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整体认识 要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我们应了解做为建筑工程,其工程质量的特点,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以及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
1.1 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和建设生产特点决定 的。建筑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 流动性;二是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 期长、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基于建设工程以上 特点,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本身具有的特点。
1.2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5方面:人、材料、机械、 方法和环境。
人的因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有关人员的素 质,都将或多或少地对工程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业内实行经营和专业人 员持证上岗制度。
材料因素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工程材料的 合格与否,都将直接影响构刚度和强度外表及观感、使用功能及安全,工程材料 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机械因素,机械设备在工程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组体及配套的工 艺设备和各类机具。二是指使用中的各类机具设备。机械设备的质量的将会直接 影响工程的质量。
方法因素,工艺方法是指施工现场采用的施工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它们合理与否,科学与否,对质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环境因素,环境条件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工程作业环境、地理环境、 周边环境等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各种环境因素。
1.3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在实施质量控制过程中起主要监督作用的是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质 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质量第一的原则;以人为核心的原则;重点控制有 关的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要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质量;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 患于未然,加强过程中质量检查和控制;质量标准的原则;以国家的规范的设计文 件、合法的合同规定要求;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1.4 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包括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生产或供应单位的质 量责任。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的质量责任如下: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主办单位,应对项目的质量管理负 责。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和重要设备、材料等采 购进行招标选定。
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工 程任务,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详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工程,不得转包 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监理任务.并依 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 理并承担责任。
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生产供 应单位应对其生产和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所供应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 行业的技术规定或者合同规定。
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2.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不尽完善。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体制是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形成的,或多或少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 时代打上的烙印,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状况。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闭管 理和内部监督体系,难以实行严格、公正的质量监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制约机 制。一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力,导致行业内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能得到 有效遏止,使工程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
2.2 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质量和法律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了建筑施工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 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 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 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
2.3 市场准入把关不严。市场准入制度不仅有利于建设市场有序管理, 而且对参与建设各方从总体素质上予以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不可忽视的重要环 节。而一些地方和部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疏漏,在施工企业中出现虚假的有资 质无能力或高资质低能力的不正常现象,或存在无证施工、借证卖照、超规定范 围承包,或逃避市场管理、私下交易等,必然对建设工程质量构成严重威胁,从 而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途径 3.1 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依法 治理工程质量。虽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规已经制订不少和实行,但这些法规还缺 乏威慑力,一些严重质量事故责任者未能受到应有的查处。随着《建筑法》的颁 布实施,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因此必须积极持久宣传贯彻《建筑法》,严格依 法治建,重点要把各乡镇、各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到法制化、程序化管理轨 道;坚决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报建、无委托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严 厉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活动各方真正重视工程质量,把 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
3.2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是加强企业 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 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
3.3 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 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各工种作业和施工规范要求 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思想,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 质量通病。
3.4 必须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行为,禁止不合理压价和垫资或变相垫资 施工,禁止肢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禁止以速度压质量的行为。
3.5 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 双控,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 送检制度,要加强现场抽查制度。
3.6 加强图纸会审制度,要提高工程方案会审和施工图纸会审质量, 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未进行图纸会审先开工的行为, 同时也要防止图纸会审走过场的现象。
总之,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的壮大,只有坚持依法建设,改 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力度,才能使建筑工程质量 得到有效的保障,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胡翠锋 付云 来源:科学与财富 2016年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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