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学类课程教学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 1.多媒体使用效果不佳。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高等教育大 众化为教育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教师教学、学生评教,都逐步从纸上转变为网 络化、信息化。多媒体技术在课堂教学中被广泛地应用。同时,电子政务、速录、 法律诊所等信息化课程在法学培养方案中应用而生。但随之而来的是教师将面临 计算机操作技术的考验,多媒体使用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往往脱节。如何提高 高校法学专业教师的多媒体操作技术是时代带给高校法学类教师的挑战。
2.传统教学质量考核的局限性。传统教学质量考核,重结果轻过程。
体现的是精英型教育的价值取向,沿袭了以追求排名和划分等级为主导的思维模 式,而忽略了考核的主导与促进作用。[1]法学类课程尤其如此,仅仅根据同行 听课评议、教学文件、学生评教等来考核一个教师教书育人的好坏。而事实上, 这些因素都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3.考核指标的单一性和片面性。法学类课程考核主要关注同行听课、 学生评教、教学文件的检查等三个方面,容易导致教师追求表面功夫,不深入教 学,本末倒置。学生信息员的存在,更是让教师从心理上抵触教学上的创新,过 分担心学生信息员的反映。事实上,促进学生学习才是教育的首要目标,判断教 育成功的根本是学生学的好不好,而不是简单地看表象,尤其是那些弹性指标, 讲究师生的互动效应。
4.传统教学质量考核,重量化分析、轻定性判断。[1]高校法学类课程, 过于看重考核过程中所获得的数据,而缺乏定性判断。量的度没有把握好,质的 标准没有掌握好,没有平衡质与量之间的关系。
三、法学类课程教学考核机制的构建 教学质量分为条件质量、教学过程质量、结果质量,其中结果质量又 主要有考试考核、教学评价、综合考核等。在此以法学类的课程为例,从调动教 师的教学积极性与竞争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性与主观能动性出发,从教学质量 的条件、过程、结果着手,构建多元化的课程教学考核机制,从课前准备、教学 过程、考核标准与方法、评价主体等方面进行构建。包括前期准备(权重比10%)、 教学过程(权重比30%)、考核标准与方法(权重比20%)、教学评价(权重比30%)和 综合考核(权重比10%)等五个模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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