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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国防生法制教育现况研究及措施】

来源:竞聘 时间:2019-11-15 08:19:54 点击:

国防生法制教育现况研究及措施

国防生法制教育现况研究及措施 国防生法制教育现况研究及措施范文 国防生培养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国防生培养和教 育的体系、框架问题,然而建立在这种框架下更深层次的要 求则是对国防生培养和教育过程中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相 关探讨与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国防生培养的重中之重, 其所表现出的特征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不能 一蹴而就。国防生法制教育作为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 一个重要方面,在国防生培养阶段显得格外重要。国防生具 有双重身份,由于其周围环境所致,在一定程度上和普通大 学生思想差异并不大。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观念还比较低, 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国防生作为我军后备军事人才,对 其进行法制教育既显得重要又成为必须。另一方面,依法治 军作为我军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客观需 要,而且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军自创立之初就 建立了自己的法律法规,以此来约束军队的作风纪律,保证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军纪严明是我军取得战争胜利的一大 法宝。新时期,对国防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是提升国防生法 制观念,培养符合我军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合格军事人才,更 是他们将来适应我军依法治军原则的必然要义。

1我国国防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1.1国防生法制观念现状分析 当前,国防生法制教育主要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承担。国防生法制观念受双重培养模式的影响,其法制观念与 普通学生发生了某些差异。国防生在校期间的各项管理均比 普通学生严格,其思想政治教育的经常性进行导致国防生在 思想信念上始终严格遵守党和军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加上驻 校选培办的纪律约束和监督,国防生比起普通生其违法犯罪 发生的几率较小,但并不意味着没有。2010年7月至12月, 我们项目组对陕西省十余所高校国防生和普通生进行了问 卷调研,笔者通过对国防生卷和普通生卷数据的整理分析以 及对个别国防生的深入访谈,发现了国防生法制观念上存在 的若干问题。

1.1.1国防生纪律观念优于普通生,但法制观念的差异 较小 目前众多院校将国防生与普通学生集中进行教育培养, 从而忽视了国防生作为特殊群体与普通学生的区别,国防生 与普通学生在法制观念上的差别并不明显,表1中国防生和 普通生认为,宪法和法律在各种社会行为规范中享有至尊地 位的比例分别为71.92%和73.56%,两者对社会行为规范中究 竟谁占据至尊地位的认识相差较小,而相对于普通生,更多 的国防生则认为党的政策和章程享有至尊地位。国防生长期 接受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其纪律观念强于普通学生并不意味 着国防生的法制观念就强,而这一点恰恰也是国防生加强法 制教育以提高法制观念的原因之一。

1.1.2政治素质相对普通学生过硬,但法律知识依然缺乏 国防生在校期间不但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还要参 加各种必要的军事、军政训练,这一系列举措培养了国防生 基本的军人所具有的某些素质。在国防生教育中,政治素质 处于首位,而政治素质中也灌输着各种法律对军人的基本要 求,如《国防法》、《现役军官法》、三大条令等对军人权 利义务的规定就是最好的例证,国防生凭借着这种政治素质 也能够分辨是非。但是,国防生一旦遇见具体的法律问题或 者基本的法律常识时却没有办法用政治素质来辨别。表2中 具体问了法律对公民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问题,除了 16.34%的国防生答对之外,83.66%的国防生所回答的均是错 误答案,这从正面反映出国防生法律知识的欠缺,遇见具体 问题时只能凭主观愿望去回答,其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有待 于进一步的提高。

1.1.3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与普通生相比同样缺乏 法律信仰 许多国防生主观认为,只要严格遵守部队的相关规定就 可以,没有必要学习众多法律知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 律知识的学习和储备有助于国防生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 提升。当前,我国国防生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由部队的一 些规章制度来进行自觉的调整,这就使得国防生的法制教育 没有一个系统的过程,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这些因素的影 响使得国防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比较艰难,目前其法律信仰仍未建立(表3)。表3中当问到了对我国法院公正判决的信心时 有52.22%的国防生没有信心或者说不清楚,这一点明显可以 看出一大部分国防生对司法机关公正判决持怀疑态度,尽管 其未真正涉诉,体现出国防生法律信仰的缺失。而大多数国 防生在做出某一行为时主要还是基于自己的道德标准(表4)。

