镇在船舶修造行业蓬勃发展。但由于我镇船舶修造企业起点低,大多以租赁船台方式修造船舶,存在投资人安全主体意识不强,安全不到位,安全条件差,安全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有效遏制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浙江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隐患,改变事故多发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
全镇范围内的船舶修造企业,包括运输船、砂船、渔船等船舶的建造、修理企业。重点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设施、装置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抓好用电、用气以及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三、整治要求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船舶修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管理和作业现场监管。必须建立职工人事档案、教育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设备管理档案、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档案、危险作业审批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安全隐患及整改档案、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船舱气体浓度检测档案等档案台帐。企业应当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单船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队每10人配1名监护员,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护。
2、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舱内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浓度检测,检测人员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作业过程中保证通风换气良好,通风和照明设施采用防爆电器;禁止在舱内使用比重大于空气的易燃易爆气体,禁止在船舱内放置任何气瓶,作业间隙和下班后割枪一律带出船舱。船舱内涂装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进入舱室作业后加强人员清点和作业过程监护,涂装作业后24小时内禁止一切作业。
3、高空作业管理。脚手架必须由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架设,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落实架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脚手架必须全部使用钢质材料,脚手板要全面铺设,脚手板搭设宽度不得少于2块标准板的宽度并固定。脚手架外侧或底部设置安全网。作业人员要遵守十不登高规定:患禁忌症者不登高,未经认可审批不登高,未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不登高,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石棉瓦无垫木不登高,高压电旁无隔离措施不登高,酒后不登高,照明不足不登高,无正规攀登通道不登高。
4、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三级防触电保护设备,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线单独安装,电气设备绝缘保持良好状态,临时用电线路应单独安装控制开关、熔断器及快速灵敏型的漏电保安器,舱内照明采用安全电压和手持矿灯,落实电焊低压带电作业的个人防护,在狭小空间电焊作业落实监护制度。
5、机械设备及起重作业管理。机械设备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建立技术档案。所有起重吊装设备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加强对吊装承重部件的检查和作业现场的指挥,吊装作业遵守十不吊规定。
6、船舶下水及舾装作业管理。船舶下水作业必须由专业队伍实施。舾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造船公司负责,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监管,落实责任,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7、作业场地管理。合理布置厂区,功能区块划分清楚,生产区域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定保持道路和作业区内通道畅通。作业场所要挂贴安全操作规程、设置警示标志,厂区内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管理。进入夏季高温季节,船舶修造企业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高温时段要安排人员休息;有限空间内作业加强氧气浓度检测,保证空气质量,减少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防止疲劳作业发生事故,作业场所要配置清凉饮料和防中暑药品。
9、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船台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班组负责人和监护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企业发监护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以及工人转岗,必须经过安全再教育培训。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x年3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船舶修造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使船舶修造企业的各类人员熟悉岗位危险因素,深刻认识开展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集中整治阶段(5月到8月)。镇政府将督促辖区内企业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间;组织力量按照《基本要求》的的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的报市安监部门进行立案处罚。
3、检查验收阶段(9月份)。9月上旬,镇政府将对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初验,初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安委办;9月下旬,市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镇造船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浙江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标准,对船舶修造企业进行综合安全评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镇政府将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由企办、安监中队、派出所、电管站等部门组成的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生产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督促船舶修造企业及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
2、狠抓落实。镇政府会同有关单位将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
4、总结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于200x年10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