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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中职升学途径

来源:婚礼 时间:2019-11-23 07:53:57 点击:

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

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 《经济法基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兼具理论知识与实用性。试图通过 目前在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一些教学现状分析找出本课程课堂教学的 有效途径。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提高学生对于本门课程知识内容的掌握程度,以 及增强在今后工作中面对实际问题时的解决能力。

《经济法基础》作为我国中职院校开设的课程之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 兼具理论知识与实用性的特点。针对中职类院校财会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经 济法基础》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特别是在学习过 程中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课堂教学现状 职业教育是中职类院校培养人才的一大特色。通过理论、实训、实习 等教育过程,培养学生面向工作时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只有切实培 养出学生的综合能力,才能向用人单位输送人才,而只有用人单位对本校学生有 需求,才能促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虽然看似仅仅是课程的讲授,但实际 关系着学生的前途、学校的发展。

中职院校的学生与大学生相比,具有文化功底薄弱、学习能力欠缺等 问题,同时《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相关概念、法条都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 等特点,对于学生在理论知识方面的学习来说积极性不高,会感到十分枯燥,因 此,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组织有效的课堂教学和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选择适合的教材 目前市面上关于《经济法基础》的相关教材不胜枚举,但学校在选定 教材的时候却更加应该慎重。

首先,针对中职学生对于理论性知识和课程兴趣不大的特点,在教材 选择方面应避免选择纯理论性的教材,而是应该选择理论与案例相辅的教材,让 学生通过案例来理解较为生涩的理论知识,同时也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对于教材的选择应掌握适度原则。目前市面上关于本门课程的 教材虽说种类繁多,但也存在内容单一、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中职 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这个问题,不应选择难度较大的教材,会引起学生的厌学情绪加剧。但也不宜选择难度过小的教材,教材过于简单会使得学生对课程 产生轻视心态,不宜促进学习。在教材的难度选择上,可遵循“跳起来摘桃子” 的原则,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容易掌握的,但也有不易掌握的,但不易掌握 的这部分通过教师的讲解或学生之间的分组讨论、分析等努力可以掌握,这样既 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动力,也增强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信心。

三、使用贴近学生的教学语言 课堂语言具有面向学生传授知识、组织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情感沟通 等多方面的作用,因此,课堂教学语言的魅力其实也体现了一个教师的教学魅力。

由于经济法本身是一门逻辑严谨规范的课程,法条、章程等容易使学生产生枯燥 厌学的情绪,这就更需要教师注重自己的讲述方法,深入浅出,从学生的角度用 学生更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讲述,而不是一味地照搬教材中的概念进行单调的阐 述。在语言的使用方面,可尽量选择学生生活中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流行语言、 广告语言,甚至是网络语言,这些都未尝不可,因为这样更容易让学生从心理上 接受对于课程的学习,在笑声和积极主动的情绪中接受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认识, 同时也促进了师生间的交流和沟通。

四、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作为传授知识的课堂,传统的只依靠教师讲授的“静听式教学”已无法 满足学生的需求,应采取更多元化的方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提高课堂效率。

1.案例讲授法 经济法作为一门具有实用性特征的课程,仅仅依靠理论知识的讲授显 然是不够的。针对经济法实用性的特征,结合相关案例对学生进行讲述,可使教 学方式由单向的讲授变为双向的互动,使学生在案例的学习了解过程中,既掌握 了应该掌握的知识,活跃了课堂气氛,也获得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虽然我国在法学领域里的案例教学法已经趋于成熟和完善,不管是在 教材中还是在网络上都有大量相关经济法的经典案例,但是真正面对中职学生的 案例却并不多,如果案例距离学生生活较远或难度较高,也很难激发学生兴趣, 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应选取一些贴近中职学生日常生活的案例进行讲解,这样使 得学生有参与感,能够激发其主动性。例如,现在的学生个个都是手机不离手, 于是,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就以手机话费套餐为例进行导入,立马就引起了学生的注意,因为这能够让他们联想到自己在使用套餐时遇到过的问题;
再如,在讲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附条件交易行为”时,以超市用泡泡糖等物 品当作零钱找兑给顾客向学生举例,立即引起了学生的共鸣,纷纷表示自己在超 市购物时也遇到过此类情况……以身边案例进行讲解,能够快速引起学生的注意 力和兴趣,达到良好的传达效果。

2.比对讲授法 在教材中,有很多知识点是对立或易混淆的,对于这类知识点,若在 使用的教材中是分开的,教师可适当地变动教学顺序,将对立或易混淆的知识点 放在一起对比讲授,方便学生的记忆。

例如,在讲到“公司法”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本章 节的重点,但两者若只是分别讲授的话,学生不好理解两种公司类别的区别与联 系,笔者在讲授时,从两类公司的信用基础、股东数额、募股集资、股份是否等 额、股份转让、组织结构及设立等方面进行对比讲解,并在最后通过表格的方式 让学生进行归纳、总结,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和理解,并在复习时通过总 结的表格能够一目了然地回忆起相关的知识构架和重点。再如,可将“总公司与 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这两对近似的概念放在一起对比举例,例如可以通过 “宝洁(PG)与潘婷、海飞丝、飘柔……”的关系帮助学生理解,这些学生在生活中 随时随处会使用或见到的东西,能够帮助他们更简洁、明了地掌握原本认为晦涩、 不易理解的概念。

3.多媒体运用 随着教学教法的不断创新,多媒体已经成为现代教学的主要载体和手 段。将单一的板书书写变为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的PPT课件,从视觉、听见 上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使教材中枯燥的知识点变得直观生动、形象易 懂、易于接受。

另外,经济法中有些案例的描述过于冗长,仅靠教师口述很容易造成 学生的分神和兴趣降低,如果配合图片进行生动的讲解,甚至是一段相关节目的 视频播放,更容易让学生对案例产生了解的兴趣。教师可通过网络资源等途径选 取与知识点相关的案件节目给学生进行播放并配合讲解,加深学生的理解。

综上所述,目前中职类院校的经济法课程虽已日趋完善和改进,但还存在某些不足,这需要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与配合,来共同创造出教学过 程中的有效途径,不仅增强、提高了教师的教学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学生在 今后就业中的竞争力和综合能力。

作者:邹亭妍 来源:新课程·教师 201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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