1.2国防生法制教育现状探究 高校与驻校选培办共同培养和教育是国防生教育理论 体系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法制教育同样不可避免。国防生平 时的法制教育主要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负担,但其分工 上稍有不同,主要体现在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时间上。高等院 校对国防生的培养教育与普通学生基本一致,将普通学生与 国防生纳入统一的教育范畴,统一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其教 育的内容主要涉及的是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民事法律法规 以及刑事法律法规。驻校选培办则专门针对国防生的思想政 治素质以及部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教 育和培养,有些驻校选培办由专门负责法制教育的干事负责 组织实施。当前国防生法制教育依然不够完善,驻校选培办 对国防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太够,缺乏具备专业法律 知识的相关主管干事和教师对国防生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法 制教育。驻校选培办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大多数是请外校的法 律专业的老师或者军队内部兼职教授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 教育的方式和方法较为单一,教育内容无法与国防生的学习 和训练生活有效结合在一起,无法调动国防生的积极性和热情。国防生法制教育与普通学生法制教育的教育方法和教育 内容差别不大,无法让国防生明确树立法律信仰和法律信念 的价值和意义。法制教育上师资的缺乏无疑是当前国防生法 制教育的瓶颈,各个高校与选培办在联合培养和教育上的联 系还不够紧密,无法形成联动效应。

2我国国防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究 国防生法制教育与普通生法制教育相比似乎更具有挑 战性,其任务更加具有艰巨性。当前我国普通大学生法制观 念和法制教育问题依然很严重,全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 触目惊心,其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淡薄程度让整个社会为 之汗颜。血的教训使得各高校逐渐加强和重视起大学生法制 教育问题。国防生作为普通大学生,其同样也面临着各种问 题,法律意识的淡薄同样也会致使他们因为违法犯罪而离开 国防生队伍甚至留下终生遗憾。加强和重视作为普通大学生 和后备军官双重身份的国防生法制教育,就必须明确当前国 防生法制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而为 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的更好解决提供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2.1国防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2.1.1各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对国防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 度不够 国防生法制教育关系着我军依法治军和军队现代化建 设的程度,国防生素质的高低,特别是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 决定了我军吸纳怎样的人才补充到基层部队中去。目前,我军大学生士兵越来越多,部队法制化建设迈向了一个新台阶。

如果国防生法制观念和意识淡薄,如何才能适应部队法制化 建设的发展进程。国防生在校期间,自身也面临着各种各样 的问题和困惑,各高校和选培办忽视国防生这一主体的特殊 性,加强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混淆了思想政治教育 与法制教育的区别。法制教育的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 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仅仅在于要求国防生严格按照军队 的规定办事,忽视了对法律精神和理念的养成。

2.1.2国防生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不健全,缺乏专业法律 人才 2.1.3国防生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单一 国防生法制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或者专门对 相关法条进行枯燥的讲解和记忆,各个高校将国防生与普通 学生集中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集中体现在对法条的具体规 定进行的详细阐述或者播放相关犯罪类型的视频警戒大家。

(表5)法制教育方式和方法的单一使得国防生无法充分培养 起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仅仅是为了完成驻校选培办或者 学校的任务,几乎没有实质效果可言。教育方式单一的另一 体现是没有建立长效的交流和咨询机制,法制教育不仅仅是 传授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对于某一件事情如何规定,这些除了 法律专业的学生熟知外几乎没有哪一位学生专门进行系统 的学习,而交流和咨询机制的建立则可以为国防生法制教育 以及法律信仰的建立提供交流平台,目前我国各驻校选培办还没有建立具体的法律咨询平台。

2.1.4国防生法制教育的内容不完善、不系统,时间不 固定 国防生作为特殊主体必然要特殊对待,国防生法制教育 的内容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普通大学生所熟悉的法制教育内 容,而且更应该拓展一些今后任职所需要的军事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对国防生的法制教育内容与普通学生基 本无异,各个驻校选培办主要围绕“三大条令”、《现役军 官法》、《国防法》进行学习,但仍然不能涵盖一些重要的 军事法律法规。法制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教授的内容大多 数是分散的,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内容体系。国防生法制教 育内容的不完善、不系统最终影响的是国防生法律信仰的建 立,无法实现国防生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凸显法制教育的功能。

