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校产维护目标管理制度
1、每个科室、处室、办公室的教职工在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关门、损坏了公物要照价赔偿,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负责人追查到人,不能责任到人要由负责人承担.
2、个人借用学校仪器、图书、电教器材(包括办公室、房中公共财物)除自然损耗。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并且扣财产分每人次0.5分.
3、仪器保管员要及时清理器材、记帐、期末按时收回,否则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从学校对财产调配,乱搬、乱丢、乱换、乱放公共财产,每人次扣0.5。
5、教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放假离校要及时关水、关电,否则每人扣0.5分。
6、学校电脑只能用于教学备课,利用其聊天、下棋、玩电游、看电影者、在电子备课室抽烟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为止,解释权属校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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