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胆略、创新的举措开展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与建设和谐**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取得了可喜成效。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亲笔批示:“**市司法局创新普法思路,探索维稳路子,其经验和做法是成功的,应当总结推广”,**市市长黄志光充分肯定我们“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的做法概括起来就是做到了“三个创新”。一、创新普法理念。确立了人性化、互动化、大服务的“大普法”理念。一是运用人性化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的科学管理理念和方法指导普法工作,做到了刚柔相济,效率与公平兼顾。我们将普法阵地当作培养和使用干部的摇篮,为干部营造一个展示才华、体现价值的平台,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情感和积极性,营造起了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工作氛围。全市7个区(县)的普法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到位,形成了争先创优、比学赶帮的工作局面。澄海区编制了“法制灯谜”,设立了外来工文化广场;潮阳区健全了少年法庭;龙湖区充实了“网上普法”专栏;潮南区完善了红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外来工法制学校;金平区完善了普法信息化社区,设立了少年模拟法庭;濠江区设立“失学、闲散、失足青少年”社区法制教育学校;南澳县围绕海域整治,开展“送法上渔船、送法下渔村”活动。二是树立虚功实做、以有为争有位的工作理念。首先是紧跟形势,普法助力。非典和禽流感防治期间,我们及时启动法制宣传机器,由于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使我市在非典和禽流感防治期间,民心不乱,社会稳定。再如,针对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需求,我们适时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之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处理好劳资关系,依法维权,促进企业的
健康发展。其次是固本强基,法治先行。为实施省委提出的“固本强基”工程,我们创造性地提出和实施“法治强基”,充分发挥普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和效能,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政治和社会稳定。我们针对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需要,开展了“村官”培训工程。潮阳区组织全区295个村上千名书记、主任、调解主任进行专场法律法规培训
教育;龙湖区对全区千名村居、民企党员干部进行法律培训,澄海区组织180多名科(局)级干部深入村居与老百姓共同学法用法。有效增强了“村官”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也使基层干部掌握了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技能,打好了基层稳定的组织基础。二、创新普法方式。普法应是立体的、互动的普法。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不仅要普及法律知识,也要弘扬法律精神,倡导法律方法,又要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需要。特别需要体现普法方式的人性化,体现普法内容和形式上的多元化、普法对象的层次性,以达到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效果。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扎根于本地区社会经济建设的实践基础上,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通过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普法做到了“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创新形式演出了一幕幕精彩而又威武雄壮的普法话剧,使普法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们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法制文化书法展”和“法制灯谜大联猜”(被市委宣传部授予文艺组织奖)等项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将中华国粹、民间艺术与法制有机结合起来。去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龙湖区搭建了“法律超市”,集法制文艺演出、“法律与道德”灯谜竞猜、法律宣传咨询、“法制书法”创作比赛等系列活动为一体。这些形式新颖、规模宏大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参与者在翻阅古今中外法律诗词警句,寻求法制谜底,欣赏书法艺术和法制文艺演出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受到了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三、创新普法机制。普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社会法治化工程,势必经过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历程。我们把创新普法机制作为巩固普法成果的有效方式,通过机制创新,挖掘普法常规工作中蕴藏的巨大创新空间,充分发挥特色工作对推进整体工作的巨大的牵引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办普法。我们改变了普法机关“唱独角戏”的传统作法,把成员单位的资源调动起来、利用起来、激活起来,壮大了普法的力量。形成多赢的格局。我们整合粤东书法界和法学界的力量举办“法制文化书法展”;动员全国23个省灯谜爱好者参与“法制灯谜大联猜”活动;调动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乡镇的资源来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治强基”工程;龙湖区联合区普法成员单位共同搭建“法律超市”;澄海区联合组织部门、党校开展“万名老板齐学法”;近期我们还在积极建设“法律之窗”,整合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能,定期定点给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这些活动都动员了普法成员单位和社会各阶层群众来共同“搭台唱戏”,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我们积极争取市政府、市人大支持,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出台《
**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我们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初步实现了领导干部和
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澄海、龙湖等地将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素质
培训作为一项硬性要求并形成了制度。“不懂法者别想当官”的法治理念逐步形成。近年来,我们通过做好“三个创新”,**特色的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助推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火墙”。(作者单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