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德国体育政策发展的推动力 2.1政治需要 德国历史上有3个阶段(德国体操运动、纳粹政治体育和东德竞技体育发展)体育政策主要由政治需要所主导。在德 国体操运动时期,这一体育活动发展成为一次声势浩大的争 取改革的运动,目标是建立统一强大的德国和培养自由、自 信的公民。在当时的历史时期,德国体操运动对社会的发展 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纳粹政治体育时期,体育完全变 成了政治的工具,彻底失去了它本应具有的教育内涵。体育 教育和体育活动的目的是宣传人种的优越和培养战争接班 人,国民意识、军事意识、种族意识、优化意识和领袖意识 是体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在东德发展竞技体育时期,体育同 样肩负着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冷战时期与西方国家对抗 的政治任务。与纳粹的政治体育稍有不同的是,东德政府把 重点放在发展竞技体育上,通过竞技体育的优异成绩为其政 治需要服务。从以上3个历史阶段的体育政策及社会发展状 况来看,当政治需要成为体育政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时,会 给国家及社会带来伤害甚至灾难。
2.2人本需求 在另外2个历史阶段即体育教育学改革和西德平衡发展 时期,德国的体育政策主要由人本需求所主导。体育教育学 改革强调的是身体练习在生理学上的意义和价值,主张体育 活动应注意儿童的生理、性别等特征,即将人的生理需求放 在首要位置。这一阶段现代体育和女子体育开始普及,体育 逐渐成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有2个体育政策和 制度对当时和后来德国的体育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分别是“德国体育奖章”制度和“黄金计划”。西德政府采 取了以大众休闲娱乐为主体、竞技体育自由发展的体育发展 策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40年,俱乐部体制逐渐完善,使 西德体育事业的各个方面得到均衡发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开 展尤其是“黄金计划”的实施,使西德大众体育的发展达到 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以上2个历史阶段体育政策与社会发 展的关系看,当人本需求成为体育政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时, 体育事业往往能够平稳发展,其主要体育政策对国家和社会 带来巨大的正能量。
2.3两者平衡 德国学者曾用一个示意图形象地表示体育教育发展的 各个阶段中个人与社会的相对关系(图1)。尽管体育教育政 策只是体育政策中的一部分,但从图1中还是可以看出不同 历史阶段体育政策的变化趋势。在博爱主义教育和德国体操 运动、纳粹身体教育、东德身体教育、西德强化体育课程等 几个时期,政治需要占据主导,制定体育政策更多的是考虑 社会发展形势。在教育学改革和西德强调身体教育理论的时 期,人本需求更加强烈,制定体育政策往往以人为本。在经 历了数次从社会到个人,再从个人到社会的转变之后,现代 体育教育学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在个人和社会的相对关 系上如何平衡。类比到体育政策,或许人们最难把握的就是 在政治需要和人本需求之间如何真正做到平衡发展。
3对完善我国体育政策的启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体育政策经历了竞技体育优先发 展、深化体育改革、备战北京奥运会、和谐体育全面发展4 个阶段。体育政策的演进呈现出4个特征:从竞技体育优先发 展向大众体育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转变;从政府办体育向政府 和社会共同办体育转变;从注重政治价值向注重经济和人文 价值转变;从社会本位向以人为本转变[26]。借鉴德国体 育政策发展历程及特征,对完善我国体育政策的启示如下。
3.1真正转移发展重心 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是发展竞技体育、获得更多奥运金牌 的最有效的体制,这种体制的效率在东德和我国均得到了最 好的证明,但对竞技体育的高度重视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对大 众体育的忽视。尽管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提出从“体 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战略,提出要“坚持以增强 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 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协调发展”[27],但 在执行时,“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要想使我国的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 发展,必须转移发展重心,一方面调整对于竞技体育的心态, 另一方面加大大众体育的经费投入。只有大众体育与竞技体 育协调发展,才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观及新时期国家和谐、科 学发展的理念。
3.2加大大众体育投入尽管我国的“全民健身计划”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 德国“黄金计划”的成功经验更多,尤其是在体育场地设施 的建设、管理和利用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28]。据报 道,2012年我国全民健身计划中央财政投入经费14.5亿元, 地方政府的投入无具体统计数据;而西德在1961―1970年平 均每年投入经费为17亿德国马克(约合85亿元),当时西德人 口只有我国的4.4%,未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人均投入经 费已达到我国的133倍。如按照投入经费占当年GDP的比例计 算,西德在1961―1970年10年间平均每年投入经费占这10年 平均GDP(约为2万1584亿德国马克)的比例为我国2012年 (GDP总量为51万9322亿元)的28倍;因此,我国想真正发展大 众体育,政府必须大量投入经费,只有把大众体育作为公益 事业来抓,通过政府无偿的投入,大量建设体育场馆设施, 并通过加强宣传力度、扶持社区体育俱乐部、学校体育设施 与社区共同使用等方式,有效利用这些体育场馆设施,才能 真正促进大众体育的开展。
3.3逐渐转变政府职能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完全撤销体育政府主管部门,将 其职能并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并不是一种理想的发展模式。
德国虽然实行社会主导型体制,但其不同层次的政府部门也 肩负着体育工作的管理职责,例如体育总体发展由内务部主 管,学校体育由各联邦州文化教育部门负责,修建、分配、 管理和维修体育场馆由市级体育局分管;因此,我国体育主管部门政府职能要从完全的政府主导型向混合型转变。近期 可以尝试进行以下方面的调整:能够市场化的项目交给项目 中心或相应的协会管理,各省、市体育局不管或者少管;暂 时不能市场化的项目,尤其是我国的一些奥运优势项目,可 以继续采取举国体制,由项目中心和各省、市体育局共同管 理;基层体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调整为修建、分配、管理 和维护体育设施,把国家投入的经费用好,把国家建设的体 育设施管好。只有政府职能转变了,才能“跳出”唯竞技体 育的圈子,才能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更需要投入的大众体 育和“全民健身计划”上。
4结束语 纵观德国体育政策的演进过程,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 是:一个国家一定要制定适合自己国情、有利于体育事业协 调发展的体育政策。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体育大国”向“体 育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是 否应真正重视大众体育,将发展中心从竞技体育向大众体育 转移?能否将大众体育当作公益事业来抓,通过政府的大量 投入使我们的“全民健身计划”起到与德国“黄金计划”一 样的作用?可否尝试调整体育主管部门的职能,使各省、市 尤其是基层体育主管部门逐步“跳出”竞技体育,把主要精 力放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上?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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