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二OO六年三月十日
第一条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管理,规范干部行为准则,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实施镇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镇机关全体干部。
第三条考核内容:
1、考勤。按凤政[2005]16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每日严格督查,按月汇总。考勤要严肃纪律,杜绝请他人代替签到等弄虚作假行为,凡有人反映,一经查实,扣除两个当事人当月全部考核奖,并由镇党委、政府作出行政处分。
2、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镇组织,要求镇机关干部参加的会议,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并签到。确有要事,不能准时到会,要向镇领导请假,并主动报综合办做好考核记录。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请假不报的,每缺一次扣考核奖金20元。对请他人代替签到等弄虚作假行为参考本条第一款处理。
3、下情上传。为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对镇综合办布置要求上报的各种材料实行零报告制度,要求驻村及相关干部必须按时完成。凡缺报漏报一次,扣考核奖金20元。
4、综合调度。镇机关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凡镇综合办统一安排工作,镇机关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不服从安排。人员、任务下达各办公室,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完成。若统一安排期间,确有要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镇领导请假,并主动报综合办做好考核记录。不服从安排的、安排各办公室人数没到位的或请假不报的,按每人次50元扣考核奖金。涉及到各办公室的,按平均数扣相关办公室人员。
5、其它未尽内容一律按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考核奖励:
1、考核工作由镇综合办负责,考核结果每月月初报镇领导审定。
2、月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相挂钩,对不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
本考核办法从2006年4月份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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