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政法委对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出了部署。根据中央政法委的要求,现就我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对广大政法干警开展了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有力保证了政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知法犯法的问题。要使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要任务、本质要求和学习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一是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二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三是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四是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五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六是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抓好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学习内容。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开展教育活动中,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的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三、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能否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的实际。
(一)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倾向;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倾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傲蛮横、盛气凌人的不良倾向;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的倾向;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单纯业务观点的倾向;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削弱和淡化党的领导的倾向。通过教育,真正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
应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真正把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好,成为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地高素质政法队伍。
(二)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中央政法委确定的为期三年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措施,更是树立正确执法思想、培育先进执法理念的重要途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之中,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重点抓好五项建设:一是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查纠制度;二是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考评标准、范围、质量界定以及评查结果的运用等;三是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手段使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五是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执法资格的认证和升级制度要求,使教育培训经常化。
(三)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央已作了全面部署。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正确的理念指导和推动改革,加快突破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如期完成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当前,需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政法机关如何调整完善和充分发挥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各种社会矛盾的增多,如何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更加有效地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三是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政法机关如何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证公正执法的能力,以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利益、保证公正执法的能力,以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四是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与世界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加深,境外非法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日益增多,其中有的打着“维权”幌子危害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如何既加强管理,保护正当交流与合作,又有效防范对我的渗透和破坏;五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效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六是由于各种思潮的影响,政法干警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大,如何有效加强对政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等价交换原则的侵蚀,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要紧密联系这些问题的实际,群策群力,力争有较大的突破。
(四)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全力维护青海社会和谐稳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目的在于统一执法思想,推动执法实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把政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政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既要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回顾、检查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更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抓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平安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三是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重视和加强对敌斗争。
四、精心组织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法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好这项政治任务。
(一)把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各级政法部门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的高度、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学习中要以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范本,对五个专题逐个组织讨论,使广大干警真正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按照罗干同志的要求,树立“七个意识”,并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认识上的差距,清理执法思想,制定整改措施。
(二)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各级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同志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总责。县级以上政法部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检查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三)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找准本地区、本系统执法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教育规划,引导干警克服西方法律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特权观念的残余,为纠正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树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大力弘扬他们的精神。同时,要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乱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干警执法实践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人心,扎实有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下功夫抓好落实。省市两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重点督促检查教育方案是否可行,工作组织是否得力,清理思想是否深刻,解决问题是否彻底,执法质量是否提高,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对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得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和部门,要给予表彰鼓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帮助。今年第四季度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评,着重考查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考评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既要在党委领导下部署、组织好这次教育活动,又要切实抓好自身的学习教育。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化。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法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但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而且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本系统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并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六)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必须切实加强宣传,以便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这次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法各部门要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开展好对这项工作的宣传,还可挑选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优秀干警和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组成宣讲团,深入各地巡回宣讲。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教育的进展情况,宣传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业务工作和学习教育工作。今年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政法综治各项任务十分繁重,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丰富,要求很高,必须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工作与教育的关系,既要保证每个干警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学习教育必须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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