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倡导宪法思维,使宪法思维成为执政意识的核心 宪法思维实质上是一种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与习惯,它要求我们在 思考问题和做出决策时,以宪法为出发点和根据、以维护宪法权威和促进宪法价 值的实现为根本目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相对于用红头文件或上级命令的立场 来思考问题的方式和习惯,宪法思维更具有客观性、宏观性、全局性和民主性。
就客观性来说,运用宪法立场所制定的法律、政策或做出的决策,是一种具有客观 性的可预期的东西,而且这个过程也是可以公开的。这对于防止决策的主观随意 性和暗箱操作有重要意义。就宏观性而言,宪法从宏观上把握了国家的主要矛盾, 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宏观思路。宪法思维能使决策者抓住国家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 务,使国家政治资源的利用效益最优化。就全局性来讲,宪法是规定国家全局性问 题的根本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和社会各阶层共同利益的集中体现,宪法思维统筹兼 顾的特性,有助于形成大局观念,并促使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竭力谋求可以达到全局 利益和局部利益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最优方案。
就民主性来说,宪法思维本质上是一种民主的思维,因而有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 益,有利于做出相对合理与科学的决策。
二、强化宪法修养,使宪法思维成为执政党的内在品质 宪法修养是指人们经过学习、锻炼和培养而具备的宪法理论、宪法意 识、宪法思维,以及对宪法的信仰和宪法品德。加强共产党员的宪法修养,既是强 化执政意识,改进执政方式的客观必然,也是我们党实现长期执政的时代要求。为 此要求共产党员必须以科学的宪法理论武装头脑,以正确的宪法思维指导实践。
三、运用宪法思维,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 一个政党能否长期执政,执政能力非常关键。而能否充分运用宪法执 政,是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宪法实施。
人们通常将宪法实施理解为违宪审查、宪法诉讼等。这些制度虽然是宪法实施的 重要保障,但只是从事后救济角度体现宪法实施的一个阶段,而不是宪法实施的全部,甚至不是主要环节。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矫正已经发生的违宪现象,而宪法 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宪法的遵守、适用及保障等诸多环节。保障宪法实施, 我们应建立健全两种制度。一是宪法遵守制度。要通过宪法教育,让全体公民都 能基于一种公民身份和公民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并主动运用宪法捍卫自己的权利。
其次是宪法适用制度。通过完善宪法修改制度、宪法解释制度、司法适用制度等, 使宪法规范与实践相适应和相融合,成为可以适用的法规范。
四、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依法实施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地方各级人大 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落实。这为宪法实施提供了组织保 障。此外,应将目前分散、多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权,收归全国人大设置的专门机 关统一行使,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接受公民的宪法诉愿。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宪法监 督、宪法解释、宪法教育等机构,完善其工作程序,以更好矫正违宪行为,追究违宪 责任,维护宪法权威,从而保障宪法实施。
作者:窦毅豪 来源:资治文摘·管理版 2010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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