国防生法制教育体系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各驻校选培办没 有建立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因而其教育的时间并不固定。

国防生法制教育基本是按照上级的安排或者是每学期组织 国防生听取军内的法制教育报告或者讲座,以此来完善国防 生法制教育。然而教育时间的不固定无法达到法制教育本应 由的效果,时间的不确定和不固定成为国防生法制教育亟待 解决的问题之一。

2.1.5驻校选培办和高校联合培养模式的不健全 国防生培养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依靠军地双方的共同努 力,即军地联合培养模式。然而,由于国防生培养仅仅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驻校选培办和高校联合培养机制依然不够 完善,导致双方无法一起用力。高校认为国防生以后是为部 队服务,应当由驻校选培办担负主要的培养责任;而驻校选 培办则认为国防生的学习生活主要是在高校,因而高校负有 不可推卸的责任。双方在培养问题上尚没有较为明晰的界限, 这也是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存在的原因之一。

2.2国防生法制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探究 国防生法制教育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则主要有两 点,即国防生培养模式的不健全和国防生法制教育理论的不 完善。这两点因素直接决定了国防生法制教育上的诸多问题。

2.2.1国防生培养模式的不健全 我国国防生培养虽然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但比起西方 国家依托普通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制度几十年的发展依 然较为年轻,许多地方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国防 生法制教育问题。尽管各驻校选培办尽力完善国防生的培养 和教育,为部队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但由于国防生培养的 目标多样化,无法按照一个统一的模式去培养,只能具体问 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国防生培养目标的需要进行教育。国 防生的培养只有大学四年时间,而国防生需要学习的东西很 多,不仅仅限于法制教育,如何能健全国防生培养模式,使 得国防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树立法制信仰和信念亟待探究。

2.2.2国防生法制教育理论的不完善 国防生法制教育被作为国防生培养的边缘学科(实际上应该处于主要学科),其理论研究和创新相对较慢。当前我 国研究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专家和学者较多,也涌现出了一大 批优秀的著作和论文。然而针对国防生这一特殊主体,其数 量和规模相对较小,并没有充分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因而研 究的学者相对较少,国防生法制教育理论并未形成完整的体 系,目前处于空白状态。缺失法制教育理论的指导,同样是 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存在的原因之所在。国防生法制教育理 论的完善和实践相结合是法制教育问题解决的根本需要,因 而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的最终解决依然需要国防生法制教 育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3加强我国高校国防生法制教育的对策探究 面对我国高等学校国防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和问题,通过 对调查问卷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的分析探究,笔者从五个方 面来研究国防生法制教育的对策。国防生作为普通高等学校 的特殊群体,对他们的法制教育有别于普通学生,对他们的 法制教育关系重大,直接关系着我国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进程,对国防生进行系统全面的法制教育最终需要驻校选培 办和高等学校的联合培养和努力。

3.1更新国防生培养观念,充分重视国防生法制教育 国防生的培养教育关系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发展,关 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驻校选培办和高校各院系作为国防 生培养的主阵地,应该不断更新培养观念,顺应部队的实际 发展状况和需要,紧跟时代潮流,为部队培养一流的人才。在法制教育方面,驻校选培办和各个院系也必须充分认识到 自身承担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敢想、敢干、敢于创新,改变 以往顺其自由发展的培养模式,紧紧跟着新军事变革对军队 人才的总体要求走。此外,还必须充分认清国防生法制教育 与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从本质上厘清两者的差异,防 止将两者混为一谈。对于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院系和驻校 选培办宣传法制教育从自己做起,努力改革工作思路,提高 我国高等学校国防生法制观念,适应新时期部队发展的实际 需要。驻校选培办应该下放自己在培养中的角色地位,多与 院系沟通交流,让各培养院系认识和领悟到当前军队对人才 的具体要求。

