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很多院校的《经济法》教学方式和内容,在培养学生实际应用方 面有所不足,并没有把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案例教学进行系统学的整合,很多案例 都是以理论为基础所设计和选取,在这种教学过程中,教师不是过于倾向以理论 为主的传输性教学,就是把过多的精力应用于学生《经济法》的实际操作中,最 后导致学生在面对问题时,没有专业知识支持,而导致解决方法单一、低效,并 且突发状况较多,解决方式不够全面,很难真正做到令双方真正有效的融合,让 学生可以运用专业的理论知识去推动实践行动,而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又可以 靠亲身实践去灵活化理论知识,这方面的《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并不理想。特别 是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发展中,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变得多元化,那么学生在拥 有了专业的《经济法》知识,还要拥有相应的应变能力,创造能力和自主学习的 意识、能力,这些都是现代企业、公司发展过程中对人才需求所不可缺少的部分。
当学生未来投入到工作中后,自然会面临着各种不同的问题,而当问 题出现时,学生首先做出的应对方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工作效果,这就需要 学生学会活用《经济法》相关知识,以专业知识为基础做到临危不乱。对于《经 济法》而言的创造能力,也决定了学生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中的适应能力,不同行 业、企业的运作方式和职员的工作内容都有所差别,而当学生在一家公司、企业 的工作时间产生变化后,自身的工作内容相应的也会发生改变,这些种种变化时时刻刻都会加在学生的身上,想要适应并在这些变化中取得一定的成果,就需要 让学生具备一定的创造力。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直接决定了学生未来发展的长 远度,也可以说是学生自我提高的能力和意识,而这恰恰是现代学生最需要的, 也是最欠缺的,自主学习方面的不足,很容易令学生在《经济法》方面的专业度 出现落后、不全面的情况。
三、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方式 (一)案例的设计与选取 首先,教师在选择案例方面要保证科学性,案例教学不是指把理论知 识故事化,而是通过科学的方式去让学生亲身体会《经济法》所设计的知识。在 这里的科学性,包括了:学生接触《经济法》的时间、对《经济法》的了解等等。
教师在采用案例教学法时要设定不同的目标,在教学的不同时期中去选择不同的 实际性较强的案例。在教学的初期,教师选择的案例涉及到的《经济法》知识应 是比较常见而简单的,案例的内容只要保证其完整即可,如:经济纠纷和劳动合 同方面的知识,只要甲乙双方合理存在即可。对于《经济法》教学中包含的专业 术语,在初期的案例教学中,可以只选择或加入较容易理解、生活中可以接触到 的术语,在这方面也可根据教材、学生、院校的具体情况而定,从而令学生在教 学初期可以以比较放松和积极的心态去学习。
在《经济法》教学度过初期后,教师就要明确多元化在教学中的重要 地位。在现代社会中,可以说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接触到《经济法》,并且中 国作为进出口大国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经济法》的教学就更加需要保证多 元化。虽然在之前因为经济危机的关系中国进出口企业和公司的发展受到了较大 的影响,但近年来该行业又得到了复苏,同时物流行业与电子商务的相生发展, 也加快了国内进出口的发展。因此在教学的中期,教师选择的案例要更加具有代 表性和全面性。案例中除了甲乙双方,还要有具体的合理的事件,包括:事件整 体的走向,人物不同时期的变化等,同时还可加入更多的第三方或突发性的元素, 通过分析案例中的突发情况,来培养学生如何利用《经济法》知识去处理突发性 的问题,增加学生的应变能力。
(二)案例与教材的整合方式 通常在《经济法》教学时,教师们会以课本、教材的内容为核心,案 例为辅,即:以案例中相对应的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这种教学模式虽然可以短期提高学生对于《经济法》的学校效果并巩固期记忆,但却不能发挥案例教学法的 最大效益,令学生的理论和实践都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很容易就导致教师在课 堂上,只教授了案例中教材所涉及到的知识点,但案例内的其他的问题和知识却 并没有得到及时的详细讲解,令学生产生过多的疑问。
案例教学法的主旨是令学生犹如亲身体会到了一次工作中应用《经济 法》的过程,可以教材内容有限,从而限制了整个案例的讲解,让学生不能真正 直观的体会到案例中的情节。还有部分教师却与之相反,在采用案例教学法时, 会过于重视案例的分析和《经济法》的实际应用,从而忽略了本应结合的教材内 的知识,看似让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快速成长,但学生因为没有掌握和深 入了解足够的专业知识,就导致全面性的不足,在未来的实际工作中,无论是解 决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还是管理团队,都缺乏先进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特别是在 面临各种复杂和相互交替的税务法律问题时,极容易出现疏漏的情况。因此在应 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各教师在以《经济法》教材为主导的同时,也要做出灵 活性的改变,把《经济法》中相互会涉及到的知识放在一个案例进行教学。这样 做即令案例的选择可以更加多样和灵活,也令案例教学的内容更加丰富、真实。
(三)培养学生分析能力 很多学生在未来的工作中都会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已经完全按照上级 的要求工作,但结果却并不理想,学生运用《经济法》专业知识的方式和上级的 要求相互背道而驰,这种现象在《经济法》的教学中也会发生。即学生自己认为 对案例的分析和相应知识的运用很正确和妥善,但教师却不同意。这种现象可以 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是学生没有真正认清老师的要求和深意,造成自己的想 法脱离了教学,二是教师忽略了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可以 体现出不同学生的不同性格和思维特征,现代教育的理念之一,是培养自我个性 和思想的多元化教学,即使是较严谨的《经济法》教学,也应该改变统一化的教 学方式,消除传统教学的弊端。因此当教师引导学生去分析案例时,还应听取并 结合学生的想法进行教学,然后针对学生想法中存在的漏斗和错误,进行补充和 引导性的改正,在保证个性化培养的同时,弥补学生思考模式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作者:戴艳萍 来源:锦绣 2015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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