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在2000年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曾明确要求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从我们的实践来看,对基层工商分局推行会计委派制度有这样几点好处:
1、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对基层分局财务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监督和管理职权的有效形式。过去,会计人员是分局的一分子,福利待遇都由分局说了算,在行政管理上自然要受制于分局,这样就缺乏会计充分行使监督、制约和管理的主体独立性。推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所在分局脱钩,纳入到县局集中统一管理,其组织关系、福利待遇均由县局负责,实现了单位行政领导权与会计监督权的分离,解决了会计人员身份的双重性,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保障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了会计的监督管理作用。
2、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强化对基层分局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商部门行政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性收费进行统一管理。推行会计委派制可以进一步强化对“收支两条线”的监督管理。对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由收费人员定期送缴银行,以防坐支,截留等现象的发生。基层分局的经费支出由县局下拨备用金,所有开支都要由委派会计进行逐项审核和把关,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不合法的票据一律不得入帐,有效地杜绝了乱支滥用现象,确保了分局开支符合县局预算,保证了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专款专用,以及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等问题,有利于“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
3、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分局增收节支。一方面,委派会计的推行杜绝了过去应缴款迟上缴,少上缴现象,制止了收费人员在票款结报过程中以支抵收,打白条、挪用、坐支等现象,有利于控制支出。仅03年一年,全系统8个分局就节约开支80多万元,分局支出同期相比最多的下降了近50。另一方面,委派会计在县局每次集中报帐后,都要将分局一个月来的收入、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分局长,使其掌握分局目前的财务状况,并重点帮助其分析收入、支出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并对即将发生的收入、支出进行预测,大到分局年、季、月的各项收支预、核算,小到分局各片组在规费征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调研,为分局提供合理化的建议,有利于分局增收,03年全系统8个分局共增收40多万元。
二、如何在基层工商分局推行会计委派制
1、把握好三个关口。一是要把好委派会计人员的选人用人关。选好委派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委派工作的关键环节。要选用能胜任会计委派制工作的会计人员,造就好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对委派会计人员,不但要求其熟练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和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还要求其工作责任心强、人品纯洁、作风踏实、忠于职守,敢于与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在选人过程中,可以把一些会计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和一些单位共认的长期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推荐到委派会计的岗位上来。例如,我们撤销了以前分局的8个会计,并在全系统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中择优选拔,最后选用了4名专业基础好、工作作风实、廉洁自律强的同志。二是要把好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关。委派单位必须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这是做好委派工作的基础。委派会计人员与被委派单位领导一样都是按委派单位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的,他们之间是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目标而相互配合、相互约束的。只有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赋予其相应的责任和权限,才有利于委派会计人员按照规定,正确地履行职责,依法实行会计监督。例如,委派会计人员必须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支持和配合被委派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通过科学的核算和分析,及时帮助分局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昌利堵弊,当好领导者的参谋,与被委派单位一起共同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是要把好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关。要重视与委派会计有关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委派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轮岗制度、业务考核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奖惩制度等等,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和严肃财经纪律,对委派会计人员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有关部门协作办理制度,限定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保护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等违规违纪的委
派会计人员要及时予以撤离岗位。
2、解决好三个问题。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对旧的会计管理机制的挑战,打破了由单位领导自选意中会计的不合理的用人制度,建立了新的会计监督机制,有效地制约了单位领导者的财务行为,特别是限制了单位领导财务支出的随意性,这也必然会给会计委派制带来障碍。因此,要使会计委派制取得实效,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解决好被委派单位领导的思想教育关。防止某些单位领导为了维护自己的“大手笔”而以各种借口不支持、不配合委派会计人员正常工作,甚至于有意破坏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这样必然会对委派会计人员主动开展工作造成不便。二是要防止委派会计人员被“内化”。有些单位采用软方法拉拢委派会计,使其不坚持原则,放松监督,甚至要委派会计帮助其违规财务行为做一些“变通”处理等,这些都会损害集体的利益,使会计委派制流于形式。三是要减轻委派会计的工作负担。应当说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负担还是相当繁重的,他们除了完成了正常的财务报帐等工作外,他们还要抽出大量时间从事一线调查研究,以便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和情况,帮助基层分局完成个体工商户定费、核费和民主理财等工作,有利于加强基层分局收费监督和支出监督,也为来年的预、核算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信息。因此,尽管在目前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应当保证委派会计的工作时间,不让其再从事其他工作。
3、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方面,要处理好“双重领导”的关系。委派会计在行政管理上应当是直接接受县局的领导,但由于其工作地点在分局,又要处在分局的领导下。这就要求委派会计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认真按照委派会计的职责和要求,做到管理不越权、监督不越位、原则不让步。另一方面,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分局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增收节支以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委派会计人员和被委派单位有目标上的一致性。因此,委派会计人员应当强化目标的一致性,在加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同时,强化自己的服务作用。比如,以往分局许多矛盾大都源于分局同志对分局长财务支出的不透明、不公开,造成了分局同志间的矛盾和相互不信任。委派会计人员就可以抓住这点,帮助分局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定期民主理财。这样既有利于分局长开展工作,又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促进了分局其他工作的争先进位。委派会计人员还可以加强一线收费情况调研,加强收费人员对执行收费标准、应收和实收户数的检查监督,保证了分局规费征收到位,为分局长排忧解难,促进了两者之间共性目标的良性循环。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钻爱网 www.zuanai.cn
Copyright © 2002-2018 . 钻爱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120085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