3.2驻校选培办和高校加强国防生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 建设 驻校选培办应该积极选择精通法律的干事作为国防生 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教育老师,为国防生不定时地提供法律咨 询和经常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主管法制教育的干事应当 制定完善的法制教育计划,定期为国防生进行法制教育。高 等学校要加强对师资力量的整合,加大对专职教师的培训力 度。首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学 院培养工作要突出重点。要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 培养工作相结合,要以中青年骨干为重点,更新和拓展知识 结构,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②其次,进一步加大 经费投入。学院教师队伍中的青年教师越来越多、培养费用也会越来越高。随着需要培养的人数越多,经费必将捉襟见 肘。为此,学院领导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师资培养工作,保 证师资培养经费预算单列、专款专用。再次,坚持以教学为 本,注意教师教学研究水平的提升。学院的师资队伍培养要 围绕教学来进行,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教师教 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可采取如下途径:首先,创造各种学习条 件,如:讲座、研讨班、教育理论学习班、教育技术培训班 等,促使教师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其次,制定各项政策来进 行引导,如:任命一批教研能力强的教师为主讲教师,并提 高相应岗位的课时补贴;在教师职称评审和考核中对教学研 究水平提出明确要求,教学成果和教学研究论文与科研成果 和论文同等对待等等,积极鼓励教师提高教学研究水平,充 分肯定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使提升教学研究水平变成教师 的自觉行动。③ 3.3改革国防生法制教育方法 对于国防生法制教育的方法不能仅仅局限于讲授各种 法条和课本知识,面对国防生的各种困惑,高等学校可以凭 借其优势的教育资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国防生答疑解惑。

高等学校法学院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既能够为全校师生解决一些实在的问题,更能够普及法律知 识,锻炼自己的法律技能。驻校选培办还可以和法学院或者 当地法院或者军队法院联手,组织国防生去模拟法庭或者法 院参观或者听取庭审,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例从中汲取各种法律知识和经验教训。此外,还应该积极与所在军区的军事法 院或者军事检察院联系,邀请一些知名军事法官或者军事检 察官为国防生定期做法制教育报告,让国防生们了解现在以 及以后步入部队后应该注意的问题。总之,法制教育的方式 方法多种多样,高校和驻校选培办要集思广益采用多种方法 根据国防生培养的具体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3.4合理设置国防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国防生作为高校特殊群体,既要接受学校的普法教育, 学习各种法律知识,而且也要接受各种军事法律法规的学习。

首先,高等学校要集中针对国防生特点展开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校既要积极填补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律盲区和误区,更要 考虑到国防生特殊群体以后面向部队发展的需要展开教育, 合理设置教育内容,实现最大化的效益。其次,驻校选培办 要积极组织国防生集中学习军事法律法规,包括《国防法》、 《兵役法》、《现役军官法》等等,同时还要积极学习当代 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将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法 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辅相成,在法制教育中,既要加强 思想道德教育,发挥道德对人的思想和行动的引领作用,同 时也要发挥法律对人的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两者相结合才 能最大作用地提升国防生的法律信仰。此外,国防生法制教 育内容缺乏系统化构建,这就需要各驻校选培办积极培养军 事法律干部,提升干部的理论素养,研究国防生法制教育理 论,将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构建完整的国防生法制教育体系。教育时间的安排应该和平时上课一样,而不能仅仅 安排在寒暑假期,否则无法在教育中形成长期的有效机制。

3.5建立健全国防生联合培养机制 国防生的培养最终所依靠的力量是高校和驻校选培办 的联合培养,两者的联合程度直接决定了国防生培养的效果, 信息的交流沟通机制是联合培养的瓶颈问题之一。驻校选培 办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并不是特别紧密,双方信息的沟通程度 并不通畅。虽然国防生培养制度仅有10余年,但是各个高校 与驻校选培办应当积极协商和探讨今后国防生培养的方向 和目标,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积极策划和规范今后国防 生培养的模式。笔者更坚持驻校选培办和高校的联合培养模 式应该以合同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使其合作 培养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驻校选培办和高等学校要积 极协作,清醒地认识到国防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国防 生自身的特点,军地双方又要合理规划,科学的制定国防生 教育学习和军政训练的详细计划,并随着时间和具体实践的 变化而更新。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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